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94037501: 給你進壘全你不上壘不就嗎上壘 09/16 00:23
沒這回事 上面有提到只有觸身球且無法行使安全進壘的球員才適用了 四壞球和敬遠沒踏
觸一壘就換人經過appeal是會出局的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0:41:33
推 gemboy: 原來是用棒協阿 難怪對半天根本沒5.10.C 09/16 00:42
說啥 棒協版的5.10(c)跟中職版的東西是一樣的 LUL(而且規則條目的英文大小寫很重要
小寫的東西比較大範圍 大寫反而是細項)那篇的野雞規則我覺得應該是維基百科的 畢竟
規則早就改版很久了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0:47:48
推 gemboy: 難怪剛那一篇總感覺牛頭不對馬嘴 原來用不知哪邊來的規則 09/16 00:47
我一開始看到也是覺得他貼那啥軌 直接翻中職和棒協規則 剛剛查了一下才發現是台棒
維的 裡面的規則根本還沒更新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0:52:46
推 gemboy: 沒事 誤會那條是指棒協的 09/16 00:50
推 nomofan: 5.05(b) 只有講到四壞球 09/16 00:51
5.05(b)(2)算不算在5.05(b)裡面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0:59:08
推 ty07h: 這篇正解 但你會被不理性的喵喵噓 09/16 00:58
我也是喵阿 KEKW 只是剛好有在當裁判已經習慣鑽規則和被臭了 被噓也很正常啦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1:04:08
推 a94037501: 僅限給予擊球員進至一壘並踏觸該壘沒說你可以傳送一名 09/16 01:01
→ a94037501: 球員佔據一壘啊 09/16 01:01
推 Gardenia0603: 感謝解惑! 09/16 01:04
推 yogurtbass: 你自己都說四壞球和敬遠沒踏觸一壘就換人經過appeal 09/16 01:06
→ yogurtbass: 是會出局的,那請問觸身球算不算保送,還是你的規則 09/16 01:06
→ yogurtbass: 跟我的不一樣 09/16 01:06
我這麼說好了 保送分為觸身球 四壞跟敬遠 現行規則就是只有四壞跟敬遠會被APPEAL出局
觸身球目前在規則裡面並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只能使用8.01(c)提及的自行裁量權來宣判
推 Nobita: 這篇整理的就是死球換人踩沒有罰則 然後裁判有裁量權 09/16 01:06
推 nomofan: 5.05(b)(2) 也沒講到觸身球 只講什麼狀況不算觸身 09/16 01:07
痾...擊球員無企圖打擊而被投球所觸及就是所謂的觸身球...
→ Nobita: 裁判同意你換人就可以 裁判不同意就引用你放棄跑壘 09/16 01:07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1:16:03
→ Nobita: 這個裁量也方便那些抬出去真的不能跑的 09/16 01:09
推 a94037501: 5.12條件就是你上不了壘才可以換人代替你進壘 09/16 01:10
推 frank123ya: 8.01(c)就說了裁判可以裁量是不是無法上壘阿 09/16 01:12
推 ymca0135: 重點就是8.01(c) 09/16 01:12
→ frank123ya: 阿今天裁判就判定魔鷹是傷退了無法踩壘 可以直接換 09/16 01:12
推 nomofan: 抱歉您的意思應該是5.05(6)(1) 四壞 (2) 觸身 理解了 09/16 01:14
推 nomofan: 然後四壞有寫一定要踩1B 觸身沒有 09/16 01:16
對 就是這樣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1:17:19
推 DHmonkey: 法條沒問題,但要討論的就是明明觸身球了,選手也走到 09/16 01:38
→ DHmonkey: 快一壘了,又走回休息室,且過程中也沒看到主審或一壘審 09/16 01:38
→ DHmonkey: 告知且同意選手可以不用踩一壘就可回去的動作。裁判的判 09/16 01:38
→ DHmonkey: 定就明顯有瑕疵。 09/16 01:38
→ DHmonkey: 如果影片中裁判有同意當然沒問題 09/16 01:38
推 kenandrew: 所以本次案例就是裁判心證,判魔鷹出場也沒有問題囉 09/16 01:49
→ kenandrew: 有漏洞全部都用8.01c霸王條款裁判怎麼判都行(?) 09/16 01:51
基本上是的 但這個PLAY真的太少見而且目前這個PLAY連MLB都沒有規範
※ 編輯: CHLee6803 (106.1.111.135 臺灣), 09/16/2024 02:12:02
推 Currice6677: 就裁量權留給裁判 砸那麼危險的位置判傷退也合理 09/16 02:00
推 crayon1988: 推 09/16 02:15
推 Currice6677: 難道算不算傷退要砸人那方說了算? 09/16 02:53
推 wrvuxci: 我有點看不懂「在其他跑壘員被迫進壘之前,必須進至一壘 09/16 03:00
→ wrvuxci: 並踏觸該壘」這個部份,為什麼要在其他跑壘員之前 09/16 03:01
→ wrvuxci: 難道打者要先上一壘,一壘跑者才可以踏上二壘嗎 09/16 03:01
→ wrvuxci: 喔喔 還是其他跑壘員是指代跑的人 09/16 03:02
推 joshua88811: 理性討論規則推 我覺得規則可以再更詳細 但依現行規 09/16 03:05
→ joshua88811: 則裁判並沒有判錯 09/16 03:05
→ qwerbear13: 還是以後討論傷退要分層級 09/16 03:43
推 GyroZeppeli: 這案例真的蠻少見的 現在看來裁判沒判錯 09/16 04:59
推 bdgnrd0103: 裁判真的猛 09/16 05:26
推 qeon: 照你這樣說5.06C觸身球也沒有規定可以進至一壘,主審憑什麼 09/16 07:11
→ qeon: 說他可以上一壘?最大裁量權說觸身球直接得一分也合規? 09/16 07:11
推 adolph666: 叭叭!不管啦 裁判有比大餅懂規則?裁判一定判錯 09/16 07:23
→ chdc: 樓上 5.05(b)就是在講bb跟hbp給予進到一壘的進壘權 (1)的註 09/16 08:10
→ chdc: 多了IBB跟要原擊球員自己踩壘 09/16 08:10
推 hsincheng: 簡單來講裁判同意魔鷹可以沒踩到一壘就換人吧 09/16 08:36
→ chdc: 裁判同意換人 不用管理由是什麼 反正沒有強制原擊球員要踩 09/16 08:45
→ chdc: 壘 說不定怕他走過去又跟守備員起衝突 09/16 08:45
→ xup6284jo6: 其實昂拜也沒有那麼難當,是這些素質太差了,職棒養 09/16 09:48
→ xup6284jo6: 成培訓也有問題 09/16 09:48
推 A333: 歡迎樓上高手參與裁判事業,先從河濱開始吧,裁判很缺人 09/16 10:11
→ CHLee6803: 裁判真的沒那麼簡單 光是基礎的三要素:規則 移補位 抗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爭議這三項東西就夠你研究很久了 如果你有去現場看過二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軍比賽 二軍裁判的移補位是非常紮實的 因為這就是最基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礎的東西 這點版上常常發規則和異國交流文的sam大應該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非常了解 再來 現在四人制二壘審在一壘有人的起始站位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非常多選擇 每個站位都有不同的優缺點 如何找到自己喜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歡和適合的站位也可以研究很久 再加上台灣目前沒有一套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完整的裁判養成系統 變成一開始都要土法煉鋼 資源少的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情況下能力就沒辦法提升太多 所以你說裁判很簡單嗎 那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是因為沒有深入研究過你才會覺得簡單 不然為啥一個職業 09/16 10:45
→ CHLee6803: 裁判的養成需要花上十年 09/16 10:45
→ pig33pig33: 所以又是裁判主觀意識! 09/16 11:34
推 joshua88811: 沒站過裁判才會說裁判好站..光站位站哪頭就痛了… 09/16 11:39
推 ipipi304: 看來喵喵抱怨辛酸了!規則沒衝突 09/16 12:29
推 Nobita: 【5.05(b)(1)原註】應該是說明順序與優先權 被BB者踩一壘 09/16 16:34
→ Nobita: 是最優先項目 如果九下平手滿壘BB 擊跑員要先踩一壘比賽才 09/16 16:35
→ Nobita: 能正式結束 不是光三壘回來踩就行 09/16 16:36
→ Nobita: 如果擊跑員因任何理由放棄被BB上壘 其他人也就不能推進 09/16 16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