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azMaHoJo: 累積3大過可以怎麼樣? 11/12 16:23
→ jjam: 沒事啦 原地滿血復活? 11/12 16:24
推 iamjojo: 不是每間公司都有記過制度吧? 11/12 16:24
推 nobrothers: 法院管公司怎麼記過?真的這樣子說喔? 11/12 16:24
→ MikageSayo: 好的,醜1 11/12 16:24
推 kaihsin: 不讓他回任就是賠錢資遣 11/12 16:24
→ CCWck: 月薪18萬3,領隊薪水不錯 11/12 16:25
→ losa: 真的回任也太戲劇性了 11/12 16:25
→ Puye: 意思是不能這樣就免職? 11/12 16:25
推 hyde711034: 這公司還待得下去? 11/12 16:25
推 targa123: 裡面不是寫沒犯罪證據了,記過都嚴重了吧 11/12 16:25
推 daNpaX: 領隊這薪水確實蠻慘的 11/12 16:25
推 keyboard1624: 好的 一案一大過 累積三次三大過免職 11/12 16:26
推 JazMaHoJo: 記過吃餅 烤雞零 11/12 16:26
推 jacky000a: 沒違法的話 法院可以管私人公司怎麼懲處喔? 11/12 16:26
噓 worf: 公司沒有記過處罰怎麼辦 11/12 16:26
→ CCWck: 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,公司不能隨便抓個小事情就火人,要給 11/12 16:26
→ CCWck: 人改善的機會 11/12 16:26
推 V9333113: 月薪18萬 11/12 16:27
→ chdc: 勞方優勢啊 現在都這樣 11/12 16:27
→ worf: 可以管是不是不當解雇吧 ~~ 11/12 16:27
噓 Yunanadayo: 記過? 國中生喔 11/12 16:27
→ steven5l5l: 這判決太鳥了吧 記過XDD 11/12 16:27
→ worf: 不然可以隨便解雇人嗎 雖然資方有資方的手段 但是這是保護 11/12 16:28
推 targa123: 法院不是只建議不要拿免職當手段,哪裡有管? 11/12 16:28
推 Roy34: 居然還勝訴 笑死 11/12 16:28
→ worf: 受僱人啊 11/12 16:28
推 cross980115: 解雇是最終手段啊 11/12 16:28
→ cross980115: 當然現在還是等完整判決書 11/12 16:28
→ Roy34: 該派遣海外囉 11/12 16:29
→ worf: 還是可以免職拉 不過看起來 要給蒲之前薪水 11/12 16:29
推 jkokoko: 應該記警告 然後要求中午午睡時間勞動服務銷過 11/12 16:30
推 takamiku: 法院認證記過就好 11/12 16:30
→ CCWck: 通常不會真的回任,就是前面薪水補足,再談好資遣費 11/12 16:30
推 kasim65: 笑死 這樣都能勝訴喔 11/12 16:30
推 CavendishJr: 當初怎麼扯到廉政署的啊真奇怪,還有刑事部分全都不 11/12 16:30
→ CavendishJr: 起訴,覺得樂天處理是不是太奇怪了 11/12 16:30
推 targa123: 免職可能換樂天被告,不當解僱了,因為看這報導是完全無罪 11/12 16:30
→ targa123: 捏 11/12 16:30
→ WongTakashi: 有人解讀過判決書 就法院覺得球團沒有被真的被詐欺 11/12 16:31
→ targa123: 因為經紀人全扛了阿,是真的還是談好了就不知道了 11/12 16:31
→ kasim65: 我覺得這判決傳到日本 會變笑話吧 貽笑國際... 11/12 16:31
→ WongTakashi: 所以直接開除算過重了 要補足相關費用給PWC 11/12 16:31
推 ivo88114: 是經紀人全扛吧 領隊切到只剩監督不力 11/12 16:32
→ targa123: 有什麼好笑話的,所以pwc違反什麼嗎 11/12 16:32
→ KG2008: 要解僱給資遣費啊 11/12 16:32
→ CavendishJr: 偷兼職這種案子在日本也不會被告背信啊,頂多民事求 11/12 16:32
→ CavendishJr: 償 11/12 16:32
→ kasim65: 可是背信 在哪一間公司肯定都開除阿... 11/12 16:33
→ aalittle: 賠錢了事 11/12 16:33
→ KG2008: 公司本來就不能隨意免職 11/12 16:33
→ iceyang: 記過是每天中午出來勞動服務嗎? 11/12 16:34
推 KG2008: 現在背信的又不是浦 11/12 16:35
推 ctes940008: 笑死 11/12 16:35
推 FCPo011674: 法院就認為浦沒背信,那當然不認為可以直接開除 11/12 16:37
推 sdolphinyo: 沒跟後續 所以浦當初是完全無辜不知情? 11/12 16:37
推 snoopy5566: 解雇 公司方要說明最終手段性 11/12 16:37
推 GGlovehannah: 以此文來看 挺合理的啊 11/12 16:37
噓 WeGoStyle: 記過即可…「可教化」的變形嗎? 11/12 16:38
推 taisam23: 隔壁有人看過判決書 私接是史丹利個人行為 浦頂多監督不 11/12 16:38
推 Musiala: 法院認證啦啦隊教父無罪 11/12 16:38
→ wpd: #最高道德標準 11/12 16:38
→ taisam23: 利 11/12 16:38
推 targa123: 經紀人就全吃了,一堆人不看內文的嗎? 11/12 16:39
→ taisam23: 史丹利跟私接的女孩都作證浦不知情 11/12 16:40
推 ivo88114: 法院覺得史一手包辦 浦確實可能不知情 11/12 16:40
推 jerry22870: 月薪18萬ㄟ 11/12 16:40
推 ericinttu: 記過會怎樣? 笑死 11/12 16:40
→ MACOTOBANK: 啦啦隊教父欸,看富邦要不要收壯大FA聲勢☺ 11/12 16:40
推 ttmm: 要不要罰寫課文 11/12 16:40
推 kasim65: 是說 也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記過阿 我之前在邦邦企業也沒 11/12 16:41
推 iwinlottery: 勞權又活了 這還真少見 11/12 16:41
推 buke: 月薪好高 11/12 16:41
推 Musiala: 你說浦有罪你球團要拿出證據 亂開除又亂造謠 11/12 16:41
→ alex0919x: 真不知情的話回任能是皆大歡喜? 11/12 16:41
推 CavendishJr: 就算是史,他的刑事也是不起訴,浦就更不可能有事啦 11/12 16:42
推 targa123: 不是寫可依據工作規則了,代表樂天有阿 11/12 16:42
→ iwinlottery: 基層勞工也能這樣就好了 11/12 16:42
推 Steven8068: 如果沒金流+對話 經濟人全扛 那浦應該還好 11/12 16:42
→ CavendishJr: 記過那是因為樂天有這項規定啊,內文有提到工作規則 11/12 16:42
→ CavendishJr: 有 11/12 16:42
→ keler: 18萬 11/12 16:42
推 ichero01: 每天下班打掃球場廁所啊 11/12 16:43
推 supreme0731: 記過會怎樣嗎 聽起來好可怕 求解 11/12 16:43
推 try13286: 記大過乙支 11/12 16:44
推 A80211ab: 是不是告錯項目 應該告背信 11/12 16:44
推 chyx741021: 所以是目前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浦不知情? 11/12 16:44
推 ccl007: 我想起半澤直樹等日劇 不能開除的課長就是派去做一些 11/12 16:45
推 Musiala: 浦真要說犯罪 那也是跟螃蟹把主委交易過來 圖利台鋼 11/12 16:45
推 Cohlint: 因為最嚴重的私接CASE部分,史全扛責了,浦在這塊是無罪 11/12 16:45
→ Cohlint: 定案,刑事更不用說,連史都不起訴,所以樂天被判要賠薪 11/12 16:45
→ Cohlint: 資跟退休金,不意外 11/12 16:45
→ ccl007: 很無謂的事情 浦大概只是想要薪水吧 要搞人 日本人也很會 11/12 16:46
推 choobii: 當初不應該留下6JT這些遺毒 11/12 16:46
→ hans7192: 交易林子偉 圖利台鋼 ? XDDDDDDDDDDDDDDDDDD 11/12 16:46
→ keler: 吐回不當得利還給球團,可能還可以謀一職吧(場務? 11/12 16:47
噓 max011060: 台灣司法 呵呵 11/12 16:47
推 ivo88114: 罰他在文書室處理文件一直聽阿誠唱歌 11/12 16:47
→ ccl007: 照樂天想法應該以為這些只是"庶務" 沒想到是重要"本業" 11/12 16:47
推 KG2008: 跟有沒有記過規定無關 就法院認為解僱的理由不合理 11/12 16:47
推 CavendishJr: 這個事件最詭異的是樂天當初跑去跟廉政署檢舉,還想 11/12 16:48
→ CavendishJr: 說牽扯範圍很廣很嚴重,結果看下來根本單純偷兼職而 11/12 16:48
→ CavendishJr: 已XD 11/12 16:48
推 MJL1822: 記過= = 跟沒簽聯絡簿一樣 11/12 16:48
推 sd2567: 不就大條的史全扛了 剩下的都是小事不到能直接解僱 11/12 16:49
→ ccl007: 日本這部分抓很嚴 有議員因為上班去泡溫泉 開記者會假哭 11/12 16:49
噓 joe00477: 本來就是小事,解僱完全不合理 11/12 16:49
→ ccl007: 連銀魂都惡搞 第一次看還以為在幹嘛 幹嘛推卸責任給製作人 11/12 16:49
噓 girafa: 居然還有後續 11/12 16:50
推 Saynai: 警告 小過 大過 11/12 16:50
→ yuyuggg007: 球團可以 重拿 輕放,不爽 背信、民事、刑事一起來 11/12 16:50
推 s9321312: 所以贏了的意思是還要回去復職嗎?? 11/12 16:50
→ CavendishJr: 不要拿議員來比,公家機關跟民間企業哪有一樣,那個 11/12 16:50
→ CavendishJr: 議員還有挪用公款才會很嚴重 11/12 16:50
噓 rei196: 棒 球 點 ? 11/12 16:50
→ yuyuggg007: 如果是日本老闆 就是按規矩來。 11/12 16:51
推 kasim65: 沒吧 這在日企是大事 只是在台灣就覺得沒啥 11/12 16:51
推 RiceLover: 好的 記3大過 11/12 16:51
→ ccl007: 照新聞稿看他只是要原合約薪水 細節復職那些很難吧? 11/12 16:51
→ ccl007: N年前鴻海抓一批拿回扣的 PTT一堆鄉民說相互指責雲沒經驗 11/12 16:52
推 sd2567: 就公司要把薪水吐給浦 之後要怎麼處罰 他們兩方自己協商 11/12 16:52
→ CavendishJr: 最好是啦,找個日本案例兼職直接被告刑事背信的案例 11/12 16:52
→ CavendishJr: ,這種通常只走民事 11/12 16:52
推 Cohlint: 就是要薪水資遣費退休金啦,回鍋球團應該是不可能,已經 11/12 16:52
→ Cohlint: 徹底撕破臉了 11/12 16:52
推 WellyT: 看起來不像月薪,是停職期間的累計 11/12 16:52
推 s9321312: 他退休金640萬喔 真多XD 11/12 16:53
推 taisam23: 按照法院判決 浦就是無犯罪事實 樂天這樣算不當解雇 11/12 16:53
→ kasim65: 你看日本官員有小三要公開道歉 在台灣是小事 11/12 16:53
→ taisam23: 浦當然有權要求要回這段時間的薪水跟退職金 11/12 16:53
推 MK47: 下次判罰站和打手心 11/12 16:54
噓 Eric54088: 就說每月給付18萬了不像月薪 11/12 16:54
→ CavendishJr: 樂天之前還有欠啦啦隊薪資咧,說好的照規矩呢 11/12 16:55
→ Cohlint: 刑事我記得樂天有告,但最後浦好像是無罪 11/12 16:55
推 CHYYP: 這判決也太恐龍了吧 11/12 16:56
推 ivo88114: 欠薪不就是這件事造成日本人處理超嚴 11/12 16:57
推 jhihheng: 不單純 11/12 16:57
推 TWeng: 啥小判決 11/12 16:57
推 bread220: 回任是同職位同薪資嗎?樂天可以讓他去商品部賣球衣嗎? 11/12 16:58
推 a8330028: 完蛋了 樂天大翻車 11/12 16:59
→ ChoiceLife: 月薪18萬?賺爛了 11/12 16:59
推 furret: 就低的幫高的全扛呀 11/12 16:59
推 ccl007: 庶務四課 負責檢查棒球縫線有沒有對針數 11/12 16:59
推 black80731: 真假 11/12 16:59
→ jones520520: 球點? 11/12 16:59
推 applejone: 就兩大過免職阿 11/12 16:59
推 abc33211: 簡單來說,還沒判刑前公司慣老闆亂解約所以要賠錢給PWC 11/12 17:00
推 chyx741021: 如果浦確實不知情,那就是樂天球團冤枉他惡意解僱, 11/12 17:00
→ GGlovehannah: 笑鼠 怎麼有人在蝦78亂扯 11/12 17:00
→ chyx741021: 所以要賠薪資沒問題吧 11/12 17:00
推 zkow5566: 還不給資遣費 11/12 17:00
→ abc33211: 樂天想走慣老闆風格 現在被法官打臉 省錢失敗 11/12 17:01
推 a8330028: 不存在記X個大過就能免職這種事情 11/12 17:02
推 BlairWang: 還會復職!?? 有這可能? 11/12 17:03
推 jeangodard: 確實樂天今年啦啦隊完全跟之前沒辦法比 11/12 17:04
推 jimelvis: 這樣日本人真的會瞧不起華人 懂的就懂 11/12 17:04
推 honey4617912: 跑去跟廉政署檢舉真的問號 還以為哪位政府官員涉入 11/12 17:05
→ honey4617912: 其中咧 11/12 17:05
→ a8330028: 現在能走的就是解雇開除他而已 除薪水還要付遣散費 11/12 17:05
推 Cohlint: 因為真的大條的,史丹利全扛,剩下的過錯,不足以讓樂天 11/12 17:05
→ Cohlint: 有理由解職浦,樂天有告浦背信最後不成立,變成現在法官 11/12 17:05
→ Cohlint: 認定樂天不當解僱 11/12 17:05
推 skuderic: 直接三大過 沒毛病 11/12 17:06
推 cool34: 記過公務機關或軍方單位都有吧,不是只有學校 11/12 17:06
推 s9321312: 會有其他隊找去當領隊嗎? 經營實力還是算有料 11/12 17:06
→ mbttc: 私接工作應該算是偷公司的資源去牟利吧? 11/12 17:08
推 ccl007: 我記得某隊領隊....好像有次水桶文看有人影射就掰了 11/12 17:08
噓 QQbrownie: 原來法院認證可以幫忙私接 11/12 17:09
→ abc123kevin: 這是訴說「法律」的法院嗎,記過 笑死 當你學生哦 11/12 17:09
推 knml: 襪靠 11/12 17:09
→ ccl007: 那個領隊莫名地離職 跟 鄉民亂爆料也跟進水桶 N年前 11/12 17:09
推 abc33211: 記過應該是樂天自己的員工守則條文 11/12 17:09
推 sd2567: 私接那條他就沒事啦 還在亂扯 11/12 17:10
→ ccl007: 公司內規可以很嚴苛 難道法律可以強制你早起做健康操? 11/12 17:10
推 DOOT: 資遣也不行? 11/12 17:10
推 furret: 沒得解圍的部分陳元凱替他扛了 11/12 17:11
推 a8330028: 記過是公司內規 解雇認定還是勞動部說的算 11/12 17:11
推 Bengold: 如果富邦要再強化FA 有可能就找浦換掉校長吧 校長雖然是 11/12 17:11
推 zkow5566: 但是資遣也沒給資遣費啊 XD 11/12 17:11
推 jefflin0824: 記過要寫自述表 學務處前罰站 11/12 17:11
→ sd2567: 資遣也要簽名啊 11/12 17:11
→ Bengold: 棒球科班出身 但幾年來帶下來成效變笑長 11/12 17:11
→ ccl007: 不可能找浦 富邦是一個集團 執行長高階主管一堆好不好 11/12 17:11
推 Kai877: 多接點有啥不好嗎 不然你球團加薪啊 11/12 17:11
推 chyx741021: 就法院認證浦跟女孩私接工作沒有關係啊,一些推文不 11/12 17:11
→ chyx741021: 知道在不清楚狀況什麼 11/12 17:11
→ Kai877: 啦啦隊薪水我記得不是不高嗎 11/12 17:12
→ ccl007: 台灣前50大企業 講得好像兄弟飯店一樣 11/12 17:12
推 home16124: 不可能回去的,這表明就是爭面子,討資遣費 11/12 17:12
推 Cohlint: 就是私接不干浦的事,門票不實紀錄(背信罪)後來查證也沒 11/12 17:12
→ Cohlint: 事,最重的兩條浦都無罪,法官才會判決樂天不當解僱的 11/12 17:12
推 Windk610i: 柵欄壞了是不是啊 11/12 17:12
推 zkow5566: 一堆法盲在那邊講記過 笑死 11/12 17:13
推 furret: 還可上訴表示還要花時間 11/12 17:13
推 Bengold: 富邦不可能找浦是沒錯啦 但富邦現在帶成口碑是FA在撐 那 11/12 17:14
→ Bengold: 找浦才最沒違和感啦 11/12 17:14
推 taisam23: 衝票房那個球團門票錢也有確實收到啊 11/12 17:14
→ home16124: 喵喵不考慮吸收,改變啦啦隊曝光度最低的問題嗎? 11/12 17:15
推 DarkKnight: 記過XD 11/12 17:15
推 justdoit: 是沒簽聯絡簿嗎 11/12 17:15
→ DarkKnight: 我覺得算大忌欸 11/12 17:15
推 jumilin927: 所以是樂天誣賴嗎? 11/12 17:15
→ GGlovehannah: 一些不知道是標題黨還是內文看不懂的lol 11/12 17:15
推 abc33211: 標題黨吧 11/12 17:16
→ walter741225: 反正最後就是浦賺了一筆大的 可上訴 11/12 17:16
→ walter741225: 他還可以對媒體說這本來就該是他的 11/12 17:17
推 Bengold: 這判決浦得利了 浦不會上訴 但樂天不甘心就會再上訴了 11/12 17:17
推 chyx741021: 門票錢也有收到的話,那應該就只是浦去拉贊助買公關 11/12 17:19
→ chyx741021: 票而已吧? 11/12 17:19
→ iceyang: 衝票房那件本來就是錢有進來就沒事了 就當是一個行銷手段 11/12 17:21
推 stanley86300: 笑死XDDD 11/12 17:21
→ iceyang: 當時報是他朋友為了填這筆款項挪用公款才有事沒記錯的話 11/12 17:22
推 damingli90: 留校察看好不好 還是要刷油漆或是幫忙資源回收 11/12 17:22
推 taisam23: 就是公關票啊 贊助商拿到票也不一定100%會進場 但還是照 11/12 17:23
→ taisam23: 樣算在售票數字上 11/12 17:23
推 dean0213: 這判決其實也沒錯 如果啦啦隊經紀約不是在球團這邊 幫接 11/12 17:25
→ dean0213: 工作 確實不算有違法 11/12 17:25
推 cc001225: 法院認証「無欺瞞球團之違法行為」當初好像一堆黑浦的人 11/12 17:28
→ cc001225: ….. 11/12 17:28
推 g8g89g8: 都殺頭了 記過是有屁用 11/12 17:28
→ tedboss: 僱傭或委任也是一大爭點,但大家比較沒在討論 11/12 17:29
噓 basala5417: 應該要去走廊罰站 11/12 17:30
推 sadmonkey: 樂天沒其他證據上訴也沒用,就史丹利全扛然後樂天對他 11/12 17:30
→ sadmonkey: 也不能怎樣,台灣法院正常發揮 11/12 17:30
推 coon182: 好喔,記過好痛 11/12 17:30
推 phix: 沒有浦 樂天都沒人氣了 何必呢 11/12 17:31
推 nopetw: 掃青埔球場的廁所 勞動服務後銷過 11/12 17:31
推 ARCHER2234: 很正常啊,就是說你可以內部懲處,但是不能直接解僱, 11/12 17:31
→ ARCHER2234: 勞動法拜託看一下 11/12 17:31
推 sdd5426: 柵欄的法盲都跑出來了喔 這個判決的意思就是解僱不合法了 11/12 17:32
→ sdd5426: 還在那邊鑽牛角尖記過的用詞XD 11/12 17:32
→ cccmn: 記過? 能幹嘛? 當國中生嗎 11/12 17:32
→ sdd5426: 如果這是最終判決那就代表樂天要賠浦這段時間的薪資了還 11/12 17:33
→ sdd5426: 沒差 11/12 17:33
推 ARCHER2234: 這不是保護勞方嗎?怎麼一堆人屁股坐資方... 11/12 17:33
→ ARCHER2234: 記過可以取消年終啊,還幹嘛 11/12 17:33
→ cross980115: 降職 調薪等等都是內部如記過的懲處手段 11/12 17:34
→ cross980115: 但要當解雇理由 這就正當性不足 11/12 17:34
→ ARCHER2234: 這裡有人噴了年終沒差的嗎? 11/12 17:34
→ cross980115: 15樓 私人無正當理由開除 就是違法了 11/12 17:35
→ cross980115: “私人公司” 11/12 17:35
推 chyx741021: 某些推文看起來超像掃到關鍵字就來洗的 11/12 17:35
推 sadmonkey: 浦什麼都不知情,好傻好天真阿 11/12 17:37
→ Gardenia0603: 這樣算僱傭哦 以為是委任欸 11/12 17:38
→ ImaiLisa: 靠邀 國中生都不怕記過了XD 11/12 17:38
→ cross980115: 雇傭與否不是只看紙面上說,會看實際的運作關係 11/12 17:40
→ cross980115: “委任與否”才對 11/12 17:41
推 luntalk: 看這串推文,真的會為台灣整體法學素養感到憂慮 11/12 17:41
推 movieghost: 無法證明浦跟私接有關 所以法院認為解雇浦不合理 11/12 17:43
推 waijr: 可以和閔熙珍一樣 申請復職 11/12 17:45
推 cross980115: 判決書有公開 查得到 11/12 17:45
推 ptsgi5483: 笑死 記過三小 11/12 17:45
噓 orangel: 只好調去掃廁所了 11/12 17:45
推 JER2725: 民國2004年... 11/12 17:45
推 Zoro80298: 私人企業 記過能幹嘛? 11/12 17:47
推 ilovekai: 就是法院認定雖失職但不到遭免職的地步 11/12 17:47
推 rsgarlic: 可笑的台灣法律 11/12 17:48
→ cross980115: 判決書其實寫得很詳細 11/12 17:48
噓 EDFR: 笑爛 這裡怎一堆資方腦阿 11/12 17:53
推 vvw5555: 笑死,樂天皇民說好的排毒,誰才是毒 11/12 17:54
推 rahim03: 有什麼好貽笑國際?裡面都講認定沒有私接的理由了不是? 11/12 17:56
→ rahim03: 所以要可以隨便解雇才不會貽笑國際嗎? 11/12 17:56
推 h07880201: 領隊沒有罪 本來就不能無故解僱啊 不然就是資遣 說白 11/12 17:56
→ h07880201: 了給錢 11/12 17:56
→ h07880201: 留言一堆不懂勞基法還酸 難怪台灣勞權弱勢 11/12 17:57
推 chyx741021: 當初樂天球團的指控很嚴重啊,私接工作獲利上千萬, 11/12 17:58
→ chyx741021: 還有造假票房達成業績 11/12 17:58
→ chyx741021: 結果看起來都沒有證據 11/12 17:59
→ calculus9: 沒事 11/12 18:00
推 vvw5555: 就日本人肅清異己的手段而已 11/12 18:00
推 Hamazura: 造假背信詐欺都是無罪不起訴,當然要解雇要走資遣程序 11/12 18:03
→ Hamazura: 就PWC被日本人鬥走而已;反正目的達到 11/12 18:04
→ angel902037: 月薪18萬 要600還可以吧 11/12 18:04
推 tsairay: 就陳做的事,沒有證據證明跟PWC有關係,怎能算他頭上 11/12 18:05
推 b0850: 事實就是無罪頂多是管理不當日本人順勢想鬥走不付資遣費 11/12 18:06
→ bbs0840738: 記過 那之後可以銷過嗎? 11/12 18:06
→ b0850: 樂天也不是主張他有罪是主張委任關係接解約不用付錢 11/12 18:07
推 dean0213: 公司內部規定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日本人搞掉浦又拿不出 11/12 18:10
→ dean0213: 明確違法證據 法院當然判勞方贏 11/12 18:10
推 PeterHenson: 可不可以銷根本不是重點好嗎 11/12 18:10
推 hsiehhsing: 天想省吧,若是兩大金控早就錢給你 滾去冰庫 11/12 18:11
推 daniel1344: 解僱有最後手段性啊 其實主要勝負在於契約定性 樂天 11/12 18:13
→ daniel1344: 主張是委任法官未採認定是僱傭敗訴機率就大 11/12 18:13
→ daniel1344: 記過只是一種舉例 調職減薪都是手段 11/12 18:14
噓 EDFR: 判決都說沒證據了這裡怎一堆資方腦腦補浦有問題 笑出來 11/12 18:14
推 chyx741021: 查了一下有起訴背信罪和會計登載不實,現在還在打官 11/12 18:16
→ chyx741021: 司嗎 11/12 18:16
→ iampcuser: 看來是史丹利扛了 11/12 18:18
推 Adam6613: 犯罪天堂 背信天堂 11/12 18:22
推 Concorde144: 還可以上訴,不用急 11/12 18:27
推 davxyz: 認真說浦或許私接有些不道德,但他搞活動是比日本人強多了 11/12 18:34
推 Wolverin5566: 日本企業不該用日本想法經營鬼島公司 11/12 18:35
→ davxyz: 別忘了韓啦應援潮也是從他找來李多慧帶起的 11/12 18:35
推 gabimilktea: 記過?還是寫紅單 11/12 18:44
推 aganhog: 以今年一整年行銷來說,有沒有浦是真的差很多 11/12 18:44
→ lover19: 怎不罰抄規約 11/12 18:54
→ leoz69927: 日本人有夠倒霉的知道台灣詐騙的厲害了吧 11/12 18:59
→ wahaha888: 法官是有沒有出社會工作過啊? 11/12 19:04
→ wahaha888: 哦,原來認定沒有證據 11/12 19:06
推 fastfu: 領隊原來薪水這麼高? 11/12 19:10
推 terryiory: 這邊好多法盲 11/12 19:12
推 BaGaJohn5566: 日本發現鬼島有自己的玩法了 11/12 19:13
推 dnkofe: 直接資遣了吧 11/12 19:15
推 alinwang: 回不去了,除非樂天再賣掉桃猿 11/12 19:17
→ tanby: 樂天再這樣搞下去 人氣遲早最後一名 11/12 19:25
推 Dicksmart: 我出18萬 11/12 19:46
推 KOKEY: ……法院能指點? 11/12 19:47
推 rsgarlic: 小時不讀書 長大當… 11/12 19:48
推 AaronWang: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11/12 20:20
推 gyannor: 台灣法官不用出社會工作 11/12 20:35
→ hansyang5566: 做到這職位才月入18萬,難怪會有動機走險棋 11/12 20:46
推 DayMonth: 是不是一堆人不懂勞基法 解僱是對員工最嚴厲的手段了 11/12 21:11
→ DayMonth: 在樂天球團指控的刑事部分都無罪 當然不能直接開除啊 11/12 21:11
噓 gainsborough: 從留言看台灣勞工還是很挺資方 11/12 21:24
→ gainsborough: 都覺得有個事由就能解僱是理所當然 11/12 21:26
→ FUNYUN: 真的笑死 台灣法律真的獨步全球啊 11/12 21:37
推 swine: 有沒有浦差太多了,今年戰績不怎麼樣,行銷6隊最差,啦啦隊 11/12 21:47
→ swine: 也沒有外援,想跳船了 11/12 21:47
推 lucky360: 浦還算是個人才 改變台灣棒球應援文化的關鍵人物 11/12 21:51
推 jyunwei: 我公司還要開高中喔 11/12 22:20
推 r45983: 要去哪找教官銷過 11/12 22:34
→ Anikk: 洩漏商業機密,我記你大過!!! 11/13 01:38
推 gatimercy: 廉政署來查民間公司這件事沒有怪怪的嗎? 11/13 07:49
噓 DayMonth: 記不記過不是重點 重點是公司不能隨意開除人 11/13 08:37
→ DayMonth: 解僱是對勞工最嚴厲之手段 11/13 08:37
→ DayMonth: 本來就只有理由充分的狀態才能行使 11/13 08:37
→ DayMonth: 只是普通人很少跟前東家爭而已 11/13 08:37
→ DayMonth: 畢竟有這個經驗反而容易在求職上吃虧 11/13 08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