推 chihching666: 這是輸了多少 失去理智 球團絕對要告到底 04/14 20:28
推 ninetynine: 這種一定要告到他傾家蕩產,之前的都沒下文 難怪都沒 04/14 20:31
→ ninetynine: 人會怕 04/14 20:31
推 leion237: 告下去,說不定還能抓到賭球仔 04/14 20:31
→ daplayer: 有法律達人說明一下,這種真的告能賠到什麼程度? 04/14 20:32
推 jyekid: 共同截圖保留法律相關責任之權益 不等於 將提告吧 04/14 20:32
→ roberttony: 告下去就對了 看他出庭是什麼龜兒子臉 04/14 20:32
→ ghostl40809: 附上本名+身分證字號的道歉文如何 隔壁示範過 04/14 20:33
→ rickysu303: 然後會被鄉民約打球 04/14 20:34
推 qq1029qq: 欠告 04/14 20:34
推 SMG2016: 建議不要保留權利,直接提告 04/14 20:36
推 Ogrish: 留言可以告 但私訊告的成嗎?試試就知道 04/14 20:36
推 BIA: 可以啊 為啥不行 04/14 20:38
噓 alexcy: 告死他 簽賭迷有沒有摸過球都不好說 04/14 20:38
→ alexcy: 好意思嗆別人打假球 04/14 20:38
→ Ogrish: 多幾個真實案例 促進司法測試底線也不錯 04/14 20:38
推 lionheart66: 告下去 04/14 20:40
推 Ensidia: 這種人一定要告死他 04/14 20:42
→ Ensidia: 近年來好不容易中職才重回榮景 04/14 20:43
→ Ensidia: 不想再落到以前說你看中職會被人笑的地步 04/14 20:43
→ Dreamwarmup: 無罪推定,有本事把王的訊息跟金流調出來才有機會吧 04/14 20:44
推 lynchen: 中職球迷不意外 04/14 20:48
→ slimfat0202: 阿明失誤真的太多,到底是場上專注力不足,還是信心 04/14 20:49
→ slimfat0202: 出問題,教練團要去釐清,否則未蒙其火力之利,先受 04/14 20:49
→ slimfat0202: 失誤之害 04/14 20:49
→ knml: 時不時都有一平 04/14 20:49
推 Kreen: 經紀公司凶一點的話也不用等到定罪,甚至成案,只要公布開 04/14 20:51
→ Kreen: 偵查庭的時間、法院,廣邀球迷辦聚會,現場跟他打招呼他就 04/14 20:51
→ Kreen: 褲子一包,不敢在亂講了。 04/14 20:51
推 michaeltomas: 欠吉 04/14 20:51
推 Iori5566: 告到底就對了 04/14 20:54
推 moneyrei225: 相信自己支持的球隊,結果不如預期的憤怒留言 04/14 20:54
推 belucky: ptt還是臉書啊 04/14 20:55
推 godofaluba: 再臭嘴啊 告起來喔 04/14 20:55
→ belucky: 支持提告 現在人真地為網路發言不用負責嗎 04/14 20:57
推 ghostl40809: 在FB 04/14 20:58
推 korzen: 私訊告不了吧 04/14 21:02
推 busters0: 支持吉到底 04/14 21:06
推 gary2014: 告死他啦 04/14 21:08
推 tue678: 可以走民法提告啊 如果私訊要對你不利 就變成恐嚇罪 04/14 21:09
→ tue678: 就算罪責不重 讓你跑跑法院 也是夠了 04/14 21:09
推 fakeoldboy: 推文有個人怪怪的 04/14 21:09
推 crusaders811: 不用保留直接告了啦 04/14 21:10
推 jack2324: 就算是假帳號也一定要提告,這造謠又人身侮辱太可惡了 04/14 21:13
推 FantasyChopi: 爽 04/14 21:13
推 kaube: 好奇這個罪到底多重?他如果跟檢察官說因為支持球隊輸球太 04/14 21:14
→ kaube: 生氣才用了不恰當的語言,願意道歉。這樣還會有事嗎? 04/14 21:14
推 vfgb35: 爽 家裡沒教好 讓社會鐵拳去教 04/14 21:24
推 vin850411: 我記得前兩年不是影射聯盟就會幫忙告了 04/14 21:28
推 s960386: 右上截圖看起來像是在貼文下的留言,右下那個應該是私訊 04/14 21:31
推 chenguanwen: 直接告啊!那個人的帳號臉書搜尋已經找不到了,有種 04/14 21:34
→ chenguanwen: 留言,沒種負責,以為關帳號就沒事哈哈 04/14 21:34
推 steven716: 鍵盤仔要Q惹 04/14 21:34
推 alinwang: 不意外 04/14 21:34
→ eunhailoveu: 告死他 04/14 21:47
推 Stelios: 想看本人,到時候不要又給我哭哭啼啼的 04/14 21:49
推 jkokpcu: 保留什麼啊提告了吧還有之前比中指罵球員的 04/14 22:03
→ Weinuts: 7.禁止此人入場 04/14 22:03
推 kenny719: 前幾年告的後續都沒有更新是否起訴或賠錢和解 04/14 22:25
推 BBDUKE: 告下去就對了! 04/14 22:30
推 joyjcc: 告下去就對了 04/14 22:31
→ weilawda: 這種絕對告死他,就算是在網路上,也要為自己的言行負 04/14 22:45
→ weilawda: 責。相關案例建議納入義務教育課本內 04/14 22:45
→ kellyhaung: 又一個臭嘴 04/14 22:49
推 dinosaurnana: 告下去 04/14 23:17
推 JCK0417: 這內容感覺告不成 04/14 23:25
推 imvh: 支持 04/14 23:25
推 Kittyrong: 拜託一定要告到底 支持! 04/14 23:55
→ Hiabtd: 這種時候經紀公司真的很重要 04/15 00:01
推 kenny7533967: 私訊也可以告阿,妨害名譽裡的誹謗罪,所以被告出庭 04/15 01:11
→ kenny7533967: 要舉證所說的是不是事實,事實者不罰 04/15 01:11
推 kenny7533967: 這一定告的成,是被告有舉證義務,不能說是自己臆 04/15 01:14
→ kenny7533967: 測,聽說也要證明是在哪看到聽到的 04/15 01:14
推 kenny7533967: 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罪,如要和解,偵查庭中看原告提出 04/15 01:19
→ kenny7533967: 什麼條件,再不送調解會,通常回復名譽是道歉或請求 04/15 01:19
→ kenny7533967: 精神慰撫金 04/15 01:19
推 orze04: 欠告 04/15 01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