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qwer338859: 幹嘛不等競業條款結束或做別的工作10/28 01:45
→ qwer338859: 小V收入有那麼好嗎10/28 01:45
至少也多少對生活有幫助,
但還沒收益化之前的初期費用也是不小的負擔
→ nanjojo5: ...好慘10/28 01:46
推 STAV72: VT這條路其實真的是豪賭,沉沒成本太高資方又普遍強勢,10/28 01:49
→ STAV72: 如果不小心踩到坑,真的會讓人生目標被爆破殆盡10/28 01:49
推 zzro: 好像沒看到 Re:AcT 被炎上?10/28 01:51
推 abysszzz: 這種奇怪的競業條款感覺上法院會被判無效,但沒錢打官司10/28 01:53
推 labbat: RIP10/28 01:54
推 kskg: 新鮮人是會被唬住的10/28 01:55
→ nadleeh: 現在早是紅海了吧10/28 01:56
推 BaXeS: 沒有惡意單純想好奇怎麼知道是她的 推特看起來沒什麼問題10/28 02:03
→ BaXeS: 是在直播上有說什麼嗎10/28 02:03
https://x.com/ao8916?s=21&t=3MN8BLXBfPPp0u8l3nGrFg
推特小帳
推 ssarc: 臺灣競業條款除非有特殊機密不然基本上都是無效,簽了要給10/28 02:03
→ ssarc: 報酬不然也是無效,但日本就不知道了,就算無效VT大概也怕10/28 02:03
→ ssarc: 在業界黑掉10/28 02:03
※ 編輯: LIONDOGs (101.9.66.226 臺灣), 10/28/2024 02:06:21
→ alwaysstrong: 太多人不懂法了 簽了合約就以為有效 不敢反抗黑心公 10/28 02:06
→ alwaysstrong: 司 也沒有諮詢法律意見的意識 10/28 02:06
推 bluecsky: v的前期成本本來就不低阿 v皮 設備花一花幾十萬近百萬 10/28 02:07
→ bluecsky: 台幣都有可能 看你要求多高 唱cover曲也要買版權授權 10/28 02:08
推 runedcross: 打官司 是可以自訴的 民事不一定需要律師 10/28 02:09
→ runedcross: 這就沒出社會被嚇到 也沒去諮詢 10/28 02:10
→ zChika: 你沒請律師,對面大公司請律師,試問你勝訴的機率? 10/28 02:11
推 ocean11: 這種的就直接播 等對方來告就好了 10/28 02:11
→ runedcross: 這條你請誰都一樣 10/28 02:11
推 runedcross: 律師只是找漏洞 除非能找到當作利益的漏洞 10/28 02:15
推 toulio81: 競業條款要成立,應該要給予足夠生活的費用才行吧?日 10/28 02:20
→ toulio81: 本沒有這種規定嗎? 10/28 02:20
推 ELF004: 假設 我是說假設 他原本收益一個月是10萬yen 10/28 02:22
推 roder: 我是覺得推文都講得很簡單 光是跑法院就夠你忙的 10/28 02:22
→ ELF004: 公司支付他一年120萬yen 要負擔出道前成本可能是真的不夠 10/28 02:23
推 tf010714: 從他小帳的文感覺其實他還是想活吧 10/28 02:23
→ ELF004: 而且還要消失整整一年 原本的粉絲可能都走光了 10/28 02:23
推 toulio81: 但是至少有收入吧?在公司勝訴前,都可以正常直播才是 10/28 02:23
→ toulio81: ,而且如果公司沒提供足夠的生活費,打官司要怎麼贏啊 10/28 02:23
→ toulio81: ?買通法官嗎? 10/28 02:23
→ ELF004: 不 其實競業要成立很難 找個律師看過律師覺得會贏 10/28 02:24
推 runedcross: 我自訴勝訴過呢 10/28 02:24
→ ELF004: 跑法院基本上就是律師的事了 人只要到就好 10/28 02:24
→ toulio81: 原來如此!如果公司有給錢,那真的沒辦法,只能乖乖等 10/28 02:25
推 soda54020: 法官心證判決這新聞有少過嗎= =,不然恐龍法官怎麼 10/28 02:25
→ toulio81: 時間到 10/28 02:25
→ soda54020: 出來的 10/28 02:25
推 tf010714: 台灣跟日本民法保障弱勢的程度有差 台灣比較開明 10/28 02:25
→ runedcross: 雖然當然講的是台灣法律 10/28 02:25
→ tf010714: 日本民法偏保守 不知道在競業上有沒有差別 10/28 02:25
推 spotman: 哇,so sad 10/28 02:26
→ tf010714: 台灣民法上法官大多偏向保護經濟弱勢 10/28 02:26
推 soda54020: 恐龍法官:還真是謝謝你們幫我洗地 10/28 02:27
推 ELF004: 因為沒看到合約實在很難說 但據我所知競業日本也不好觸發 10/28 02:28
→ asiakid: 競業條款要有對價關係 不是簽約就一定合法 10/28 02:29
推 ELF004: 而且還有個問題就是 照公告他是違約所以被解約 10/28 02:31
→ asiakid: 而且要是約定的價值差太多也無效 只給一點錢也不行 10/28 02:32
推 toulio81: 她的離職原因跟敬業條款應該是兩件不同案子吧?違約有 10/28 02:35
→ toulio81: 違約自己的條款 10/28 02:35
推 otosukisugi: 哇靠… 10/28 02:36
推 ELF004: 有一些條款會寫假如違約導致解約的懲罰條款啊 不然要是 10/28 02:37
→ ELF004: 想跳槽故意違約不就好了Y 10/28 02:37
→ ELF004: 查了一些資料 整個狀況蠻慘的 R.I.P. 10/28 02:38
推 lycs0908: 我也有看到這個 離開前有聽過她唱歌QQ 10/28 02:44
噓 qwe78971: 自己心裡狀況差硬扯什麼條款害死 有夠可悲 10/28 02:46
推 Freeven: 沒什麼社會經驗的人都會被唬住,這有什麼好酸 10/28 02:48
推 xuebao818: 競業條款也要看公司還有合約內容,看她前公司的狀況 10/28 02:50
推 Ouroboros: 雖然很遺憾 但她這個如果有找專業法律諮商應該可以避 10/28 02:52
→ Ouroboros: 免悲劇 10/28 02:52
推 leawweikeng: 有特地坐飛機來日本阻止的真愛粉 怎捨得自殺啊 10/28 02:53
→ xuebao818: 大概原本也沒給她多好待遇.. 10/28 02:53
推 sigma3274: 我有追過他的前世 我一直以為他只是轉生的皮還沒弄好 10/28 02:53
→ sigma3274: 而已... 10/28 02:53
→ SCLPAL: 我前面是講這位 但是不知道她約的狀況 10/28 03:38
推 onionandy: 這是心理問題 還有出道成本高也沒特別高 10/28 04:03
→ onionandy: 頂天1.200萬日幣 這樣就覺得會把自己壓死純粹是懂太少 10/28 04:04
→ inversexxx: 很遺憾的悲劇 但發生主因跟競業條款沒關係 10/28 04:55
→ inversexxx: 合約內容怎麼簽的是一回事 但沒收入可以打工 可以量力 10/28 04:56
→ inversexxx: 而為等到有餘裕再投資皮 沒有詐騙沒有苛扣沒有強逼 後 10/28 04:58
→ inversexxx: 續的極端選擇難道不是自己的評估失誤嗎? 10/28 04:59
推 rickey1270: 有印象QQ 10/28 05:26
推 lime1207: 乾...這個V我偶而會看看 很久沒看到了 原來發生這樣的 10/28 05:59
→ lime1207: 事情 10/28 05:59
→ lime1207: 他開得很勤勞 10/28 06:00
推 erosecs: 不是主因沒錯 但也確實有六個月的競業條款 10/28 06:21
推 lime1207: 永遠不要這樣衝動..會有人對你伸出援手的 雖然遲了 10/28 06:29
推 soda54020: 站著說話不腰疼,誰知道當時的情況是多嚴重,VT又 10/28 06:30
→ soda54020: 不是「正常人」優先選擇的工作 10/28 06:30
推 pwseki206: 如果C社敢這樣逼保證絕對一定被炎上,而且是會上新聞的 10/28 06:42
→ pwseki206: 然後黑心會社、黑心社長的罵名...一輩子洗不掉 10/28 06:43
→ pwseki206: 所以這問題不知道為何能如此熱議,所以結論:很難 10/28 06:44
→ pwseki206: 只是就跟飛安一樣,這是要付出代價的 10/28 06:45
推 P2: 不會 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? 10/28 06:50
推 arrenwu: 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? <---- 沒,我比較 10/28 06:50
→ arrenwu: 常看到人覺得Cover好厲害,能讓露西亞安穩地做事情 10/28 06:51
推 soda54020: 壓事件,傑尼斯不是之前才爆出來,別說太滿 10/28 06:51
推 killloli: 咪醬那神處理肯定不是正常人... 10/28 07:00
推 anumber: 果然又是re:act這間破公司 10/28 07:08
推 k798976869: 台v比較屌 三天兩頭鬧解約 反正很多人養 10/28 07:11
推 john701966: 還被逼成精障咧,笑死 好像她本來精神多正常一樣 10/28 07:48
推 smart0eddie: 講的好像原本不是似的 10/28 07:52
推 AkikaCat: 傑尼斯咖位不一樣,現在V界全部加起來都不夠他們當年一 10/28 08:01
→ AkikaCat: 個團體打。說實在我不認為現在相關公司如果有什麼確切 10/28 08:01
→ AkikaCat: 的負面訊息流到媒體手上,他們有辦法壓得住。 10/28 08:01
→ S2357828: 這篇怎麼沒講他是違約被開除的? 10/28 08:06
推 f40075566: 7414 10/28 08:23
→ kevinlook: 米漿自己的問題怪在公司上,像偷洗記憶喔 10/28 08:33
→ kevinlook: 想 10/28 08:33
推 lungyu: 整天拉傑尼斯救援真的笑死 有那個地位再來妄想壓消息啦 10/28 08:34
推 jacky3838: COVER 一定也有競業啦只是沒這麼長而已 10/28 08:37
噓 mizuarashi: 幹嘛不去做其他工作 10/28 08:49
推 cardmarket: 偷開台又領公司的錢 原公司真的好佛 10/28 09:03
→ ThreekRoger: 被壓力壓到精神失常是沒辦法正常思考的 10/28 09:04
推 asasas0723: 蝙蝠妹 了解一下 不只被性騷 離開774後還有個 10/28 09:11
→ asasas0723: 一年還是一年半的競業條款 10/28 09:11
推 lime1207: 她違約什麼呢? 10/28 09:15
→ skyofme: 太多人不理解競業條款的運作加上先天性很想迴避去處理法 10/28 09:27
→ skyofme: 律問題 10/28 09:27
→ twistfist: 不好說欸,這種行業簽競業根本跟騙你差不多 10/28 09:29
推 ts1993: 就被騙的阿 10/28 09:43
→ ts1993: 上法院對方一定輸 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被唬 10/28 09:43
→ bioniclezx: ReACT居然沒事? 10/28 09:48
推 soda54020: 笑死,壓新聞不用到傑尼斯好嗎,有錢有權的想壓就 10/28 10:04
→ soda54020: 壓,現實已經有示範了,拜託出社會好嗎 10/28 10:04
噓 jcjczx: 拿這件事捧台灣真的不必 10/28 10:06
→ jcjczx: 昨天才又有神經病撞死人跟性侵女童 10/28 10:06
→ jcjczx: 看看是不是又保底可教化 10/28 10:06
推 LoDo1234: 台灣競業文章查一查很多,感覺是被各種慣老闆加進合約 10/28 10:13
→ LoDo1234: 快要被玩壞了才有人寫文章解釋法條跟說明競業成立的條件 10/28 10:14
推 onionandy: 所以才說她是心理問題比較大 競業時間不長+他年輕+成本 10/28 10:30
→ onionandy: 了不起一兩百萬日幣 靠打工跟債務協商都能先撐過去 10/28 10:31
推 jameschen007: 自卑仔未審先判大可不必 10/28 10:32
→ onionandy: 而且他是真的小V 只靠實況要短時間能還債根本也是難題 10/28 10:33
→ onionandy: 怎麼樣都要找副職的 10/28 10:33
→ onionandy: 只能說他懂太少+心理問題轉不過來又在別人沒來得及伸手 10/28 10:34
→ onionandy: 援助或開導之前就把自己結束了 至於是什麼樣的成長環境 10/28 10:35
→ onionandy: 造就他的身心狀況那是另一回事 10/28 10:35
噓 jcjczx: 某些以為台灣治安比得上日本的,才該知恥一點 10/28 11:05
→ mlnaml123: 最近日本治安可慘了,別再反觀台灣 10/28 11:26
→ jcjczx: 黑道猖獗的國家說日本很慘 10/28 11:42
推 rickey1270: 數據顯示台灣治安的確是一級棒,但只說交通,隨時可能 10/28 12:29
→ rickey1270: 被撞死,黑道是大的過運輸業膩 10/28 12:29
推 soda54020: 詐騙一堆扯數據,犯案型態又不一樣 10/28 12:36
推 e5a1t20: Re:Act喔!一萬訂閱很少,但也不是低到過不去的程度 10/28 12:45
→ jcjczx: 笑死,這篇文都沉多久了 10/28 12:47
→ jcjczx: 講點什麼而已,某些特定立場的 10/28 12:47
→ jcjczx: 還可以二連三冒出來回我 10/28 12:47
→ jcjczx: 敢不敢再多幾個給板務查一查 10/28 12:47
推 after1: 小獅子那家……? 10/28 12:51
推 KEITTLY: 台灣治安比日本好是事實,23年的資料台灣世界第三日本第 10/28 13:31
→ KEITTLY: 九 10/28 13:31
推 xbearboy: 律師跟你講的勝率能信的真的是傻子,抽法官比較重要, 10/28 15:39
→ xbearboy: 尤其是台灣自由心證的範圍難定,而且打輸了律師費照收 10/28 15:39
→ xbearboy: 啊 10/28 15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