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gcobc12632: END 10/29 01:24
噓 OyodoKai: 寫了整篇跟沒寫一樣 真的謝謝你捏 10/29 01:30
噓 Willdododo: 排版不難 10/29 01:34
推 a5065605: 從國家成本來看 隔離比矯治划算吧 呵呵 明顯就會失敗的 10/29 01:34
→ a5065605: 矯治 還硬要弄 只付出更多社會成本(更多受害者) 10/29 01:34
推 TeamFrotress: 推知識普及;只是同3樓意見,文章還是排版會比較好 10/29 01:36
→ TeamFrotress: ,尤其這篇還是長文,不排版的話一次讀下來也是很 10/29 01:36
→ TeamFrotress: 累... 10/29 01:36
→ arcticvonfox: 抱歉我手機發文排版有點醜… 10/29 01:38
→ arcticvonfox: 等等有空看能不能調一下 10/29 01:39
→ shintz: 現行狀況對精神疾病的懲罰幾乎沒屁用,加上未成年=無敵 10/29 01:39
推 cross980115: 稍微看了下…你應該不是鍵盤吧 至少有輔修之類的? 10/29 01:40
→ cross980115: 三階理論算是歐陸法系的主流 10/29 01:40
→ cross980115: 少部分是二階 也有那種四五階的 10/29 01:40
→ cross980115: 就算是海洋法系 犯罪要件也還是有有犯罪意識 10/29 01:41
推 jhshen15: 逛西洽還能普及法律知識 太優秀了 10/29 01:44
→ cross980115: “要有”犯罪意識 10/29 01:46
→ cross980115: 所以不管歐陸還是海洋法系,有精神疾病之情況都必然 10/29 01:46
→ cross980115: 跟一般情況會有不同的劃分 10/29 01:46
→ xBox1Pro: 小丑2法庭就在吵這個啊 10/29 01:50
→ xBox1Pro: 但亞瑟拒絕用這種爛招XD 10/29 01:51
→ cross980115: 排版是真的需要調整一下 10/29 01:57
→ cross980115: 至於2樓那種就不用理會了 10/29 01:57
→ cross980115: 海洋法系對於刑事責任更二分法,也極為吃重mens re 10/29 01:57
→ cross980115: a,不過近年來有在調整改變就是了 10/29 01:57
→ cross980115: 至於設施不夠這點…連一般都不夠 超收一堆了 10/29 01:59
→ cross980115: 精神當然更… 10/29 01:59
推 yu2shih: 我覺得問題在於,前面說的很好聽,說可以追加,延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長期間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但以過去的處理來看都是輕輕放下吧?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現在看起來就是法學人在畫大餅,短時間安慰受害家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屬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第二,現在法律人就是被看不起啊,很自以為的讓加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害人可以回到社會,卻讓其他潛在加害者有機可趁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現在不少未成年人在濫用這些保護機制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這樣的人有必要繼續保護? 10/29 02:02
→ yu2shih: 美國有不少這類情況了 10/29 02:02
噓 OyodoKai: 這些不就高中公民課程範圍嗎? 本來就跟沒講一樣 10/29 02:07
推 san06182003: 矯正只是笑話,社會差那一個要修的螺絲嗎?替換品太 10/29 02:08
→ san06182003: 多了 10/29 02:08
→ cross980115: 這東西本來就是持續在修 10/29 02:10
→ cross980115: 姆納頓規則到現在也才160年、達勒姆70年 10/29 02:10
→ cross980115: 後續也是持續有在變動,適用與否持續在調整 10/29 02:10
→ cross980115: 高中公民 也根本講不到這個 10/29 02:13
→ cross980115: 高中公民最好會跟你講應報/預防還有那堆法學論 10/29 02:14
推 rockmanx52: 精神病監護處分是可以無限期延長沒錯 但有現實執行問 10/29 02:15
→ rockmanx52: 題啊 法官裁定延長結果監護單位說「沒地方放」最後放 10/29 02:15
→ rockmanx52: 出來的狀況光去年還前年就出過大問題 10/29 02:15
→ cross980115: 樓上說的就是超收問題… 10/29 02:18
→ OyodoKai: 回去讀高中公民吧 10/29 02:19
→ cross980115: 現在一般監獄跟強制治療收容的”醫院” 都不夠用 10/29 02:19
※ 編輯: arcticvonfox (111.240.206.62 臺灣), 10/29/2024 02:44:47
→ cross980115: 所以樓上你的三階論呢 10/29 02:33
→ cross980115: 他行為能力跟期待可行性呢 10/29 02:33
→ cross980115: 我翻過了 三階有帶過 就真的只是帶過 10/29 02:42
→ cross980115: 完全沒提到他行為能力那些的 10/29 02:42
→ cross980115: 畢竟這東西算是犯罪學/犯罪理論演變才會提到的東西 10/29 02:43
推 BronyXrG: 理論上這樣 實務遇到收容問題又攤手不管了 10/29 02:43
推 jonestem: 理想很豐滿,現實就… 10/29 02:47
→ arcticvonfox: 確實我寫的都只是理論,實務現況是有大問題的 10/29 02:48
→ cross980115: 不只是現況 算是持續的有問題,可能以為解決了部分 10/29 02:52
→ cross980115: 問題,然後又誕生新問題 10/29 02:52
→ cross980115: 超收就算是比較近期的 10/29 02:52
→ arcticvonfox: 姑且不論延長收容正不正確,就像前面幾樓提到的, 10/29 02:54
→ arcticvonfox: 現實上就是就算想延長也沒空間,想蓋新的沒有地方 10/29 02:54
→ arcticvonfox: 願意蓋xd 10/29 02:54
→ arcticvonfox: 連隔離都做不完全更別說要矯治了 10/29 02:55
推 BronyXrG: 沒差啊 法官照樣判了 畢竟後續怎樣dont care 10/29 02:56
推 BronyXrG: 好笑的是實務其實是法官自助餐 考慮與否全看法官心情 10/29 02:59
推 cross980115: 理論判法跟實際執行要分開看 10/29 03:02
→ cross980115: 就算是判得比較重,實際上因為實務收容的地方沒地方 10/29 03:02
→ cross980115: 塞,到最後像一般的罪犯就變成會搞假釋丟出來,或者 10/29 03:02
→ cross980115: 精神相關的變成互踢皮球 10/29 03:02
→ cross980115: 所謂奇葩的判決不是沒有 但佔比不高 10/29 03:03
→ cross980115: 只是媒體會拿來做文章 10/29 03:03
→ cross980115: 但正常的判決還是得面對其他實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10/29 03:03
推 OyodoKai: 這社會對身心障礙歧視的問題 比精神病患犯罪多得多 呵呵 10/29 03:06
→ cross980115: 像司法精神病院,原本規劃的要蓋沒地方蓋 10/29 03:10
→ cross980115: 大家都討厭,然後就會變成一拖再拖 10/29 03:10
→ cross980115: 目前好像還是只有高雄搭配原本的市立醫院 設了30床 10/29 03:10
→ cross980115: 那還是原本就有在收監護處分的醫院 10/29 03:10
→ cross980115: 進度超級落後 10/29 03:10
→ cross980115: 當前監護處分大多都還是簽約委託給轄區醫院代為執行 10/29 03:16
→ cross980115: ,因為就不是專門設施,所以就會像之前基隆有人逃跑 10/29 03:16
→ cross980115: 理論上設立專責的病房、專責的醫院處理較好 10/29 03:16
→ cross980115: 這大家都知道,但就沒人想要在自家附近有那種東西 10/29 03:16
推 OyodoKai: ㄟ嘿 我住過 裡面跟牢房87%像 10/29 03:18
推 elfish123: 精神科跟文組一樣,完全沒有客觀判斷標準 10/29 03:47
→ elfish123: 直接關押一千年就好 end 10/29 03:47
推 tw15: 這篇的懶人包:是 10/29 04:03
→ tw15: 這篇就是法律文字常見的堆疊敘述 說這在框架內是怎樣怎樣 10/29 04:04
→ tw15: 所以怎樣怎樣 也有可能能怎樣怎樣 10/29 04:04
→ tw15: 而實務就知道都不能怎樣 10/29 04:04
→ tw15: 從統治面來看當然很正確 10/29 04:05
→ tw15: 但從同樣是螺絲釘的角度來看就是 我們每年產生這麼多螺絲釘 10/29 04:05
→ tw15: 你不把極劣的汰換掉 對的起其他正常的螺絲釘嗎== 10/29 04:06
→ tw15: 不是你用教育把螺絲釘都教育成要按工廠規章走不能反抗 10/29 04:06
→ tw15: 就當沒事捏 10/29 04:06
噓 MutsuKai: 壞掉的不妨礙好的就算了 在那邊亂洨直接廢棄 10/29 04:14
推 xczv3567: 我覺得有個重點要講,近代的應報理論和古代以牙還牙應 10/29 04:15
→ xczv3567: 報思想與威嚇理論不同。 10/29 04:15
→ rockmanx52: 現代的罰則基本上就是盡可能降低犯罪的投資報酬率 10/29 04:28
→ rockmanx52: 以達到遏止犯罪的效果 10/29 04:29
→ rockmanx52: 但是對那種不在乎投報率的瘋子就無效了 而這種就是 10/29 04:29
→ rockmanx52: 死刑或終身監禁要對付的人 10/29 04:29
推 Youkai0825: 要講螺絲釘的要確欸 如果就只是螺絲釘 那被壞的搞掉 10/29 05:06
→ Youkai0825: 一兩個好的又怎樣?反正只是螺絲釘 10/29 05:06
→ wangno77: 這樣看來我們真的都被當成螺絲釘了 10/29 06:07
噓 L1ON: 呃 給你加油 10/29 06:22
噓 phantomzwei: 法律人最煩的就是每次標準都不一致,跟它講正義它就 10/29 06:33
→ phantomzwei: 吵道德,講道德就吵成本,講成本就吵正義。寫程式都 10/29 06:33
→ phantomzwei: 知道有個優先級,你法律這樣搞當然一堆bug。 10/29 06:33
噓 MK47: 看到法律人先噓 每次都講修法 也沒看到幾次判到法律上限 10/29 07:26
推 papertim: 推,總是有文盲嫌太多字看不懂 10/29 07:39
推 cat5672: 通往地獄的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10/29 07:50
推 crazycy: 有些人看不懂 他們只想要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換掉壞的螺絲釘 10/29 07:51
推 asdf70044: 理想 10/29 07:55
推 starsheep013: 所以我說那個實務? 10/29 07:59
推 realestate: 好文給推 10/29 08:02
推 cat5672: 用這種抽離具體人類的視角 一個很明顯的問題就是 只有法 10/29 08:04
→ cat5672: 律人和加害者是人而已 只能請那些所謂的漏洞不要當人了 10/29 08:04
→ bnn: 文組就是喜歡不拿數據不算關聯性 寫一堆想像中的屁話 10/29 08:11
→ bnn: 寫了一狗票幻想和理論 沒有數據顯示這作法效益達成多少 10/29 08:12
噓 LPCbaimlly: 就會打高空,實際執行bug一堆不就法官自己造成的,矯 10/29 08:26
→ LPCbaimlly: 正成功大功一件,矯正失敗多殺幾個人不關我的事 10/29 08:26
推 ken1000: 實際上依照目前的主流三階審查那套未成年跟精神病就是無 10/29 08:27
→ ken1000: 敵,刑法對應的範圍比一般人想的少,你要找包公那套正義 10/29 08:27
→ ken1000: 法律是沒辦法滿足你的 10/29 08:27
推 iam0718: 自以為看得懂也沒辦法解決阿 這就是鍵盤人 10/29 08:39
推 ccccccccccc: 我是建議在網路上不用這麼認真 10/29 08:41
推 AdmiralAdudu: 推長文專業說明 但就像上面說的 過於理想打高空 10/29 08:58
噓 The4sakenOne: 反正善良老百姓就是王八蛋 10/29 08:59
→ AdmiralAdudu: 就算不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已判死的一直不執行也很幹 10/29 09:00
推 dadanyellow: 只能說,支持優生學;有瑕疵的人犯罪先給一次機會, 10/29 09:00
→ dadanyellow: 第二次再犯就直接死,絕對不可以再有第三次 10/29 09:00
→ LunaDance: 法律不是程式 if else是可以毫無漏洞的 10/29 09:03
→ LunaDance: 為何民眾對於未成年與精神病犯罪如此恐懼 不正是犯罪 10/29 09:04
→ LunaDance: 者利用法律給予的寬容作為持續犯罪的保護傘嗎? 10/29 09:04
推 LunaDance: 判斷他人有無行為能力這種完全唯心的事也寫進法律當基 10/29 09:12
→ LunaDance: 準 還用一刀劃的年齡與精神疾病當判斷方式 就不要怪為 10/29 09:12
→ LunaDance: 何一般民眾對這些法律理論不信任 10/29 09:12
推 badruid: 可以理解病人需矯治而非懲罰的論點,但以生病或未成年為 10/29 09:20
→ badruid: 藉口的犯罪逃過懲罰,無辜被害人遭受法律的二次傷害,是 10/29 09:20
→ badruid: 大眾最擔心的 10/29 09:20
推 cross980115: 社會科學就是這種東西… 10/29 09:20
→ cross980115: 年齡是否該一刀劃分這個內文也提到一直有在吵 10/29 09:20
→ cross980115: 精神類相關的醫學也是後來才有的東西 10/29 09:20
→ cross980115: 不是什麼唯心論 10/29 09:20
推 cardmarket: if else那段很怪,你要說的應該是只用if沒辦法列舉完 10/29 09:24
→ cardmarket: 所有可能吧 10/29 09:24
噓 qqxu5: 文組就怕失業啊,簡單的公平正義複雜化 10/29 09:35
推 august4567: 推認真 10/29 09:45
→ hylio7754: 超長廢話 這就是化簡為繁嗎 10/29 09:51
推 leeyeah: 保護精神病的同時 也要保護一般人吧 10/29 09:56
推 hit0123: 就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哲學產生的 啟蒙運動搞出來的 其實 10/29 09:57
→ hit0123: 以現代醫學會覺得過時也不符人類意識的實際運作機制… 10/29 09:57
推 j022015: 你講的我都懂 可是意難平 10/29 10:05
推 tomalex: (′・ω・‵) 就是理想很豐滿 現實很骨感 現實支撐不了 10/29 10:06
→ tomalex: 法律人的理想 10/29 10:06
推 Jameshunter: 律師之所以叫"律"師 而不是叫"法"師 不就律這點才需 10/29 10:12
噓 Snomuku: 死到你家人再來寫黑板 10/29 10:14
→ Jameshunter: 要一票人對著律令咬文嚼字 那當人不能真的在意法的本 10/29 10:14
噓 atari77: 理論都可扯一堆 但跟現實卻脫節背離社會 所以理論派都被 10/29 10:43
→ atari77: 實務派嘲弄 滿嘴的理論規則 卻無法實現或搞亂社會 古代的 10/29 10:45
→ atari77: 一堆失敗的變法 還有共產主義 理論都很美好 現實卻很慘烈 10/29 10:45
噓 henshin: 果然是象牙塔 10/29 10:47
推 tim96tim: 推長文 但實務上就太理想 10/29 10:49
→ a88152660: 現實就是你要找個地方排除那些壞掉的螺絲釘 一定一堆人 10/29 10:52
→ a88152660: 說不要在我家隔壁= = 10/29 10:52
→ atari77: 理論派就是負責扯一堆理想 然後完全不管實際能否執行 10/29 10:53
推 zoo2020: 很不想扯到政治,可是推文說這麼義正嚴詞,還有沒死到你 10/29 11:00
→ zoo2020: 家人這種話,法律是立法委員定的,那個真的有家人在眼前 10/29 11:00
→ zoo2020: 被殺害的黨主席,連立委都選不上,嘴巴說這種東西不能用 10/29 11:00
→ zoo2020: 經濟來考量,可是選舉還是會選對自己經濟最大化的人選。 10/29 11:00
推 rockmanx52: 基本上因為家人死在眼前而發奮進立院修法的都做不了多 10/29 11:03
→ rockmanx52: 久 因為很多都會以違背黨意的理由被降板 10/29 11:03
→ a88152660: 實際上就沒人那麼car啊 民眾對交通微罪不舉反而更有興 10/29 11:07
→ a88152660: 趣吧 講難聽點你家天天死人? 10/29 11:07
→ Snomuku: ()真的在乎()可以排不分區啊 10/29 11:26
推 tomalex: (′・ω・‵) 只蓋平地不蓋山上R 10/29 11:53
推 r24694648: 現行法律的癥結點是現有環境無法配合法律,照外國的法 10/29 12:18
→ r24694648: 律環境來訂定,真的能達成原先設想的成果嗎? 10/29 12:18
推 cyclone055: 出社會前的我be like: 10/29 12:31
推 greg90326: 勸你是不要在西洽談這些 本版基本上都是思考僵化阿伯 10/29 12:36
→ greg90326: 你講的東西對他們來說太難以理解ㄌ 10/29 12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