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Roystu: 以牙還牙 10/05 00:00
推 achuck11: 開車配酒,懂得都懂 10/05 00:03
→ gxu66: 奇樂一堆粉絲不是沒道理的 10/05 00:04
推 vinex518: 可教化 重判三年 10/05 00:04
→ r85270607: 直接偷渡 但總是得說 夜神月一樣是私慾的人半斤八兩 10/05 00:05
推 pgame3: 法律這種東西是給你個機會製造出穩定有規則可循的社會, 10/05 00:06
→ r85270607: 那些追查他身份的司法機關人員 10/05 00:06
→ r85270607: 可不是活該要因此沒命才是 10/05 00:06
→ pgame3: 方便你討生活過日子,你真的那麼恨那個人法律什麼的重要 10/05 00:06
→ pgame3: 嗎,能擋你的只有自己的心吧 10/05 00:06
→ r85270607: 哪怕扮演天眼通讀者也不會知道 10/05 00:07
→ r85270607: 那些試圖查明奇樂身份的人是否應該要死 10/05 00:07
推 qwer338859: 我會讓在牢裡的人不是他 是我 10/05 00:10
推 hdjj: 很多電影都有這樣的情節,自己選擇,自己承擔 10/05 00:11
推 Manaku: 最近新聞就是台中開名車撞死人脫產免賠還嗆人的那個 10/05 00:11
→ r85270607: 反正講到爛了 會聽的人早早有動作想辦法去找不同觀點 10/05 00:13
→ r85270607: 不愛聽的 講再多也是固執己見 10/05 00:13
→ r85270607: 即使是台灣 應報理論與預防理論就像光譜兩端 10/05 00:13
→ r85270607: 三十年了 要不是其它「講出來在西恰會被桶」 10/05 00:13
→ r85270607: 才會有這麼陰陽怪氣的路線 10/05 00:13
→ r85270607: 每個人都不滿意這樣的說辭 10/05 00:14
→ r85270607: 比起結果的存廢 我更偏重對於其他配套的不足 10/05 00:15
→ r85270607: 看來我們好像很習慣不受制衡的權力恣意妄為的樣子 10/05 00:15
→ a204a218: 那你就去幹掉他啊,你要是覺得法律都是保護壞人,那你 10/05 00:16
→ a204a218: 自己變壞人不就受法律保護了嗎 10/05 00:16
推 shinobunodok: 其實要看那個親友對你多來說多重要 10/05 00:16
→ r85270607: 記憶力記不住兩年、記不住四年 希望不是我所料的好 10/05 00:16
推 gm79227922: 有些人就直接掏槍在法庭殺 10/05 00:17
→ exyu: 沒死到你在意的至親 你當然覺得無所謂 幹麼一副事情很嚴重 10/05 00:18
→ exyu: 吵要廢死的 大多數都不是被害者家屬= = 10/05 00:18
→ exyu: 該悲哀的是法律是不會替人討回公道 所以幹麼相信呢? 10/05 00:19
推 Ttei: 我也是想到上面這個媽媽 10/05 00:20
→ Ttei: 這個媽媽判六年但只有關三年 以復仇來說 值得 10/05 00:21
推 starsheep013: 真的遇到還不是給他死 10/05 00:24
推 aDesperado: 所謂公權力其實也是為特定人服務 10/05 00:24
→ r85270607: 場合都能弄錯套個詞就好像洞見真理一樣的話 還是少說 10/05 00:26
推 kobe30418: 子夏問於孔子曰:「居父母之仇如之何?」孔子曰:「寢 10/05 00:27
→ kobe30418: 苫枕干,不仕,弗與共天下也。遇於朝市,不返兵而鬭。 10/05 00:27
→ kobe30418: 」 10/05 00:27
推 belmontc: 法律的功能是維護社會秩序還是讓上演大義凜然的復仇劇? 10/05 00:28
→ kobe30418: 至聖先師孔子已經教你了 法官有孔子大嗎 10/05 00:28
推 anhsun: 答:維護壞人的人權 10/05 00:29
推 rex7788: 司法就是一個選擇,車禍你也可以選擇和解、松田是選開槍 10/05 00:29
推 CowGundam: 一樣啊,既然法律寫要這樣判,法官就只能這樣判,整天 10/05 00:29
→ CowGundam: 嚷嚷就是不肯做實際行動,實際上他們也不在乎 10/05 00:29
→ anhsun: 但法律就是從來沒寫要那樣判 10/05 00:31
推 CowGundam: 你真的去當私刑正義肯定也會有很多人跟你叫好,但他們 10/05 00:31
→ CowGundam: 也只會叫好而已,你被抓了就網路上打個天理何在明天該 10/05 00:31
→ CowGundam: 幹嘛幹嘛 10/05 00:31
推 belmontc: 都4202了還在孔子 孔子看到你這樣批評朝廷會先打你一頓 10/05 00:33
→ kobe30418: 笑死 上次有個傷害兒童致死罪 判七年 未成年要加重徒 10/05 00:33
→ kobe30418: 刑1/2 請問法官判多久? 7年一個月 這樣叫做加重1/2 10/05 00:33
推 hdjj: 都選擇私刑正義了,在乎的只有自己的感受而已,別人與我何干 10/05 00:34
→ kobe30418: 台灣的法律人就是笑話 10/05 00:34
推 oppaidragon: 廢死團體很有趣的 他們會說我們不是神不能決定他人生 10/05 00:35
→ oppaidragon: 死 但他們努力維護重刑犯的生命不就是在決定他們該活 10/05 00:35
推 belmontc: 是阿 有人貪贓枉法還狡辯到底 也只判7年4個月 不可思議 10/05 00:35
→ hdjj: 受法律約束,也該受法律保護,若法律保護不了,那守法有何意義 10/05 00:35
→ oppaidragon: 一群無意識中把自己當成神的存在 10/05 00:36
→ belmontc: 刑度計算你當真以為只是數學1+1喔? 拜託有點腦好嗎?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我可以理解絕大多數人的不滿 在於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「司法收走了這些逕自為之的行為並予以限制」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「卻沒有做出相對應的補償」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「除了給予存活的人 真誠的致哀以外哪能做什麼?」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上述這些是基礎 之後就是各自展開不滿的理由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我的話 更是批評缺乏配套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「我當然知道你們不想判死的理由 但是你做好準備嗎」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糟糕的獄政系統、以及更多的負擔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你們這些人想把如今的事情準備當作「光榮的政績」 10/05 00:36
→ r85270607: 但是之後的雞毛是別人要承擔 10/05 00:36
推 kobe30418: 好了啦 講法律又講去政治 真的受不了4-11 10/05 00:36
→ belmontc: 覺得法律沒保護的 推薦不守法的快去犯法 看看法律有沒有 10/05 00:37
→ belmontc: 保護? 10/05 00:37
→ hdjj: 司法是目的是維持公眾秩序,和個人追求的正義,其實是有分歧的 10/05 00:37
→ hdjj: 那些被逼到要自己尋求私刑正義的,不就是自己動手了嗎 10/05 00:38
→ belmontc: 講法律? 不懂法律一直在講法 跟唱戲的談醫學有啥兩樣? 10/05 00:39
→ belmontc: 你只是想看戲 鬧戲而已 根本不是啥講法律 別鬧笑話了 10/05 00:39
推 xrdx: 最好的選擇是成為精神病、其次是喝酒後開車 10/05 00:39
→ anhsun: 嗯對 現在的法律就是笑話 10/05 00:40
推 kobe30418: 對啦 你最懂 回原PO 遇到了我建議開車處理 過失致死有 10/05 00:41
→ kobe30418: 和解有機率不用關 緩刑兩年 過程請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10/05 00:41
→ kobe30418: 真的被關 6個月到8個月左右 CP值很高 10/05 00:41
推 newgunden: 當然是找三餐罵啊,反正在監獄裡其實沒什麼保護的 10/05 00:42
推 eo8h1: 你要先確定能被判成過失致死ㄋㄟ 10/05 00:42
→ kobe30418: 精神賠償父母配偶子女一個人在80萬上下 沒有家人的只 10/05 00:42
→ kobe30418: 要處理喪葬費 法律就是這麼棒 10/05 00:42
推 CowGundam: 我當然不是要說法律是完美的你絕對應該遵守,這種事想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也知道不可能。我真正不爽的事每次這種事出來整個社會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浩浩蕩蕩好像每個人都很生氣都很不平,正義感滿滿,結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果呢?什麼事都沒變,因為這群散沙只想要獵巫,抓一個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法官出來獻祭就當沒事過去了,結果法規什麼的配套措施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人力不足執行力不夠什麼的通通都不想管了,我們抓到我 10/05 00:44
→ CowGundam: 們要的女巫了大家可以回家啦,真的有夠沒意義 10/05 00:44
→ kobe30418: 你以為檢察官或是警察很閒喔 檢察官這麼多案件,看到 10/05 00:44
→ kobe30418: 就照表操課 如起訴狀所載 10/05 00:44
推 belmontc: 開始了 遇到這種真心開心,你們繼續灌輸錯誤資訊 這樣真 10/05 00:44
→ belmontc: 的上法院,我們這些"法律人"才有工作才有錢賺~ 10/05 00:44
→ kobe30418: 確實 律師車禍案件就叫當事人賠錢和解 錢很好賺 10/05 00:45
推 tailao789: 以牙還牙 10/05 00:45
→ belmontc: 同意cow大的話,大部分都無能狂吠嘴砲 但沒人打算改善 10/05 00:46
→ belmontc: 鄉民哪怕是拿起電話打給立委服務處造成輿論施壓都沒做 10/05 00:46
→ belmontc: 整天幹幹叫獵巫 是根本沒有實質幫助的 10/05 00:47
推 william456: 私刑正義是好片值得學習 10/05 00:47
→ william456: 縱放人犯的任一環節中的角色都是共犯 10/05 00:47
推 kobe30418: 我只能說啦 遇到這種殺人的 現實層面就是放棄 不要想 10/05 00:48
→ kobe30418: 法律會有什麼正義 法律保護的也是加害者的人權 修法什 10/05 00:48
→ kobe30418: 麼的也沒用 想改重也改不過去 法律人就是這麼鴨霸 10/05 00:48
→ kobe30418: 以前有唯一死刑 之後就被判違憲 根本不需要修法 10/05 00:49
→ belmontc: 連做都沒做就在說不可能 笑死 刑訴修幾年了還在不可能? 10/05 00:50
推 CowGundam: 與此同時還有一部片叫謊言的烙印、也有翻譯叫狩獵的電 10/05 00:50
→ CowGundam: 影,給你看看群眾的正義感,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在伸張正 10/05 00:50
→ CowGundam: 義 10/05 00:50
→ hdjj: 去跟大法官說啊 10/05 00:50
推 eo8h1: 所以說到底只是嘴砲仔在無能狂怒嗎 10/05 00:51
推 kobe30418: 只要去上過法律系的課就知道 從老師到學生 都是支持廢 10/05 00:51
→ kobe30418: 死的 不敢說100% 至少也90 10/05 00:51
→ qwer338859: 法律人不就好棒棒 快把死刑犯領回家阿 10/05 00:51
→ qwer338859: 死的又不是你家的人 10/05 00:52
推 tedandjolin: 討論這個就扯到411了..有良知的人都知道近年的死刑 10/05 00:53
→ kobe30418: 法律人跟一般人的認知差很多 他們有關就是判很重 我們 10/05 00:53
→ kobe30418: 的判很重是真的判很重那種 之前國民法官就搞的很多法 10/05 00:53
→ kobe30418: 律人不爽了 10/05 00:53
→ tedandjolin: 執行超級少的 10/05 00:54
→ belmontc: 國民法官讓法律人不爽? 你真的活在平行世界XD 國民法官 10/05 00:55
→ belmontc: 搞出來的判決反而讓司法臭名解套好嗎XD 判比專業法官重 10/05 00:55
→ belmontc: 結果被人罵成豬頭的案件一堆好嗎XDD 10/05 00:55
→ belmontc: 都有人做統計表出來了 倒不如說國民法官才更遠離一般人 10/05 00:57
→ belmontc: 對司法的想像 多少誇張的"重" 阿不就很好笑XD 10/05 00:57
→ A00610lol: 一個法律人在這邊跟西洽仔認真 我只能說別浪費時間 10/05 00:59
→ A00610lol: 終生監禁搭配不得假釋 才能信服人 10/05 01:01
推 belmontc: 從國民法官判長期家暴婦女殺人罪判7年2個月跟失婚失業最 10/05 01:02
→ belmontc: 後選擇殺掉親生子女後自殺的許婦16年 你怎會認為國民法 10/05 01:02
→ belmontc: 官會更好,根本是在這些苦難者身上灑岩漿阿 10/05 01:03
→ L78G: 私刑 10/05 01:03
→ belmontc: 再說一遍,你要選擇私刑還是走法律 那是你的"選擇",但不 10/05 01:04
→ belmontc: 要自己不想選讓法院來裁判 才來靠北一堆司法不如你意 10/05 01:05
推 jl50491: 廢死很符合人性啊 我為什麼要為了不相干的人下達殺死他 10/05 01:05
→ jl50491: 人的請求? 誰願意承擔死刑的心理壓力 非親非故的 就算 10/05 01:05
→ jl50491: 工作也一樣 10/05 01:05
→ belmontc: 法律的本質是維護社會安定,不是給你上演殺伐果斷的復仇 10/05 01:05
推 Hyouri: 法律就檯面上的規則 私刑就檯面下的處置 10/05 01:06
推 chung74511: 垃圾法律繼續下去就是加速私刑....遲早的事 10/05 01:10
→ Hyouri: 本來就只有規則的好壞 維護正義我覺得是渲染出來的 10/05 01:10
推 TyuzuChou: 開車配酒 10/05 01:10
→ Hyouri: 反正嘛...不滿也就剩下私下處理了 不要被抓就好 10/05 01:11
推 AlianF: 可教化 10/05 01:11
推 belmontc: 百種人就有百種正義 整天只會正義正義幹幹叫的叫張五飛 10/05 01:11
→ Hyouri: 那反過來想此規則也會保護你殺回去這樣 10/05 01:12
推 TyuzuChou: 司法從來不是為了追求正義 10/05 01:13
推 a606152004: 有點道理 你家人被殺 不爽犯人被廢死保護? 殺回去就 10/05 01:14
→ a606152004: 好了 換你被保護 10/05 01:14
→ a606152004: 要人命的復仇總是要有點代價 10/05 01:14
→ TyuzuChou: 最近很紅的韓劇 來自地獄的法官 也是滿滿諷刺 10/05 01:14
推 chung74511: 繼續這樣會有人報仇覺得也是遲早的事 10/05 01:15
推 as81349507: 還回去啊,死人沒有人權 10/05 01:15
推 junkjizz5566: 對岸有很多很狂的案例啊 直接秒對方全家+阿拉哈瓜法 10/05 01:15
→ junkjizz5566: 院 10/05 01:15
→ TyuzuChou: 反正不要殺到司法相關人員 不要碰到4-11人員 就勇敢的 10/05 01:16
→ TyuzuChou: 開車配酒 10/05 01:16
→ qazw222: 司法的目的是維護政權,不是正義 10/05 01:16
推 hdjj: 就像台灣民眾很多事情不是上法院,而是找民意代表,找黑道處理 10/05 01:17
→ TyuzuChou: 對岸管那行為叫獻忠 10/05 01:17
推 kobe30418: 張扣扣案啊 蠻有趣的 10/05 01:17
→ hdjj: 當司法失去人民的信任,就是加速秩序的崩壞 10/05 01:18
推 qscNERO: 殺爛 10/05 01:18
推 yeldnats: 對ㄚ 兇手為了不被私刑 最好就是把你也殺了 10/05 01:18
→ chung74511: 4-11是啥? 10/05 01:18
推 a606152004: 真的殺多了 案例一多就會有人/團體/制度反制了 10/05 01:18
→ a606152004: 這世界就是這樣運作 10/05 01:18
推 dddc: 換自己得精神病 上街報仇 10/05 01:18
→ chung74511: 現在已經不少人在反制了吧 可是廢物團體還是聲量最大 10/05 01:19
推 jl50491: 正常的法律人都會廢死 因為死刑會確實的影響他們的心理 10/05 01:19
→ jl50491: 健康 反正受害者.加害者對他們同樣都是陌生人 10/05 01:19
→ chung74511: 不能以公正立場去評斷的沒資格當法律人吧 10/05 01:20
→ chung74511: 我判死會影響我的心理所以不判 那他本來就沒資格判吧 10/05 01:20
→ chung74511: 一開始就已經不公正了阿... 10/05 01:21
推 geminitea: 我不懂一堆台灣人判無期徒刑=被法律保護的邏輯== 10/05 01:21
→ chung74511: 有人這樣說嗎?無期要搭配不得假釋才有保護功效吧 10/05 01:22
→ geminitea: 你拿北歐那種超級爽監來講就算了,在台灣關無期徒刑可 10/05 01:22
→ geminitea: 不算什麼保護 10/05 01:22
推 belmontc: "公正" 這個就又很有趣了 法官講得公不公正?民眾反應呢? 10/05 01:22
→ chung74511: 喔喔 你是說保護犯人 我以為是說保護民眾.... 10/05 01:22
→ chung74511: 對人民來說 犯人沒死或沒隔離就沒保護 10/05 01:23
→ belmontc: 拿公正/正義這種充滿不確定性的詞句要來論斷別人? 10/05 01:23
推 jl50491: 你從賽局的利弊角度去分析就知道了 在不影響我的前提當 10/05 01:23
→ jl50491: 然能公正的判斷 這是必然的人性 10/05 01:23
→ hdjj: 那你知道,台灣無期徒刑平均13年假釋出獄嗎 10/05 01:24
→ chung74511: 法官講的公不公正 看事情如果發生在法官身上他會怎做 10/05 01:24
推 yahoo2720: 酒駕毒駕撞死人輕判,影片換頭重判,然後批評的人被說 10/05 01:25
→ yahoo2720: 不懂法律幹你娘 10/05 01:25
推 banbanzon: 雇一堆馬路三寶在他周圍晃 遲早被A柱處理 三寶老摳摳 10/05 01:25
→ banbanzon: 還不用負什麼刑責 10/05 01:25
→ chung74511: 不是阿 判死會影響的話 那一開始就會影響了阿 10/05 01:25
推 CHRyan0127: 公平公正只是自己一廂情願投射的錯誤評價性概念好嗎? 10/05 01:26
→ CHRyan0127: 法律上的公平正義不是大眾想的什麼包莖天式父母官啦= 10/05 01:26
→ CHRyan0127: = 法學緒論讀一下吧?法律這科目最可怕的就是因為中文 10/05 01:26
→ CHRyan0127: 門外漢很喜歡望文生義 10/05 01:26
→ chung74511: 其實13年個人是覺得還有點短了 至少25年以上比較安全 10/05 01:26
推 belmontc: 平均13年那個是快15年前的舊聞了 知道修法後服刑25年才 10/05 01:26
→ belmontc: 能申請假釋嗎? 10/05 01:26
推 geminitea: 查了一下13年是民國99年時的新聞了,還能查到法務部的 10/05 01:28
→ Hyouri: 要比喻就疊好buff再幹回去吧 先疊好被抓會減輕刑責的buff 10/05 01:28
推 chung74511: 喔喔 有確定25年以後才放了嗎?這樣還比較安心一點點 10/05 01:28
→ geminitea: 聲明稿,不過舊刑法10年就能假是真不知道當時是怎麼訂 10/05 01:28
→ geminitea: 出來的 10/05 01:28
→ belmontc: 喔 不只耶...2005年的舊聞 快20年前的舊聞... 10/05 01:28
→ geminitea: #就能假釋 10/05 01:28
→ Hyouri: 或著也可以找傭兵 讓他去疊buff幫你頂 10/05 01:29
推 belmontc: 2005年修法 無期徒刑服刑滿25年才得申請假釋 誰執政就不 10/05 01:31
推 jl50491: 那是因為有大勢的幫助啊 廢死=文明進步的風潮從歐美傳來 10/05 01:31
→ jl50491: 以前是沒得選 現在法律人有大勢支持 又能讓自己的工作環 10/05 01:31
→ jl50491: 境更心理健康 我想不到他們反對的理由 10/05 01:31
→ belmontc: 說了,至今以來只有某些垃圾人整天喊司法不公卻沒做任何 10/05 01:31
→ belmontc: 立法相關的行為 但把別人的努力都抹煞掉 10/05 01:32
推 forsakesheep: 看這篇就知道為什麼法律相關的職業在民眾心中好感 10/05 01:33
→ forsakesheep: 度最低:) 10/05 01:33
→ belmontc: 真要說的話 他們只有在鬥爭時才想到司法 根本沒想改善 10/05 01:33
推 chung74511: 因為民眾無法做立法相關的行為阿 只能投票 10/05 01:34
→ chung74511: 但投出來的又都廢物不管(只會在出事時吵) 民眾也無奈 10/05 01:34
推 kobe30418: 無期還能討論假釋 就已經是民眾跟法律人最大的鴻溝了 10/05 01:35
推 belmontc: 立法不做事 最後卻要行政背黑鍋 這才是司法人員的現況 10/05 01:36
推 yahoo2720: 無理由的蓄意殺人就該死刑,殺人犯的幾年時間憑什麼跟 10/05 01:36
→ yahoo2720: 被害者的一生畫上等號,而且被害者還無法拒絕,所以法 10/05 01:36
→ yahoo2720: 律的本質就是強制不平等交換 10/05 01:36
→ belmontc: 服刑的目的除了處罰外,尚有更生這目的 舉世皆然 10/05 01:37
推 chung74511: 無法更生的就直接重生了 根本不用考慮 10/05 01:38
推 belmontc: 是阿,所以在那邊吵甚麼鴻溝...先搞清楚法律的社會功能吧 10/05 01:39
→ belmontc: 無理由的蓄意殺人就該死刑 對阿,鄭捷不是伏法了嗎? 10/05 01:40
→ belmontc: 但你能說其他死刑犯都是毫無理由的蓄意殺人嗎? 10/05 01:41
→ q02210221: 法律人確實要維護法律正當性,比如死刑到底有沒有符合 10/05 01:42
→ q02210221: 程序,不過現實來說相關的配套措施沒有最好一切都是空 10/05 01:42
→ q02210221: ,不管有沒有判死後續的應對措施反而比死刑重要 10/05 01:42
推 geminitea: 我們先不談刑罰論那麼有深度的東西啦,立法者把殺人罪 10/05 01:42
推 yahoo2720: 所以我也沒說殺人就一定死刑啊,但酒家毒駕這種直接槍 10/05 01:42
→ yahoo2720: 斃有什麼問題? 10/05 01:42
→ geminitea: 的刑度分為死刑、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三種,對於台灣民 10/05 01:42
→ geminitea: 眾來說,判死刑的就是好法官、沒判死的就是壞法官,但 10/05 01:43
推 kobe30418: 對啊 所以下次不要蓄意 前幾天才剛改判無期 退休女老 10/05 01:43
→ kobe30418: 師被鐵鎚砸破腦袋 更四審改無期 10/05 01:43
→ geminitea: 如果真的這樣做,其實是法官失職,跨越了權力分立的界 10/05 01:44
→ geminitea: 限 10/05 01:44
→ kobe30418: 爸爸不給錢 找男友拿鐵鎚打爆老爸的頭也是無期 10/05 01:44
→ belmontc: 怎一直有看戲仔在亂瞎掰沒想理性溝通,這還要討論啥zzz 10/05 01:45
→ geminitea: 很多人說為什麼法官要考量被告的智識程度、家庭背景, 10/05 01:45
推 chung74511: 且蓄意的先不說 隨機殺的我覺得最該死 根本避無可避 10/05 01:45
→ geminitea: 靠邀,阿刑法第57條又不是法官訂的,是立法者訂的阿, 10/05 01:45
推 coronach: 讓這種人死實在太便宜他們了,應該開發出無期酷刑 10/05 01:45
→ geminitea: 難道要法官無視第57條一律判死嗎? 10/05 01:45
→ kobe30418: 不是蓄意所以無期 法官覺得很嚴重但未達永久與世隔絕 10/05 01:46
→ kobe30418: 的程度也是無期 其實理由不重要 不能判死才是重點 10/05 01:46
→ chung74511: 那個和老婆吵架 然後亂捅死等人的 那個好像也沒事... 10/05 01:46
→ chung74511: 甚至鄭捷事件如果發生在這時都不覺得他會被判死= = 10/05 01:46
推 L1ON: 等他出獄啊 然後 10/05 01:46
→ chung74511: 立法的有很大問題 因為他們不去立適當的法 10/05 01:47
→ chung74511: 但法官可以找法條或判例吧 某程度上也有選擇權? 10/05 01:47
推 belmontc: 現在修法也沒有判例了 立法者不准法院去自創不成文法 10/05 01:48
推 NEKOWORKi: 血債血償 10/05 01:48
推 togs: 法律本身就人訂的,相關人員更是人,是人就會犯錯 10/05 01:49
→ belmontc: 現在只有"最有參考價值判決" 10/05 01:49
→ belmontc: 而刑法是"罪刑法定" 所以不存在比附援引或類推適用空間 10/05 01:50
推 chung74511: 所以修法以後 法官的心證只能從頭開始嗎@@? 10/05 01:50
推 geminitea: 比較匪夷所思的是,台灣的重刑犯罪率率堪比北歐先進國 10/05 01:50
→ belmontc: 我只能說啦 立法者決定國家國民對於法律的認知跟水準 10/05 01:50
推 forsakesheep: 詐騙累犯還「顯可憫恕」去減刑到不用關,還有人說 10/05 01:51
→ forsakesheep: 法官都沒問題呵呵 10/05 01:51
→ belmontc: 一般民眾遇到觸法犯法的事情 不走法律途徑 跑去找民代 10/05 01:51
→ belmontc: 這樣的社會風氣 你期待法律能做到甚麼程度的"信任"? 10/05 01:51
→ geminitea: 家,而且也還沒有完全廢死,但台灣人民的戾氣卻是北歐 10/05 01:52
推 lacoste1113: 講什麼"法律就這麼定法官也只能這麼判""唯一死刑" 10/05 01:52
→ geminitea: 人民的好幾倍,高破案率高判刑率低犯罪率,卻講成好像 10/05 01:52
→ lacoste1113: 最近那個殺女教師的五度判死,五個法官都法盲?都不懂 10/05 01:52
→ geminitea: 是世界最不公不義的國家一樣,真的超神奇的 10/05 01:52
推 forsakesheep: 那個就找藉口不判死刑而已,跟這篇有幾個法律人在 10/05 01:53
→ forsakesheep: 那邊幫法官找藉口一樣 10/05 01:53
→ lacoste1113: 法?就你一個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的懂法,對吧? 10/05 01:53
推 coronach: 不能隨便唯一死刑的理由很簡單,這個世界上怕辛苦活著 10/05 01:54
→ coronach: 卻不怕死的人太多了 10/05 01:54
推 chung74511: 我是覺得不能唯一死刑啦 不然確定死了就殺更多 10/05 01:55
→ chung74511: 但該死的還是得死一死就是 10/05 01:55
→ lacoste1113: 講一堆廢話就是不肯承認有一群人,讀著法律講著正義 10/05 01:55
→ lacoste1113: 做的卻是自我滿足偏頗特定意識形態的垃圾事 10/05 01:56
推 lakeisland: 去給犯人一刀就換你被法律保護了 10/05 01:57
推 geminitea: 講得好像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是自我滿 10/05 01:57
→ lakeisland: 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 10/05 01:57
→ geminitea: 足偏頗特定意識形態的正義觀一樣 10/05 01:58
推 billy56: 台灣法律最搞笑的是 法官在幫犯人找免死的理由 10/05 01:58
推 lacoste1113: 別顧左右而言他拉,是要不要講一下五度判死的法官是 10/05 01:58
→ lacoste1113: 不是都法盲?是不是都獵巫? 10/05 01:58
→ billy56: 明明手段都很兇殘 掰不下去就扯兩公約 10/05 01:58
→ lacoste1113: 講到學長就只能摸摸鼻子找其他洞鑽囉? 10/05 01:59
推 coronach: 如果犯案的人都知道該死的就會死,那他們就會當作尋死 10/05 01:59
→ coronach: 去犯案,沒聽過無敵之人嗎 10/05 01:59
→ lacoste1113: 明明就滿滿自由心證的東西,講得好像多無奈法律就醬 10/05 02:00
→ lacoste1113: 滑天下之大稽就是在講這些自欺欺人的笑話 10/05 02:00
→ coronach: 所以要真的遏止犯罪又達到讓被害者出一口氣,最好的方 10/05 02:00
→ coronach: 法就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,然後怎麼關由被害者決定之類 10/05 02:00
→ coronach: 的 10/05 02:00
推 kobe30418: 北歐那個殺77人的知道不會死也算是無敵之人吧 10/05 02:00
推 po123953: 殺回去啊 既然法律保護兇手那完全沒有理由不當兇手 10/05 02:01
推 belmontc: 講一堆廢話就是不肯承認有一群人,不懂法律卻高談正義 10/05 02:02
→ belmontc: 做的卻是自我滿足偏頗特定意識形態的垃圾事 10/05 02:02
→ belmontc: 同樣的話反饋給你,懶得多談了 10/05 02:02
推 lacoste1113: 好喔,講到自己邏輯矛盾點就懶得多談,阿Q正傳 10/05 02:03
推 kobe30418: 法律人最愛多談了 愛的反面是冷漠 10/05 02:03
→ lacoste1113: 五度判死的五個法官看來也是不懂法律 不如你這大律師 10/05 02:04
推 belmontc: 沒有要討論法律的話 就是你他媽拿槍去幹死他阿 哪需多問 10/05 02:04
→ belmontc: 認真要討論法律又在那邊歪扯 那何必多談? 10/05 02:04
→ lacoste1113: 談法律阿,談什麼叫"法律這麼定法官也只能這麼判"啊? 10/05 02:05
→ lacoste1113: 前五個法官跟第六個法官見解完全不同,但是法律就是 10/05 02:05
→ belmontc: 如果這人真的值得死刑哪需五度? 鄭捷都沒五度阿 最高院 10/05 02:05
→ lacoste1113: 這麼定法官也很無奈喔。你怎不把這段話錄起來心情不 10/05 02:06
→ exyu: 覺得自己心理會不健康的人 幹麼要從事法律工作 ㄏ 10/05 02:06
→ belmontc: 一再發還 難道他們會比那五個法官還不懂法? 就你最懂? 10/05 02:06
→ lacoste1113: 好的時候撥出來讓自己笑一下? 10/05 02:06
推 matchkiwi: 怎感覺都是在嚷嚷:有沒有人要去私刑啊? 10/05 02:06
→ exyu: 鄭捷還會火速執行死刑 沒給他關的幾十年還不執行 ㄏㄏ 10/05 02:06
推 forsakesheep: 我就問問為什麼詐欺累犯+32起詐欺,能夠「顯可憫恕 10/05 02:06
→ forsakesheep: 」減到緩刑? 10/05 02:06
→ matchkiwi: 怎沒人想自告奮勇說幹就幹啊? 10/05 02:07
推 Pourquoi31: 講到維護社會安定 去看一下再犯的案件 這種應該與世隔 10/05 02:07
→ Pourquoi31: 絕沒錯吧 10/05 02:07
→ exyu: 廢死之前 有死刑選項 法官都沒種判死了 一律無期徒刑 宛如 10/05 02:07
→ exyu: 虛設 10/05 02:07
推 waitan: 法官整天幫垃圾找理由免死真的很可悲 10/05 02:08
推 lacoste1113: 所以那五個法官是不是法盲嘛?還是法律本來就是充滿著 10/05 02:08
→ lacoste1113: 自由心證會被個人意識形態所影響?矛盾點一直逃避只會 10/05 02:08
→ qwer338859: 鄭傑如果沒馬上執行現在肯定還活著 10/05 02:09
→ lacoste1113: 講一些不著邊際的話,這樣無法傳播正義喔 10/05 02:09
推 forsakesheep: 拿法官亂判的實際案例出來,法律人就不敢回了 10/05 02:09
推 honey4617912: 華山那個把被害者胸部切下來當標本的也逃死了 10/05 02:10
→ exyu: 死刑定讞了 法務部長不簽執行 也不會執行 最多確保犯人不會 10/05 02:10
→ exyu: 被假釋出去爽爽過了 10/05 02:10
推 hank81177: 法律就保護壞人,難怪治安越來越差 10/05 02:10
→ exyu: 華山那個 最近老K影片才講過 覺得台灣說可教化真神奇的 10/05 02:11
→ exyu: 可教化這個詞真的會讓人很肚爛 真可教化 你們怎麼不領回家 10/05 02:11
→ exyu: 教育 因為覺得可教化就沒判死 然後也沒再管教育= = 10/05 02:11
推 Error7: 明明以前死刑正常執行時治安更差…哪來的雲台灣人啊 10/05 02:12
推 waitan: 精障不能死刑也很白癡 10/05 02:12
推 LonyIce: 基本上沒救,現實是沒辦法對抗絕對權利 10/05 02:12
推 baliallin: 如果死者是至親,又沒有其他需照顧的家人的話,我會等 10/05 02:13
→ baliallin: 他出獄再動手 10/05 02:13
→ exyu: 精障那種好像不能強制關在精神病院 人還是有機會出去趴趴走 10/05 02:13
推 chung74511: 如果法繼續這種情況 覺得樓上的想法會越來越多 10/05 02:14
→ exyu: 然後如果有人衰小被砍死 那只能倒楣了 精障的命超重要滴^.< 10/05 02:14
→ waitan: 那個開大卡車的一定也免死 10/05 02:19
→ A00610lol: 至少不會假釋 終生監禁 這是底線吧 可是你島廢死仔某 10/05 02:19
→ A00610lol: 些人不是這樣想 嘻嘻 10/05 02:19
推 JohnnyRev: 夜神月在那邊殺無辜警探就OUT了 他不是個咖 然後真的 10/05 02:20
→ JohnnyRev: 發生至親摯友被殺就是發動私刑自己進去受保護阿 你私 10/05 02:20
→ JohnnyRev: 刑後成為加害者也有人權阿 律師廢死都會站在你這邊 法 10/05 02:20
→ JohnnyRev: 律是用來社會維穩和權利保障 遇到真心想復仇就是個案 10/05 02:20
推 Merrill: 前面什麼邏輯才會說判死想死的人會去犯罪== 那輕刑是想被 10/05 02:25
→ Merrill: 關的會去犯罪嗎 10/05 02:25
推 lovegensokyo: 法律人是不是把法律想的太神聖了?本質上不過是個 10/05 02:25
→ lovegensokyo: 社會契約,還是少對大眾擺出我要教育你們的態度吧 10/05 02:25
推 h60414: 記得德國就有母親在法庭把殺女犯給BANG掉 超派 10/05 02:25
推 chung74511: 夜神月開殺那個女的就不行了 10/05 02:25
推 A00610lol: 醫牙電資>財金 經濟 國企>會計>>>>>>>>法律 10/05 02:28
→ A00610lol: 惡性循環嘍 10/05 02:29
推 JohnnyRev: 老實說實務8+9兄弟被殺後去復仇成功的一堆啦 就當成個 10/05 02:29
→ JohnnyRev: 案處理阿 像最近乾哥案一審適用少事只判9年 假設那個 10/05 02:29
→ JohnnyRev: 楊姓少年受害者爸爸真的不爽到極點也可以去復仇阿 反 10/05 02:29
→ JohnnyRev: 正他做了後 一定也有律師 廢死聯盟會幫他 每個人的人 10/05 02:29
→ JohnnyRev: 權一直都在身上 看你會不會利用而已 法律保障任何人 10/05 02:29
→ JohnnyRev: 這就是法律的好處 10/05 02:29
推 WOMO: 被逼到絕望的人,很恐怖的 10/05 02:30
推 waitan: 現在整天這樣搞也是把好人逼到絕望 10/05 02:32
噓 Howard1420: 不然要擺出什麼態度,您說的都是對的,殺人者一律死 10/05 02:33
→ Howard1420: 刑,酒駕毒駕一律死刑,這才是正確的態度嗎,你就是 10/05 02:33
→ Howard1420: 沒有別人懂,你會去指揮醫生怎麼開藥嗎,如果不會的 10/05 02:33
→ Howard1420: 話,怎麼一堆人整天指指點點專業人士該怎麼做事 10/05 02:33
如果毒駕 酒駕一律死刑
台灣人的個性 只要成功執行第一起 接下來就不會有人敢酒毒駕了吧
不好嗎?
推 coronach: 其實現在很多人會指揮醫生怎麼開藥喔 10/05 02:34
※ 編輯: KyrieIrving1 (123.194.23.238 臺灣), 10/05/2024 02:37:13
推 waitan: 醫生開藥也不會拿心理壓力當藉口 10/05 02:36
推 JohnnyRev: 笑死 馬上釣出一個噓的 放輕鬆點啦 是法律系學生嗎? 10/05 02:37
→ JohnnyRev: ?沒考上的 二試快去準備啦 倒數14天 學弟加油喔 10/05 02:37
→ A00610lol: 部分法律仔就這了 只能希望你們永遠考不上囉 10/05 02:40
推 lovegensokyo: 醫學依據的是人體自然法則,法律則構築於社會大眾 10/05 02:41
→ lovegensokyo: 的認可與遵從,所以才說不要太自以為是,法律跟紙 10/05 02:41
→ lovegensokyo: 鈔一樣,能讓人信服才有價值,否則就只是廁紙 10/05 02:41
推 LPCbaimlly: 法律仔讓人看不起就是這樣,整天鬼扯玩文字遊戲再來 10/05 02:41
→ LPCbaimlly: 罵人不懂 10/05 02:41
→ gx202020: 給法匠的當頭棒喝,決定治安的只有犯罪成本 10/05 02:41
→ exyu: 至少醫生不會怕開藥吃死病人 就說自己心理壓力好大 不敢開藥 10/05 02:42
推 away612101: 治安變好明明是警政體系的功勞…插滿整條街的監視器 10/05 02:43
→ away612101: 荒郊野外犯法也把人挖出來,跟有沒有死刑有個毛關係 10/05 02:43
→ away612101: 以前就是警察各種擺爛吃案才治安差… 10/05 02:43
→ away612101: 怎樣,有死刑大家就會搶著犯法嗎?什麼道理 10/05 02:43
→ jay920314: 過失致死 值得擁有 10/05 02:44
→ exyu: 不如說台灣的監視器鋪得夠廣 所以警察好查案啊 10/05 02:44
推 belmontc: 法律還不講文字 難不成跟你談心喔 到底誰才"自由心證"? 10/05 02:44
→ exyu: 調監視器影片就能找到犯人了 10/05 02:44
推 amsmsk: 笑死 醫生會說這個手術壓力太大建議你不要開嗎 10/05 02:45
→ exyu: 過失致死算什麼 說自己是神經病更好用 10/05 02:45
→ belmontc: 法律構築在社會大眾認可?嗯 所以大家認為你有罪就有罪? 10/05 02:45
推 waitan: 找到犯人又如何 法匠還不是又把人放出來 10/05 02:46
→ belmontc: 為啥有些言論偏激到更像是笑話? 10/05 02:46
→ waitan: 警察拼命抓 法律人拼命放 10/05 02:46
→ belmontc: 說自己神經病就會當神經病判? 當法院不參考精神鑑定? 10/05 02:46
→ belmontc: 該不會以為法院審理案件跟你面試一樣看看書面就結束了吧 10/05 02:47
→ exyu: 按照現在判定思覺失調的 八成都說殺人就是已經是有病才會做 10/05 02:47
推 elfish123: 把法官全家宰了 10/05 02:48
→ exyu: 噗哧 一堆重大刑案都給你判無期徒刑 可教化啦 你當有用 ㄏㄏ 10/05 02:48
推 ru899: 就原諒他~會有很多人讚美你 很了不起!!!反正死的又不是 10/05 02:48
→ ru899: 你 沒事啦 10/05 02:48
推 amsmsk: 法條不用參考社會差異啊 那全球用一本就好 10/05 02:48
→ elfish123: 宰一次他們就知道了,殺一個家庭不夠殺第二個 10/05 02:48
→ exyu: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/05 02:48
推 waitan: 阿每個殺人的都這樣開脫 白癡也知道有問題 10/05 02:48
→ elfish123: 整天在那邊可教化,根本沒有社會化的低能生物 10/05 02:49
→ elfish123: 以後法律給AI判就好,反正也只會抄判例 10/05 02:49
推 lovegensokyo: 我跟你講鈔票的價值,你跟我講這張鈔票是不是假鈔 10/05 02:51
→ lovegensokyo: 啊… 10/05 02:51
→ exyu: 還有一種情況 是裝可憐也行啦 法官都當你可教化唷~~~^.< 10/05 02:51
推 belmontc: 說到可教化 知道這也是醫師或心理師精神鑑定的結果嗎? 10/05 02:51
推 seiten137: 如果我子女被殺 我會殺了他我自己去關 反正也不會判死 10/05 02:52
→ belmontc: 還是以為騙得過醫師跟心理師 也騙得過法官? 10/05 02:52
推 Fuuin: 車禍判的多輕不就再告訴你如何報復嗎 10/05 02:52
→ exyu: 騙你的大頭鬼 騙都不用騙啦 現在法官就不愛判死刑啦 10/05 02:52
→ belmontc: 每個人都覺得騙得過 難怪最會騙就是騙自己 10/05 02:53
→ exyu: 多嚴重都嘛 可教化 最多無期徒刑 ㄏㄏ 10/05 02:53
推 Fewer: 反正殺了壞人也不會被判死啊 有差? 10/05 02:54
→ kobe30418: 講到最後都是回到孔子那套 果然至聖先師就是至聖 練身 10/05 02:54
→ kobe30418: 體殺仇敵 從古至今唯一的聖賢之道 10/05 02:54
→ inversexxx: 所謂亂世用重典 最後懲罰到最多的反而都是社會最弱勢 10/05 02:55
→ inversexxx: 的一群 韭菜都以為自己不是韭菜在那弱弱相殘 10/05 02:55
推 amsmsk: 現在幹嘛騙鑑定 都不會死了 10/05 02:56
→ inversexxx: 更別說動一個法的刑度連帶影響到其他法 用邏輯就可以 10/05 02:56
→ inversexxx: 判斷的東西根本不用到太艱深的法律知識 但鄉民總以為 10/05 02:57
→ inversexxx: 自己絕頂聰明 好意思笑法匠 10/05 02:57
推 Ositos: 精神鑑定不包含可教化,這是法律人自己發明的概念 10/05 02:58
推 amsmsk: 蛤殺人要判死也能扯這麼多喔 你是多高端 10/05 02:58
→ inversexxx: 殺人你需不需要區分理由?情境?手段? 10/05 02:59
→ inversexxx: 唯一死刑是要服務你的獵奇心態嗎? 10/05 03:00
→ Fewer: 區分之後呢 還是沒啥變啊 10/05 03:01
→ amsmsk: 殺人償命叫做獵奇心態喔 文組當官就是長這樣嗎 10/05 03:01
→ Fewer: 當然要分情況 但是現在不論區分啥都沒差了啊 10/05 03:01
→ amsmsk: 還好法律人不算gdp 10/05 03:01
→ inversexxx: 舉例情境 今天你長期被霸凌 然後某天突然崩潰捅人 判 10/05 03:02
推 owo0204: 想想武松怎麼幹的 林沖怎麼幹的 10/05 03:02
→ owo0204: 匹夫一怒,血濺五步 10/05 03:02
→ Fewer: 尤其台灣法律又很寬鬆 無期>有期>假釋 被殺的只能說你衰 10/05 03:02
→ owo0204: 沒勇氣就乖乖吞法律 10/05 03:02
→ inversexxx: 死刑時是不是又要喊司法不公社會黑暗? 10/05 03:02
→ Fewer: 又沒人說不用看情形 不要自己滑坡耶 10/05 03:02
→ amsmsk: 你桶人就要付出代價阿 10/05 03:03
→ Fewer: 現在說的是 罪大惡極那種 最後都爽爽過 10/05 03:03
→ inversexxx: 「殺人要判死也能扯這麼多喔」我沒滑坡阿 10/05 03:03
→ Fewer: 也沒多少悔意 阿現在壞人被殺了當然也沒啥好抱怨 10/05 03:04
推 kobe30418: 這時候又來這套 故意講的很籠統 好像大家支持殺人就死 10/05 03:04
→ kobe30418: 刑 明明沒這麼說 討論把女老師頭打破判無期就說不是蓄 10/05 03:04
→ kobe30418: 意 女兒計畫把爸爸頭打破就是不至於死刑可教化 10/05 03:04
→ inversexxx: 就是有人判斷事情是這樣二分 然後再來把問題外部化阿 10/05 03:04
→ Fewer: 果然是文組 咬文嚼字特別厲害 呵呵 10/05 03:04
→ belmontc: 鑑定不包含可教化?但鑑定報告會寫說有無改善更生可能耶 10/05 03:05
推 Darkmatt: 沒事啦,不是死自己人根本不在乎 10/05 03:05
→ exyu: 殺人償命叫做獵奇心態 那殺人本身 就不夠獵奇 還是很正常?? 10/05 03:05
→ kobe30418: 跟法律人討論這個沒意義啦 就跟無罪推定一樣可笑 10/05 03:05
→ inversexxx: 所以問題是如何判定教化的問題 而不是討論到教化就各 10/05 03:05
→ belmontc: 可教化不就是為了更生改善嗎? 還是你看不懂鑑定報告? 10/05 03:05
→ amsmsk: 被逼殺人是不是殺人嘛 10/05 03:05
→ amsmsk: 怎樣算被逼 誰決定 10/05 03:05
→ Fewer: 然後呢 還是假釋出來啊 台灣根本沒有真的無期徒刑 10/05 03:05
→ exyu: 之前保母虐童導致嬰兒死亡的 我都覺得嬰兒的命真不是命 10/05 03:06
推 lolicat: 酒駕 10/05 03:06
→ inversexxx: 種死刑啦 恐龍啦 我就不相信這些鸚鵡學舌的人有看過判 10/05 03:06
→ inversexxx: 決書 10/05 03:06
→ exyu: 殺小孩 算你倒大楣 花錢請人殺你孩子 就只能那樣了 10/05 03:06
→ belmontc: 講得最籠統的是誰啊? 不就是不用扯這麼多嗎?不准人細講 10/05 03:06
→ Fewer: 現在哪個殺人犯會被說無教化可能 笑死 10/05 03:06
→ exyu: 還是說保母可教化啦 保母不是故意的啦 拿錢都說自己不是故意 10/05 03:06
→ belmontc: 這樣還不夠籠統嗎? 10/05 03:07
→ Fewer: 故意定個很嚴格的標準 最後都不可能達到 實質無死刑 10/05 03:07
→ Fewer: 這種欺騙人民的方式也真的很有趣 10/05 03:08
推 kobe30418: 我就說法律人最愛談 看吧 10/05 03:08
→ inversexxx: 要細究就說不用講太多 講概念又說模糊焦點 不講我還以 10/05 03:08
→ inversexxx: 為是中世紀穿越 10/05 03:08
→ amsmsk: 法律人把自己當高高在上 確實蠻中世紀的 10/05 03:09
→ Fewer: 就幾個說不用扯的 變成一般民眾都完全贊成直接死刑 好窩 10/05 03:09
→ inversexxx: 然後反對唯一死刑就扯法律人 文組 10/05 03:09
推 honey4617912: 所以我就問 把人性侵殺死還把對方的私密處(胸部 10/05 03:09
→ honey4617912: 陰部)切下來收藏 這樣的情境 手法 理由 有什麼可 10/05 03:09
→ honey4617912: 教化的地方?為什麼可以逃死?不要自己窩在法律經 10/05 03:09
→ honey4617912: 的象牙塔 看看外面實際發生的案例好不好 10/05 03:09
→ Fewer: 二分法的到底是WW 10/05 03:09
推 JaylenBrown7: 法律人真的會無止盡幫法律人護航 真的見識到了 10/05 03:09
推 belmontc: 講不過人家就說高高在上 Mygo的祥子嗎? 10/05 03:09
→ inversexxx: 不好意思 我一開始是回應原po 自己臉要過來給人打 10/05 03:09
→ amsmsk: 打自己臉喔 法律人就是這樣嗎 反正都自己判 已經贏麻了 10/05 03:10
→ Fewer: 阿二分法的不就法律人跟贊成直接死刑的嗎 有夠極端耶W 10/05 03:10
→ kobe30418: 判決書看過啦 法官跟檢察官的嘴臉也看的不少 每次都有 10/05 03:10
→ kobe30418: 法律人愛講民眾沒進過法院不知道 結果每個進過法院的 10/05 03:10
→ kobe30418: 都覺得法院很爛 10/05 03:10
→ z1231002: 殺法官 正義就來了 10/05 03:10
→ Fewer: 腦補自己打人臉 厲害 10/05 03:10
→ Fewer: 緊急情況的殺人 一般人也不會沒辨識能力 10/05 03:11
→ amsmsk: 法律人就是這樣嗎 腦補自己講贏人惹 不過你們確實贏了啦 10/05 03:11
→ amsmsk: 繼續開庭噴人就好跟私下笑民眾就好了反正都你們在判 10/05 03:11
→ kobe30418: 講一堆理論 實務上法官就不會照做 前面講的加重1/2也 10/05 03:11
→ kobe30418: 是 隨法官解釋就好 10/05 03:11
推 JaylenBrown7: 你們如果就想廢除死刑為何不敢大聲說出來? 10/05 03:12
推 JohnnyRev: 殺兩警的林信吾 未來高機率不會被判死了 警察和起訴死 10/05 03:12
→ JohnnyRev: 刑的檢察官會很生氣吧 不過有些推文別一直法律人法律 10/05 03:12
→ JohnnyRev: 人的罵啦 警察和檢察官也是法律人阿 罵那些法官和大法 10/05 03:12
→ JohnnyRev: 官就好 10/05 03:12
→ JaylenBrown7: 是啊 殺警案的犯人一定也不會被判死 是警察會想再繼 10/05 03:13
→ JaylenBrown7: 續挺法官鬼才信 10/05 03:13
→ kobe30418: 還記得以前廢死的論調都是法院回錯判,我至今無法理解 10/05 03:14
→ kobe30418: 法律人亂搞錯判 為什麼要廢死 現在他們聰明了 直接玩 10/05 03:14
→ kobe30418: 可教化 蓄意也是可教化 不可教化就是不蓄意 10/05 03:14
推 seejoe: 親身經驗不管做啥人都回不來只能自己哭哭 10/05 03:14
推 ggg12300: 475樓,除了死刑有一大堆犯法的事都是這樣處理的哦,最 10/05 03:15
→ ggg12300: 常見的就是你看看家裡附近每平方公尺有多少煙蒂,轉角 10/05 03:15
→ ggg12300: 有哪些沒有違停。夜神月如果在臺灣應該寫到後面會寧可 10/05 03:15
→ ggg12300: 把自己寫上去想解脫XD 10/05 03:15
推 gerry10364: 私刑跟以牙還牙絕對會判超重的喔!因為是有預謀跟犯 10/05 03:15
→ gerry10364: 意,甚至藐視法官的公正性也會被自由心證喔! 10/05 03:15
推 JaylenBrown7: 誤判已經是幾十年前的東西了 現在多的是罪證確鑿 10/05 03:15
→ JaylenBrown7: 結果你還在誤判 10/05 03:15
推 otosukisugi: 換我來被法律保護一下 10/05 03:15
→ JaylenBrown7: 還有就是每次問必被不敢回的問題 10/05 03:16
推 a122771723: 今天你沉默明天沒人幫 10/05 03:17
→ JaylenBrown7: 你的親友被殺了 你還能支持廢死 能夠原諒犯人嗎? 10/05 03:17
→ JaylenBrown7: 每個法律人都無法回答的問題 10/05 03:17
推 inversexxx: 支持廢死誰說就要原諒犯人 百分之百一定有人回答過的 10/05 03:18
→ inversexxx: 問題在那紮稻草人 還以為自己紮得很漂亮 10/05 03:19
→ inversexxx: 接下來是不是又要說 你又不是當事人當然可以輕鬆講 10/05 03:19
→ inversexxx: 然後當事人講了又要說死的又不是你 10/05 03:20
推 gerry10364: 日本就有一個廢死律師,老婆被殘忍殺害後,這個律師 10/05 03:20
→ gerry10364: 終身都在推動死刑正常執行。 10/05 03:20
→ inversexxx: 聽過上萬遍這種怎樣都贏的阿Q問答法了 10/05 03:20
推 amsmsk: 你看起來就是很阿q阿 難怪這麼熟 10/05 03:21
→ belmontc: 原不原諒有啥關係? 我原諒難道他就可以無罪? 以直報怨 10/05 03:21
→ inversexxx: 看 問這問題根本沒意義 因為根本不是要問回應者 10/05 03:21
→ belmontc: 跟以德報怨根本不同吧? 10/05 03:21
→ Fewer: 都是因為恩怨殺人 有什麼差別嗎 10/05 03:22
→ inversexxx: 回應者回了然後再來扯 你看誰誰誰怎樣怎樣 10/05 03:22
→ belmontc: 還是原諒他 就可免除讓他受國家法律制定的刑罰 ? 10/05 03:22
→ Fewer: 根本不正面回應也叫回應 不愧是文組首選 10/05 03:23
→ inversexxx: 原諒和法律怎樣判本來就兩件事 問這就蠢到不行的廢問 10/05 03:23
→ inversexxx: 我支持 我不原諒 夠正面回應了吧 10/05 03:23
推 amsmsk: 你結論就是怎麼判都是對 那就是不用討論了 10/05 03:23
推 waitan: 那你親友被殺 人家拿精障當免死金牌最後沒事還出來洗你臉 10/05 03:24
→ waitan: 你還會支持嗎 10/05 03:24
→ inversexxx: 換做我家人被殺我也會想殺了加害者 然後我支持廢死 10/05 03:25
→ Fewer: 他們沒遇過 當然都說支持 10/05 03:25
→ inversexxx: 夠直白吧 邏輯死了是不是硬要混在一起講 10/05 03:25
→ Fewer: 實際遇到跟嘴上說說真的是兩回事 10/05 03:25
推 belmontc: 精障要有醫院鑑定報告 先拿得出來再說吧 10/05 03:26
→ inversexxx: "他們沒遇過 當然都說支持" 預言命中+1 10/05 03:26
推 amsmsk: 你支持廢死 就知道你沒邏輯了 10/05 03:26
→ inversexxx: 同理拿來檢驗自己的說法好嗎 10/05 03:26
→ kyna: 講真的...你有看過受害者家屬出來說支持廢死嗎? 10/05 03:26
→ amsmsk: 你也知道要檢討自己言論喔 10/05 03:26
→ inversexxx: 扣帽子扣爽沒 10/05 03:26
→ Fewer: 支持廢死可以 但是台灣沒有好的配套措施啊 10/05 03:26
→ kyna: 喊廢死的八成都沒經歷過 10/05 03:27
推 Merrill: 不是沒遇過會支持 是夠無恥才支持 不然怎麼有臉轉來轉去 10/05 03:27
→ amsmsk: 對像你別再扣帽子了 10/05 03:27
→ inversexxx: 小燈泡家人不是人是不是 還是又要開除人籍? 10/05 03:27
→ kyna: 現在的問題就是 犯下重大罪刑的 也不過無期徒刑 過幾年就假 10/05 03:27
→ Fewer: 最後都是縱放出來 繼續搞事 10/05 03:27
→ belmontc: 整天在那邊丟假設性問題 別人不隨你,只好扯只是你沒遇到 10/05 03:27
→ kyna: 釋出獄了 10/05 03:27
推 waitan: 想要他死又支持廢死不就自打臉雙標? 10/05 03:27
推 sky8171014: 好好笑這種網路上看人語無論次的樣子怎看都不會膩 10/05 03:28
→ Fewer: 姦殺小女孩最後出來還是繼續強姦 這種你們也能護航 10/05 03:28
→ kyna: 這才是讓人最不爽 然後又要說監獄滿了 不能關了嗎?? 10/05 03:28
→ inversexxx: 想要他死是我的主觀情緒 支持廢死是我的理性判斷 很難 10/05 03:28
→ inversexxx: 懂? 10/05 03:28
→ kyna: 性侵犯再犯機率有夠高的 但在犯罪 也只是在抓去關而已啦 10/05 03:28
→ kyna: 受害者遇到只能被說你衰 10/05 03:29
推 lovegensokyo: 是說,我一直很好奇,酒駕撞死人明明能判到3~10年 10/05 03:29
→ lovegensokyo: ,但為什麼法官還是愛判緩刑呢?連累犯都只判個兩 10/05 03:29
→ lovegensokyo: 三年,明明法律都有了,為什麼還是判這麼輕呢? 10/05 03:29
→ Fewer: 不支持的也是理性判斷啊 怎麼只有廢死的才理性 10/05 03:29
→ amsmsk: 理性他不該死嗎 你邏輯為什麼這麼爛 10/05 03:29
→ inversexxx: 問法官阿問我幹嘛? 10/05 03:29
→ inversexxx: 理性判斷意思是經過思考的判斷 我從沒說過支持死刑就 10/05 03:30
推 waitan: 答不出來就甩鍋法官 笑死人 10/05 03:30
→ Fewer: 看吧 最後都丟給鑑定師跟法官 有問題去罵他們W 10/05 03:30
→ amsmsk: 所以你就是無條件支持法官啊 那跟人談邏輯 10/05 03:30
→ exyu: 假道學唄 10/05 03:30
→ inversexxx: 等同於沒思考 沒思考的是凡事唯一死刑這種蠢話 10/05 03:30
→ exyu: 學歐美一群神經病聖母 10/05 03:30
→ Fewer: 沒人說都唯一死刑喔 不要把少數言論囊括全部人耶 10/05 03:31
→ inversexxx: 奇怪了 判決又不是我在判 我能主導法官判決還會浪費 10/05 03:31
→ amsmsk: 多看點別的東西好嗎 少看判決書把自己帶入神 10/05 03:31
→ inversexxx: 生命在這和些沒營養的話題抬槓? 10/05 03:31
→ amsmsk: 反對廢死=唯一死刑啊 10/05 03:31
→ Fewer: 在這邊抬槓的不是也有你一份嗎W 10/05 03:32
→ inversexxx: 我是不是上面就講我一開始就是在回應原PO?自己要對號 10/05 03:32
→ amsmsk: 你知道跟你對話多浪費生命了吧 10/05 03:32
→ inversexxx: 入座在來該該叫不是所有人都這樣 不是你的問題嗎? 10/05 03:32
推 waitan: 叫人去問法官不就是你自己也覺得在亂判 是不敢質疑學長嗎 10/05 03:33
→ waitan: ? 10/05 03:33
→ inversexxx: 所以說 問我法官為什麼這樣判不是很瞎? 跟甩不甩鍋哪 10/05 03:33
→ inversexxx: 有干係? 10/05 03:33
→ inversexxx: 不好意思 法律人法律人該該叫得不是我 我從沒說過自己 10/05 03:34
→ inversexxx: 法律系出身的 從頭到尾就是被扣帽子的 10/05 03:34
推 amsmsk: 還好你不是 不是還整天大談認為自己邏輯沒問題 10/05 03:34
→ inversexxx: 不就有些人一開始就預設立場替法律講點話就是法律同路 10/05 03:34
→ inversexxx: 人?二分法有沒有說錯? 10/05 03:35
→ amsmsk: 你看起來是阿 不就說法官沒問題所以你認為該廢死 10/05 03:35
→ inversexxx: 我是不是對你來說無所謂 反對你的都=沒邏輯 10/05 03:35
→ amsmsk: 你才是這樣吧 先噴人邏輯的是你啊 10/05 03:36
推 belmontc: 先射箭再畫靶喔? 甚麼叫妳看起來是? 那妳看起來像甚麼? 10/05 03:36
→ amsmsk: 受不了了喔 10/05 03:36
→ inversexxx: 你作夢夢出來的嗎? 10/05 03:36
→ inversexxx: 「還好你不是 不是還整天大談認為自己邏輯沒問題」 10/05 03:37
→ amsmsk: 像你一樣夢出大家想要死刑是獵奇嗎 10/05 03:37
→ inversexxx: 我覺得我只要highlight你之前自己講的話就好了 10/05 03:37
→ amsmsk: 你也是ㄚ 多檢討自己 10/05 03:38
→ inversexxx: 「唯一死刑是要服務你的獵奇心態嗎?」 10/05 03:38
→ inversexxx: 「像你一樣夢出大家想要死刑是獵奇嗎」 10/05 03:38
推 waitan: 無腦廢死我也覺得很獵奇 10/05 03:39
→ inversexxx: 我不曉得你所謂「無腦廢死」意指什麼 至少我在這串從 10/05 03:40
→ inversexxx: 頭到尾都沒看過有人問「請問你想廢死的理由是什麼」 10/05 03:40
→ inversexxx: 都是自紮草人自己打 10/05 03:40
→ inversexxx: 然後方才在那說沒人敢大聲說廢死的又不講話了 10/05 03:41
推 deathy: 可以看看告白這部電影 10/05 03:42
→ inversexxx: 每個在那踩法律 踩文組 踩法官 踩廢死的都在自說自話 10/05 03:42
→ inversexxx: 就不要假裝想理性討論了 10/05 03:42
推 amsmsk: 因為廢死說的話確實是廢話阿 10/05 03:42
→ amsmsk: 你這麼想說 那我問一下好了 你廢死的理由是什麼 10/05 03:43
→ inversexxx: 你以為自己講的就不是廢話嗎 10/05 03:43
→ inversexxx: 給1000p我專文回你 10/05 03:44
→ zakokun: 幫你翻譯,沒判死就是保護加害者 10/05 03:45
→ amsmsk: 唉 又說沒人問所沒講 10/05 03:45
→ inversexxx: 上面講了一大串你都可以鬼打牆 還要我多花篇幅回應你 10/05 03:45
→ amsmsk: 結果就是廢話嘛 我沒說錯 10/05 03:45
→ inversexxx: 當我盤子? 10/05 03:45
→ zakokun: 覺得不夠重心有不甘可以直接講,不需要把死刑說成唯一可 10/05 03:47
→ zakokun: 行的手段 10/05 03:47
推 LonyIce: 其實我自己也私心偏向夜神月是真實存在的 10/05 03:49
→ LonyIce: 夜神月後來是走歪了沒錯,沒筆記本時期的月很客觀公正 10/05 03:50
推 alligator176: 能忍則忍,除非忍不住 10/05 04:13
推 toulio81: 如果那個傢伙真的是犯人,那就代表司法制度出了問題, 10/05 04:32
→ toulio81: 需要修正司法制度,如果被各種阻力硬是擋著讓司法制度 10/05 04:32
→ toulio81: 繼續爛下去,那這東西失去公信力是早晚的事情,畢竟也 10/05 04:32
→ toulio81: 不可能用一台壞掉的機器,達到好的的成果 10/05 04:32
→ toulio81: 當機器已經沒救的時候,就只能靠人手動去做事了 10/05 04:33
→ HeliosSol: 法律的確漏洞很多,如果有像丹佐華盛頓一樣煞氣的人來 10/05 04:47
→ HeliosSol: 替天行道,我當然拍手叫好,但現實不是這麼一回事 10/05 04:47
→ bpii: 每個腫瘤都當良性來治,你遲早癌細胞擴散全身 10/05 04:48
推 redplum: 魔戒第一集 遠征隊發現咕嚕在跟隨他們時 佛羅多說比爾博 10/05 05:39
→ redplum: 當初應該吧咕嚕給殺了 這時甘道夫說 “很多生者該死 很多 10/05 05:39
→ redplum: 將死之人卻值得留條生路給他 你能夠清楚判斷誰生誰死嗎? 10/05 05:39
→ redplum: 如果不行就不要太急著斷奪誰應該死 即使是最有智慧的智 10/05 05:39
→ redplum: 者也無法看清所有的事情” 10/05 05:39
推 redplum: Many that live deserve death. Some that die deserve l 10/05 05:42
→ redplum: ife. Can you give it to them, Frodo? Do not be too ea 10/05 05:42
→ redplum: ger to deal out death in judgment. Even the very wise 10/05 05:42
→ redplum: cannot see all ends. 10/05 05:42
推 bioniclezx: 你可以選擇幹掉他,然後就會有一個死神小學生出來教 10/05 05:56
→ bioniclezx: 育你,說你這樣做死掉的親人也不會高興 10/05 05:56
→ bioniclezx: 你會因此痛哭流涕跪地認錯嗎? 10/05 05:56
→ bioniclezx: 不過對當事人來說修改法律也沒用就是了,我記得法律 10/05 05:57
→ bioniclezx: 不是不溯及既往,何況這也要當事人真的有法學背景 10/05 05:57
推 y124421473: 死亡遊行 10/05 06:00
→ chanceiam: 法律有那樣寫?垃圾人隨便解釋才是噁心人 10/05 06:24
推 orange077: 欸上面說小燈泡的家人 10/05 06:26
→ orange077: 死刑有條件合憲 王婉諭: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 10/05 06:26
推 kinghtt: 拿罪證確鑿上法院審判的罪犯跟魔戒類比?原來法律人是把 10/05 06:48
→ kinghtt: 審判當寫小說嗎? 10/05 06:48
→ pica177253: 想辦法下次不要再被騙選票了 10/05 06:54
推 iloveu0926: 夜神月的想法應該是很多人的理想 只是劇情讓他越來越 10/05 07:02
→ iloveu0926: 不純粹 小時候喜歡 長大覺得太多劇情需要了 10/05 07:02
推 Markhor: 如果是很重要的人 那不用說吧 自己復仇 殺了對方就好了 10/05 07:03
推 seraph67: 夜神那初衷是理想,但後來為了自保殺到無辜的人就偏了, 10/05 07:12
→ seraph67: 我相信重刑犯沒被判死,然後被人用筆記本殺掉,這情形是 10/05 07:12
→ seraph67: 不會有人撻伐的。 10/05 07:12
→ houjay: 你講出問題了啊,台灣法官跟立委 10/05 07:22
推 elic2577: 放他出來,我親自解決 10/05 07:23
推 lalamio: 殺了他讓我被法律保護著啊 那麼簡單 10/05 07:26
→ lalamio: 這麼鼓勵犯罪的台灣太棒了 10/05 07:26
推 GGdong: 反殺回去法律就會保護我了 10/05 07:29
推 Ronwill955: 如果覺得殺人的代價很低 那沒道理不為了摯愛付出那一 10/05 07:30
→ Ronwill955: 點點代價吧 10/05 07:30
推 audi1005: 結構上法律人是偏站加害人這邊的 因為法律不用討好守法 10/05 07:31
→ audi1005: 的受害者,反而是要討好犯法的加害者使其變成守法者 10/05 07:31
推 tim5201314: 討論到爛掉的東西 一群只會在場邊高聲吆喝要別人執行 10/05 07:48
→ tim5201314: 私刑正義的傢伙 明明口中喊著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卻又愛 10/05 07:48
→ tim5201314: 死死刑執行 真有錢真有趣 10/05 07:48
推 romeie06: 報考大卡車司機 找私家偵探 10/05 07:53
推 a37821910: 怕啥 是我就把案件相關人查的請清楚楚 反正不會死 某天 10/05 08:02
→ a37821910: 開車油門忘了放煞車忘了採 也很正常吧 10/05 08:02
推 Annatiger: 那就殺回去讓自己成為被法律偏愛的人啊,如果覺得殺一 10/05 08:05
→ Annatiger: 個垃圾要蹲五年不太值,你可以多殺幾個,家人朋友法官 10/05 08:05
→ Annatiger: 律師,選項很多 10/05 08:05
推 JACK3042818: 如果施主聽不懂大乘佛法 貧僧也略懂一些拳腳 10/05 08:06
推 Bf109G6: 剝奪垃圾的性命就是神 那戰時人人都是神了 10/05 08:10
推 kayliu945: 我應該會上網發問吧 好不熱鬧 10/05 08:13
→ iqeqicq: 唯一的例外就是教義即法律的回教國家 10/05 08:22
→ KingIphis: 當好人還是當壞人,是一種選擇 10/05 08:29
推 psp80715: 當然是打斷右手右腳讓他終生只能坐輪椅跟賣刮刮樂 10/05 08:51
推 skywalker655: 記得九把刀有個橋段就是讓人民募集賞金,可以選擇僱 10/05 08:52
→ skywalker655: 用殺手除掉人民希望死亡的貪官或政客,其實會有點期 10/05 08:52
→ skywalker655: 待這樣的系統,但又要公正比較難實現。 10/05 08:52
推 ptttaigei: ・ω・ 漢摩拉比法典講的就是以牙還牙 10/05 08:57
推 PatlaborGao2: 有冤獄可能大家能理解 但可教化實在狗屁 10/05 08:59
→ PatlaborGao2: 真的可教化就像電影除三害 午夜死囚監獄開門 中間 10/05 09:00
→ PatlaborGao2: 放把槍來個大逃殺 10/05 09:00
推 charlie4588: 逃死的話我覺得只能關到死,不得假釋 10/05 09:00
→ exyu: 問題是人權團體很煩人啊 一定罵你虐到囚犯(攤手) 10/05 09:02
→ ehbnsqaa: 先把廢死的人砍一砍啊 10/05 09:07
推 katanakiller: 重點是犯人已經被抓沒法私刑了 法庭上要幹掉有難度 10/05 09:19
→ katanakiller: 還可能傷及無辜 10/05 09:19
→ livxering: 之前看到縱火燒人一家,剩一位當兵的逃過一劫,兇手即 10/05 09:24
→ livxering: 使無期逃死,25年後出來也還是7x幾歲,兇手本身就是有 10/05 09:24
→ livxering: 仇就報的個性,等他出來,可以做的事情多了… 10/05 09:24
推 GleybeTorres: 廢死沒有不行啊,但要有配套吧? 10/05 09:27
→ GleybeTorres: 目前的無期在實務上也不是真的無期欸 10/05 09:27
推 GleybeTorres: 想要廢死,好歹要有終身監禁吧? 10/05 09:28
→ tello: 如果夜神月很有錢,就算沒有死亡筆記本他也會成立一個組織 10/05 09:29
→ tello: ,以殺這些該死卻被法律保護的人為宗旨。 10/05 09:29
推 GleybeTorres: 然後說死刑會有冤獄的問題 10/05 09:33
→ GleybeTorres: 那有期徒刑就不會有冤獄? 10/05 09:33
→ GleybeTorres: 這樣重點在提高判決正確率吧 10/05 09:33
→ GleybeTorres: 唉 反正能吵的可多了 10/05 09:36
→ GleybeTorres: 看看前陣子iwin提議的刑度 10/05 09:36
→ GleybeTorres: 再比較一下實際上侵害未成年的判例 呵呵 10/05 09:36
→ s4511981: 撞死他,反正我也不會死 10/05 09:38
→ s4511981: 忘記要先喝酒 10/05 09:39
→ JOKO58802218: 這樣判根本二次謀殺 10/05 09:42
噓 jonestem: 因為實際上上你也被保護著,不然這世界就真的只剩 10/05 09:53
→ jonestem: 下弱肉強食與殺戮了。 10/05 09:53
噓 seejoe: 酒駕唯一死刑就會變GTA,只有逃掉才能活 10/05 10:15
→ starsheep013: 差別是死刑的冤獄翻案了家人也只能收屍,無期徒刑 10/05 10:15
→ starsheep013: 至少人還活著 10/05 10:15
推 richsogood: 現在哪一個不是吞 再怎麼受不了都是吞 10/05 10:16
→ kasim15: 法律是人訂的 代表你不適應社會 移民最快 10/05 10:29
→ MKIIjack: 法律不修 就自己執行啊 要知道正常人也是很極端的 10/05 10:33
→ MKIIjack: 沒有無法被破壞的規則 10/05 10:34
推 Ceferino: 現在的台灣只要你不要臉沒有良知不怕坐牢你就贏了 10/05 10:46
→ Hellery: 什麼樣的人民造就什麼樣的鬼島 10/05 10:50
→ dreamdds: 開車喝酒a上去 10/05 11:01
推 hiraoni: 法律人邏輯ㄏㄏ 就是不管是法官還是鑑定人 只要是有牌專 10/05 11:21
→ hiraoni: 家就有絕對權威 判決結果你們這些庶民給我吞 10/05 11:21
→ hiraoni: 不吞就是擾亂社會秩序 10/05 11:25
→ rjaws: 有牌跟無牌的,你會選? 10/05 11:31
推 hexokinase: 退休教師那案真的無法理解 10/05 11:56
→ hexokinase: 隨機殺人不是很過分嗎 10/05 11:56
推 vandervaal: 法律人更生跟可教化的標準和一般人認知差太多了 10/05 11:58
推 vandervaal: 還有台灣對於精障的配套措施根本爛到有剩 10/05 12:02
→ bioniclezx: 我還以為法律應該是懲罰加害者,威嚇其他人,可惜不 10/05 12:16
→ bioniclezx: 是 10/05 12:16
推 ShackMama: 希望他快點放出來 10/05 12:19
推 lastphil: 乘勢看能不能搞個姄意代表阿 版本答案 10/05 12:37
推 coca5108000: 法律人膿瘡毒瘤太多了,淪為犯罪共犯給人命訂價格 10/05 12:39
→ Snomuku: 在台灣沒死到法官律師家人就沒事啦 那些很慘的不是殺到法 10/05 12:41
→ Snomuku: 官捷運通勤路線、就是台下嗆法官,或者A律師公會的錢 10/05 12:41
推 canallchen: 所以才有天龍特攻隊 10/05 12:51
→ class21535: 可以看末世殺手 政府讓你請殺手報仇 10/05 13:25
推 rickey1270: 都殺了吧 10/05 13:39
→ winteryoyo: 超渡法官 10/05 13:45
推 aotom: 一律死刑本來就是白癡,這種舊觀念還是早早捨棄才是對的 10/05 13:50
→ aotom: 比起廢死,跟美國一樣弄出終身監禁、不得假釋比較實際 10/05 13:52
推 z32165479: 犯罪天堂真是可悲 10/05 13:52
→ aotom: 每次看家裡電視的美國犯罪節目,其實可以發現美國有死刑的 10/05 13:53
→ aotom: 州也不是很容易判死刑,很嚴重的案件多數還是終身監禁 10/05 13:53
噓 indiako: 這串也太多法律神棍 10/05 13:55
推 reaturn: 酒+車就可以處理 10/05 14:23
推 milkool: 在台灣很簡單 先搞一張精神病單 什麼事都能做 10/05 14:42
推 tello: 花錢買兇, 躲到監獄裡面也要找人搞死他 10/05 14:42
推 jiaching: 通常都是事不關己才會尊重法官的判決 如果哪天發生在自 10/05 16:07
→ jiaching: 己的親人身上 再看看會不會尊重法官的判決 10/05 16:07
→ diablohinet: 買一台中古車,車上帶著烈酒,懂得都懂 10/05 17:56
→ diablohinet: 不要再相信司法會還被害人公道這種騙人的鬼話 10/05 17:58
推 maskon: 我跟他只有一個人需要進去坐牢 另一個則是移居靈骨塔 10/05 20:39
推 poorbox: 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 漢摩拉比法典都有教 10/05 23:44
推 deadair: 有沒有看過重案對決 殺了犯人 殺光檢方(剩主角)殺了法 10/06 01:15
→ deadair: 官 殺了辯護律師 差點連市長都要殺了 10/06 01:15
噓 greg90326: 鄉民又在熱議奇怪的話題了 以為在動漫瞎聊取暖版能討論 10/06 10:35
→ greg90326: 出什麼有意義的結果嗎 喔我忘記鄉民最討厭有意義的結果 10/06 10:35
→ newest: 沒錢沒勇氣就滾去當孤獨宅啦 10/07 20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