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axion6012: 哈哈 30萬 11/14 16:21
推 Logleader: 滅火器造型門擋 11/14 16:21
推 tommyshu: 罰不完欸 好好笑 11/14 16:21
→ pcfox: 30要幹麻? 公安這麼便宜喔 11/14 16:22
推 a5687920: 這只是小事吧 11/14 16:22
推 alonlion: 門擋笑死 11/14 16:22
推 teremy: 當門擋是遠雄的解釋,是不是真的這樣呢?! 11/14 16:22
推 MUSHERS: 安檢怎麼過的 11/14 16:23
推 MrSatan: Amare stoudemire:欠打? 11/14 16:23
→ ericinttu: 30萬 又可以多辦一場演唱會壓壓金了 11/14 16:23
推 furret: 30萬(打哈欠) 11/14 16:23
→ kgkg0057: 笑了...含霉 又抓到了... 11/14 16:23
推 kimi7812: 遠雄:這個重罰“小意思” 11/14 16:23
推 yaieki: 拿生鏽滅火器當門檔喔 這瞎掰理由誰信 11/14 16:23
噓 HTChima: 滅火器擋門用 笑爛 11/14 16:24
推 www22550: 30萬…多一個都還嫌少 11/14 16:26
→ www22550: 0 11/14 16:26
→ shifa: 罰錢而已又不是斷水斷電 11/14 16:26
推 Romulus: 合理吧 那隻一看就不覺的是本來應該在那的滅火器 11/14 16:27
→ Romulus: 但是放著會被誤用所以罰這個金額 11/14 16:27
→ Romulus: 本來要有10支滅火器裡有一支爛掉 和工人不知道去哪搬一個 11/14 16:28
→ Romulus: 不能用的滅火器做其他用途 這兩件事差很多 11/14 16:29
→ bread220: 過期的滅火器還可以有什麼功能,要不要一次講完 11/14 16:29
推 sf88911: 阿不就很多 11/14 16:29
→ cow1487: 震怒 重罰30萬 11/14 16:30
推 chjimmy: 30萬對遠雄來說大概只有一塊錢 11/14 16:31
→ cooldidi500: 傻傻的還去解釋... 11/14 16:31
推 ouou41: 公安意外罰這點錢… 11/14 16:31
→ JoeyChen: 過期滅火器不是都要給專門廠商回收 11/14 16:32
→ ethan22: 這種罰款就應該根據場合使用人數 最高30萬也太少了 11/14 16:32
推 a1684114: 30 難怪遠雄不會痛 11/14 16:33
噓 s6525480: 嘔嘔嘔嘔嘔嘔嘔 11/14 16:33
→ sandemo: 這就是蔣公安 11/14 16:34
→ cooldidi500: 某個動火作業工班放在旁警戒的吧 放大可以看到烏日區 11/14 16:34
→ cooldidi500: 光明路 11/14 16:34
→ turst: 蔣公子吃泡麵中 沒空 11/14 16:35
→ ivo88114: 門擋 30萬 遠雄:隨便罰 11/14 16:36
→ bdgnrd0103: 棒協不意外 11/14 16:36
噓 KongFuParty: 遠雄:(口袋撈一撈零錢) 嗱! 11/14 16:36
推 daniel1344: 消防法這條上限30萬已經算是多的了 11/14 16:37
推 rock720429: 原來是門擋喔,那沒事了…XDDD 11/14 16:38
推 a4302f: 市長擺拍帥帥就連任 哪管你漏水? 11/14 16:40
推 usnavyseal: 這是零錢吧XD 11/14 16:44
噓 benson50913: 花幾百億蓋一顆蛋 拿過期滅火器當擋門 11/14 16:44
推 bibbywei: 遠雄:30塊喔,喔好! 11/14 16:46
推 a0301102: 遠雄就沒在鳥你的啊 最好官方不要好大喜功蹭這顆蛋, 11/14 16:47
→ a0301102: 還得賤價出租;辦個演唱會抽成就賺飽了 11/14 16:47
推 weijinsusu: 遠雄有缺買一個門擋的錢嗎?台北市政府爛透了 11/14 16:47
推 raymond501: 當初怎麼檢查的 11/14 16:47
推 iceo1120: 這是隨便誰家嗎 拿滅火器當門檔要笑死誰 11/14 16:49
→ vfgb35: 大雄:才30萬是不是看不起我? 11/14 16:49
→ takamiku: 真假 好怕喔 還是最重30w 11/14 16:50
推 weijinsusu: 這些都沒做好做不好,拜託別再偁大巨蛋了,被遠雄吃 11/14 16:51
→ weijinsusu: 死死,一個漏水搞一年更嚴重 11/14 16:51
推 OhmaZiO: 什麼過期 亂講 那是 安安的餽贈 消防局的寶藏 11/14 16:51
→ nikidd: 30萬 / 34xxx人 人均值9元 11/14 16:53
推 JoeGibsonJr: 這對遠雄來說是3塊錢 11/14 16:54
推 kidd085: 比郭董拿給球僮的零用錢還少 11/14 16:54
推 lmc66: 一個人門票多收10元就好 11/14 16:55
推 Congopenguin: 30萬甚至只是最多 最少只罰2萬 11/14 16:56
→ hirundo: O4O 11/14 16:56
推 kevincn13: 在當初契約罰款本身就是笑話 11/14 16:59
噓 rickcoo: 公安給過的不是台北市政府嗎 哈哈 演騙誰 11/14 17:03
噓 delhuang: 消防及安全問題價值30萬XD 好可怕喔 11/14 17:06
推 GBO5: 我的消防器材 30萬~~~~ 11/14 17:11
→ ccl007: 輸了 我姓郭 (掏錢) 11/14 17:13
推 bonbon315: 遠雄:給我一張儲值卡 11/14 17:15
推 linchihsiang: 30萬 只好以後賽事少一場 演唱會多一場夢 11/14 17:20
推 gmkuo: 我才 你才 祂才 他才 她才 牠才 它才 11/14 17:22
推 ypyebft: 所以最後罰多少? 11/14 17:30
噓 orangel: 不合格的滅火器=門檔 不屬於消防器材 謝謝 11/14 17:32
噓 y800122155: 所以在大巨蛋看到的滅火器不見得是滅火器 難怪看到有 11/14 17:35
→ y800122155: 屋頂 室內也還在下雨 11/14 17:35
推 MartyFriedma: 還算合理 11/14 17:45
→ mazinger: 這是復古滅火器型門檔 不是滅火器 11/14 17:48
推 okhy: 新蓋的巨蛋,要這樣用擋門!! 11/14 18:49
→ cccmn: 罰到不痛不癢 11/14 18:57
推 inmatao: 這時候就只是建商的問題了 11/14 20:11
→ weilawda: 重罰30萬……好重喔??? 11/14 20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