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VVinSaber: 法界(x)很多人(0) 11/02 00:59
→ VVinSaber: 有一個家暴婦女殺夫案,很多老百姓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 11/02 01:00
→ VVinSaber: 捏 11/02 01:00
推 poeoe: 就各種幫死刑犯找理由不判死啊 什麼可教化 笑死 11/02 01:00
→ VVinSaber: 還有台灣法律人很有錢嗎?古狗英美大律師吧 11/02 01:01
→ poeoe: 最近也一堆大貨車撞死人事件 有懲罰性賠償嗎? 11/02 01:02
推 insominia: 我只覺得不要什麼事情都想簡化 啊就是真的很複雜 11/02 01:03
推 david885577: 法律本來就沒有邏輯 國外不知道 之前看訪問有說法官 11/02 01:04
→ david885577: 的角色是要替還活著的人服務 所以你死了就等於沒人權 11/02 01:04
→ david885577: 了 11/02 01:04
推 poeoe: 不只是法院問題 該修法重罰的也不好好修法 很糟糕 11/02 01:05
→ ilovptt: 這很有邏輯啊,死人怎麼有人權? 11/02 01:07
推 angryfatball: 法律重不重視邏輯...不敢說不重視,但不同法領域之 11/02 01:07
→ angryfatball: 間的討論縝密度差非常多 11/02 01:07
→ angryfatball: 行政法跟刑法相比,幾乎可以說全部訴諸民主正當性 11/02 01:07
→ angryfatball: 還有功能最適了...不過刑法雖然說要緊扣保護法益啦 11/02 01:07
→ angryfatball: ,近年風險社會的立法趨勢也漸漸把刑法給象徵化, 11/02 01:07
→ angryfatball: 而有情緒保護法之譏就是了ww 11/02 01:07
推 phantomzwei: 法律就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沒人敢動,一旦有人想改就 11/02 01:11
→ phantomzwei: 會一堆人來抬槓,把一切不好的可能都列出來,再回問 11/02 01:11
→ phantomzwei: 你一句那這些延伸問題怎麼解決,尤其如果在正義上還 11/02 01:11
→ phantomzwei: 有瑕疵那光被人跳針就飽了。這戲碼從幾千年演到現在 11/02 01:11
→ phantomzwei: 。 11/02 01:11
→ kcball: 剝奪別人人權者還有人權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11/02 01:11
推 dsa3717: 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的民眾來自法界吧 11/02 01:12
推 poeoe: 還好有國民法官 最近幾個案子有判比較重了 11/02 01:13
推 david885577: 都是同一種行為同一條法給不同法官判可能會有完全相 11/02 01:13
→ david885577: 反的判例,這種東西你跟我說有邏輯?唯一的邏輯是法 11/02 01:13
→ david885577: 官覺得你有罪=你有罪,你沒罪就沒罪 11/02 01:13
推 insominia: 同一種疾病同一種治療方針也不會每個人結果都一樣啊 11/02 01:15
→ ilovptt: 所以你覺得死人要怎麼有人權?說說你的邏輯 11/02 01:15
推 angryfatball: 所以如果從(我眼中)最邏輯一貫的角度,刑罰的目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的應該是自我目的性的,應報理論的重點在於實踐理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性自我回復,而不是什麼一般預防這種不把人當人看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的理論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不過回到洽眾最喜歡的精神病患例子,能夠理性自我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回復的前提也是必須有內在自由可言,問題是精神病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患就沒有,那自然沒有適用刑罰的餘地,這是保安處 11/02 01:15
→ angryfatball: 分的範疇了 11/02 01:15
推 VVinSaber: 我自己有拿一些有趣案件的個案事實跟結果跟非司法圈的 11/02 01:16
→ VVinSaber: 朋友討論,我只能說訴諸情緒跟思考下判斷還是差很多ㄉ 11/02 01:16
→ VVinSaber: 不同的個案事實 即時依據同樣的法條,本來就很難出現一 11/02 01:16
→ VVinSaber: 樣的結果 11/02 01:16
→ VVinSaber: 覺得法官判案都沒邏輯很好,國民法官也沒有,大家都是 11/02 01:17
→ VVinSaber: 恐龍,祝福妳哪天抽到國民法官 自己體驗 11/02 01:17
→ OEC100: 如果沒有解決問題或加速判定的方法,我一律傾向嚴刑先解 11/02 01:18
→ OEC100: 決問題,不然像違停違建小問題數量多了就變成你無法解決 11/02 01:18
→ OEC100: 的問題 11/02 01:18
推 poeoe: 國民法官的設計 算是稍微挽救台灣司法的問題吧 11/02 01:18
推 Giornno: 會很難以理解?有權人關照有錢人,有錢人用錢回饋有權人 11/02 01:18
→ Giornno: ,禮尚往來,形成美妙的互利關係,對大家都好 11/02 01:18
推 angryfatball: 簡單說,應該要擺脫的是刑法工具化的思維 11/02 01:18
→ angryfatball: 從康德哲學的角度,所謂的刑法並非外部命令,而是 11/02 01:18
→ angryfatball: 來自權利主體內在的實踐理性 11/02 01:18
→ angryfatball: 從法哲學的角度作為支撐論據,這是我覺得很有邏輯 11/02 01:18
→ angryfatball: 的說法,但就看洽眾能不能接受...我覺得大多人還是 11/02 01:18
→ angryfatball: 不能啦 11/02 01:18
推 david885577: 我印象是有人停別人的車位吧?然後因為停車場不是公 11/02 01:19
→ david885577: 共場所警察沒辦法做什麼,兩個判例都是車位主告(應 11/02 01:19
→ david885577: 該是侵佔吧,我記得是扯到刑法的)第一個成功,第二 11/02 01:19
→ david885577: 個失敗,最好笑是第二個會告是因為有第一個判例 11/02 01:19
→ BOARAY: 這不就律師工作……? 11/02 01:19
→ VVinSaber: 違停違建不是刑法問題好嗎... 11/02 01:21
推 Giornno: 公平正義能幹嘛,一向只會讓富人和權貴受傷的東西,也只 11/02 01:21
→ Giornno: 是無力改變的賤民的奢求 11/02 01:21
→ VVinSaber: 那是行政權,也是基層公務員的主要工作 11/02 01:21
→ david885577: 可能法官考量到的是加害人(霸佔車位先叫加害人?) 11/02 01:21
→ david885577: 的社會地位啥的,不過這明顯就說明法律本身沒有邏輯 11/02 01:21
→ david885577: 啊,有邏輯的話就是做了什麼罰什麼,同樣的行為會有 11/02 01:21
→ david885577: 同樣的後果 11/02 01:21
→ david885577: 我忘記是告侵佔還偷竊的?反正是第一個車主很不爽 想 11/02 01:23
→ david885577: 要搞成有帶刑責的 11/02 01:23
→ david885577: 重點是第一個真的有成功 11/02 01:23
→ OEC100: 也有停在別人停車場出入口停整排,然後是他家私有地沒法 11/02 01:23
→ OEC100: 管的奇葩事件 11/02 01:23
推 ikachann: 其實很多人看事情都太簡單,只想要是非對錯簡單區分,但 11/02 01:24
→ ikachann: 事實上無法這麼簡單看待任何一件事情 11/02 01:24
→ poke001: 同樣的行為要有同樣後果那就給AI機器人判 這個時候又會有 11/02 01:24
推 angryfatball: 確實很多爭議法院自己內部都沒統一見解,所以才會 11/02 01:24
→ angryfatball: 有大法庭制度 11/02 01:24
→ angryfatball: 不過這也只能說至少有一方的見解可能沒邏輯,而不 11/02 01:24
→ angryfatball: 是法律這門學科沒邏輯吧 11/02 01:24
→ poke001: 人說AI不近人情了 11/02 01:24
推 poeoe: 台灣除了司法問題外 立法怠惰也是問題啦 11/02 01:25
推 david885577: 我是覺得考慮到社會成本法官確實會判一些反直覺的東 11/02 01:26
→ david885577: 西啦,不過自由心證就是會這樣,阿不然還能怎樣,血 11/02 01:26
→ david885577: 債血還? 11/02 01:26
推 VVinSaber: 前幾年有個案子是殺父,照以往大概是15年保底,但個案 11/02 01:26
→ VVinSaber: 事實是長期媽媽被父親家暴一時氣不過才會殺人,如果這 11/02 01:26
→ VVinSaber: 種案子也是十五年以上,到底是有邏輯還是沒邏輯呢 11/02 01:26
→ poke001: 除非你要把心證部分拿掉 但這樣問題保證更大XD 11/02 01:26
→ ikachann: 就比如一個安樂死的議題,他牽扯的層面非常廣,從宗教、 11/02 01:26
→ ikachann: 倫理、哲學、醫學等等一堆,很難簡單定義他的規範 11/02 01:26
推 angryfatball: 不過實務見解往往是現實妥協後的實然產物,不是依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照純粹的應然,所以要說這類的見解沒邏輯也不一定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能說你錯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只是一竿子打翻船,連有邏輯的見解也要批判,甚至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直接說法律就是沒邏輯,這反而就是論理上的邏輯跳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躍了 11/02 01:27
→ angryfatball: 至少(優秀的)學者的工作,就是致力於找出一個邏 11/02 01:29
→ angryfatball: 輯一貫的見解,不過這種完全的邏輯一貫又會被說象 11/02 01:29
→ angryfatball: 牙塔就是了ww 11/02 01:29
→ OEC100: 既然保底15年你就判15年了不是嗎,他沒辦法自救,像殺死 11/02 01:30
→ OEC100: 久病的親人,讓他待在監獄可能還比較舒服 11/02 01:30
推 david885577: 我知道你們想表達什麼 不過實務上就是會有很多自相 11/02 01:30
→ david885577: 矛盾的案例發生 所以我才覺得法律算沒邏輯的東西, 11/02 01:30
→ david885577: 它條文確實有規則性 但百密一疏 11/02 01:30
推 poeoe: 甲乙丙說到後來的邏輯很簡單 就是官大的說了算而已 11/02 01:30
推 gametv: 台灣法官對待殺律師的人就很狠喔,有個男的開車撞死律師後 11/02 01:31
→ gametv: 來自首還是被判死了 11/02 01:31
→ david885577: 不過也是判例的不規則性讓律師有必要存在吧,不知道 11/02 01:31
→ david885577: 以後會不會有反烏托邦社會搞Ai法官 11/02 01:31
→ OEC100: 殺死直系親屬的案例沒有多到需要馬上修法的程度,所以順 11/02 01:32
→ OEC100: 位在後面 11/02 01:32
推 VVinSaber: 我只是想講裁量空間是個必要存在,法學跟人習習相關, 11/02 01:35
→ VVinSaber: 人主觀上都會認為自己的認知是對的居多 11/02 01:35
→ VVinSaber: 不同案件有矛盾是正常的,因為法官不同,對個案事實的 11/02 01:36
→ VVinSaber: 認知哪可能會相同 11/02 01:36
→ VVinSaber: 通常案件還三個法官組成,大家每次意見碰撞一下都好幾 11/02 01:37
→ VVinSaber: 平行宇宙的結果了 11/02 01:37
推 kuninaka: 以後應該改成AI審判 11/02 01:38
→ kuninaka: 人的問題太多 11/02 01:38
推 david885577: Ai 要有先決條件是它接受的資訊是不是足夠與全面吧? 11/02 01:40
推 kuninaka: 人就有辦法? 11/02 01:41
噓 q622622: ZzZ 11/02 01:41
噓 sdd5426: AI判決只是把燒的對象從法官換成工程師而已 11/02 01:43
推 david885577: 會覺得人有問題都是接受到的資訊跟法官不同,而且被 11/02 01:43
→ david885577: 告是可以跟法官互動的,如果他說服法官他很可憐就通 11/02 01:43
→ david885577: 常會酌情處理 11/02 01:43
→ sdd5426: AI判決不滿意:媽的一定是廢死工程師偷塞廢死code 11/02 01:43
→ david885577: 所以ai 也會有問題 反正都還是會燒 11/02 01:43
→ david885577: 你會生氣只是因為你只看到某些資訊 11/02 01:44
推 j23932: 同意簡化這件事情,有多少看新聞的人會把判決書看一遍 11/02 01:44
→ david885577: 跟判決公不公正其實無關 11/02 01:44
→ gundamx7812: 等等,為甚麼很多人會將「法律人」視為一個擁有統一 11/02 01:46
→ david885577: 而且當你可以決定一個人接下來20年不自由乃至失去生 11/02 01:46
→ david885577: 命時,正常人都會想很多好嗎? 11/02 01:46
→ gundamx7812: 意識的整體啊 光是法律人之間就可以吵到永遠好嗎 11/02 01:46
推 VVinSaber: 因為法盲畫的靶就這樣啊XD 法律人是一個統一意識的大 11/02 01:46
→ VVinSaber: 魔王 11/02 01:46
→ david885577: 我們又不是會讓反社會人格去當法官的國家 11/02 01:47
→ gundamx7812: 而且想起法律人就只提到律師,檢察官也是法律人啊 11/02 01:47
推 pentasy: 一堆危險駕駛撞死人的一個人才半年到八個月 長照悲歌問就 11/02 01:49
→ pentasy: 是關到死 台灣法官真的該綁在山路上或是常見肇事路段給車 11/02 01:49
→ pentasy: 跑跑看 一群象牙塔裡的白痴 11/02 01:49
推 XFarter: 因為要吵架不劃分成一個大意志的抓起來打,要怎麼歧視XD 11/02 02:13
→ XFarter: 就跟中國人都該死一樣的概念明明不是每個中國出生的人都 11/02 02:13
→ XFarter: 是機掰人XD 11/02 02:13
→ XFarter: 但我其實也贊同有時候用群體稱呼不是真的覺得每個人都 Ba 11/02 02:13
→ XFarter: d,而是要表達「有這個屬性的人很機掰的比例很高」這件事 11/02 02:13
→ Freeven: 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的民眾來自法界吧+1 11/02 02:29
推 lemonblue: 我覺得你搞錯了吧,那是法律的問題不是律師的問題,律 11/02 02:45
→ lemonblue: 師的工作內容就是依照法律規定下爭取自己的委託人的最 11/02 02:45
→ lemonblue: 大利益,這跟善惡還是正義沒關係 11/02 02:45
噓 qjehydhskod: 刑法裡沒有被害者。 11/02 03:13
推 topboy561: 國民法官的刑期是法官提供的…覺得判太重的可以等自己 11/02 03:41
→ topboy561: 被抽到再說呀! 有時媒體又不會給你完整的資訊,只給你 11/02 03:41
→ topboy561: 有話題性的內容… 11/02 03:41
→ diablohinet: 在台灣有錢有權 還會怕法律嗎 11/02 04:30
噓 iampig951753: 無罪 11/02 04:57
→ gx8759121: 簡單講就是死人沒人權 11/02 05:23
推 bobee: 法律是在乎所有人的人權 但一般人容易覺得罪犯不應有人權 11/02 06:45
→ bobee: 所以才覺得法律都保護罪犯 11/02 06:45
→ comp2468: 我理解有些邏輯不通的地方是現實妥協的產物,但請把妥協 11/02 06:54
→ comp2468: 的原因說出來好嗎?之前看到判決書我都覺得法官邏輯是不 11/02 06:54
→ comp2468: 是有問題? 11/02 06:54
→ comp2468: 說到這個,過失致死跟傷害致死和殺人的刑期差距太大也讓 11/02 07:14
→ comp2468: 人不理解,法律讓犯意嚴重左右刑期,偏偏這個通常加害人 11/02 07:14
→ comp2468: 說了算...除非有證據 11/02 07:14
推 Pep5iC05893: 當初陪審員制被硬凹成是鬼島地方特色參審+陪審都加 11/02 07:24
→ Pep5iC05893: 一點的國民法官制就是因為法官有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 11/02 07:24
→ comp2468: 國民法官某種程度上是讓大眾知道法官的權力與難處,應該 11/02 07:34
推 papertim: 死人沒人權很合理啊,已逝去的生命就是個沉沒成本 11/02 07:39
→ comp2468: 合理啊,但國民覺得加害者沒受到足夠的懲罰,也沒有足夠 11/02 07:47
→ comp2468: 彌補造成的傷害才是最大的問題 11/02 07:47
噓 zy116pj: 屍體沒人權,受害者家屬又不是法官,當然挑輕一點的罰 11/02 07:51
→ zy116pj: 大貨車沒剎車撞死人,一般人認為是殺人罪,至少10年以上 11/02 07:53
→ zy116pj: 結果是業務過失殺人,五年以下或50萬以下罰金 11/02 07:53
→ comp2468: 樓上可以等看看最近那個隧道沒煞車的嚴重連環撞會不會殺 11/02 08:02
→ comp2468: 人罪定罪 11/02 08:02
→ s891234: 貨車撞死人稍微知道一點點法律常識的都不會認為是殺人罪 11/02 08:54
→ s891234: 吧... 11/02 08:54
→ comp2468: 樓上,大家就是在抱怨這個啊,犯意對刑期的影響太重又難 11/02 09:00
→ comp2468: 以舉證 11/02 09:00
→ comp2468: 更不要說酒駕這種大家都覺得判太輕 11/02 09:02
推 VVinSaber: 你覺得駕駛是想殺人才引起重大車禍也是對的 11/02 09:41
→ windr: 天底下最沒人權就是倒楣鬼XDDDD 11/02 10:39
→ sunwit: 就死的不是自己親友才在那說風涼話 11/02 10:39
→ windr: 反倒是撞人的,還可以有途徑可以減免XD 11/02 10:39
→ windr: 法律就只是個規則、工具,而有規則就有漏洞可以鑽XD 11/02 10:40
→ windr: 至於怎麼玩弄,就是律師等法律人的專業囉XD 11/02 10:41
→ windr: 講白一點,看你良心囉XD 11/02 10:41
→ windr: 這就跟厲害的工程師,同時有很可能會是厲害的駭客一樣, 11/02 10:42
→ windr: 為不會去危害別人系統?看良心 11/02 10:42
→ comp2468: 186樓這個要用可預期其發生但不積極作為放任其發生啊 11/02 10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