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eva05s: 看你們在職契約寫什麼啊,有些就明寫在公司時的作品全算11/26 20:32
作品應該是指依照主管指示而產出的結果
中間的工具應該不算吧
→ eva05s: 公司的,所以迪士尼畫家的色圖全都鎖在官方倉庫11/26 20:32
迪士尼這個 要給補償機制 不然應該也可以告
不過就是典型的小蝦米大鯨魚
推 kuninaka: 當然不算阿11/26 20:33
→ kuninaka: 打官司要有憑有據11/26 20:33
→ kuninaka: 除非公司花錢請你做的,還買斷11/26 20:34
※ 編輯: LOLI5566 (27.247.3.71 臺灣), 11/26/2024 20:35:11
→ kuninaka: 現在2024年了 11/26 20:34
→ qwer338859: 我簽的很多約都寫你在公司寫的CODE還專利都屬於公司 11/26 20:34
→ qwer338859: 和 11/26 20:34
→ eva05s: 你要談補償也是回歸在職契約啊..... 11/26 20:35
推 marktak: 問題誰那麼閒看你每一動都藏一份的 11/26 20:36
推 yokann: 我們公司契約有寫 用公司資源/電腦做的所有都歸屬公司 11/26 20:37
→ seiten137: 看當初入職簽的內容 11/26 20:37
推 MythWalker: 又不是寫在契約就無敵,還有要怎麼界定也不是公司決 11/26 20:39
→ MythWalker: 定的 11/26 20:39
推 kuninaka: 工具不要給主管知道就沒差 11/26 20:39
→ kuninaka: 他們又沒證據 11/26 20:39
→ ARCHER2234: 主管怎麼證明這個工具是你在公司做的 11/26 20:41
→ rbull: 這就工作技巧的東西 有甚麼好交接的 11/26 20:41
推 sunshinecan: 偷刪私藏的OK啊 但整件事就變成跟丟掉順手的自帶文具 11/26 20:41
→ sunshinecan: 也要昭告天下一樣搞笑了 XD 11/26 20:41
→ ARCHER2234: 想吃誣告嗎 11/26 20:42
→ MythWalker: 什麼叫作在公司寫的就他的,當賣身契喔 11/26 20:42
推 shinobunodok: 嚴格來說算公司的 但如果是你自己弄來輔助方便自己 11/26 20:42
→ shinobunodok: 工作 然後又只有你自己知道在用的 那你刪光沒差 11/26 20:42
→ midas82539: 首先,你要舉證特定員工刪的。何時刪的 11/26 20:42
→ eva05s: 要這麼講下去也很簡單啊,回歸你自己愛怎麼作就好 11/26 20:42
→ eva05s: 反正到時候真的有什麼事也是你們跟公司的問題 11/26 20:43
→ midas82539: 公司有雲端可以回復這種就沒救了 11/26 20:43
→ kuninaka: 昭告天下就北七 11/26 20:43
推 ARCHER2234: 算不算公司的打完官司才知道,誰說寫在契約裡就一定合 11/26 20:43
→ ARCHER2234: 法 11/26 20:43
→ kuninaka: 真的要搞就會上法院找律師釐清 11/26 20:44
→ kuninaka: 這種案子好像在哪看過XD 11/26 20:44
→ torrot: 我前同事離職的時候 主管特別求他不要把巨集刪掉… 11/26 20:44
→ torrot: 不過他最後還是刪了 主管也只是摸摸鼻子 11/26 20:45
→ kuninaka: 想到GOOGLE當年和Oracle法律戰打到 11/26 20:45
→ kuninaka: GOOGLE把FUNCTION實作都改掉XD 11/26 20:45
→ rbull: 工作器具 資料完整交接 是有甚麼問題 一直在那邊恐嚇 11/26 20:45
→ lexmrkz32: 那我在公司期間交的女朋友算不算公司的?我用公司賺的 11/26 20:45
→ lexmrkz32: 薪水追到的阿QQ 11/26 20:45
→ midas82539: 再來你另存會計檔案的.xls檔,而非.xlsm檔 11/26 20:46
→ qwer338859: 你在上班期間交的?? 11/26 20:46
→ lexmrkz32: 上班期間用賴告白阿~ 11/26 20:47
→ midas82539: 對公司來說沒有什麼差,因為會計年度是要看帳本報表 11/26 20:47
→ lexmrkz32: 躲廁所偷懶的時候用電話聊天培養感情阿 11/26 20:47
→ midas82539: 你就算另存個乾淨的試算表,公司要證明他損失很難 11/26 20:47
→ qwer338859: 那要看你的契約有沒有寫女朋友 11/26 20:48
→ midas82539: 搞不好交接的看有檔案就給過了,你還可以講當初都點交 11/26 20:48
→ lexmrkz32: 公司沒有要求你做巨集,你自己做來方面的"工具"基本上 11/26 20:48
→ poke001: 上班時大的便也算公司的嗎? 沖水要請示主管 不然就是隨意 11/26 20:48
→ poke001: 丟棄公司資產 11/26 20:48
→ lexmrkz32: 不算啦~公司契約也沒有寫巨集要給公司~ 11/26 20:49
推 windqqr: 幹嘛刪 是我的話就把變數調一調 判斷式位置改一改 11/26 20:49
推 ashrum: 顧傭契約一定有,但上法院仍是個案認定 11/26 20:50
推 kuninaka: 會計交的是報表,又不是巨集XD 11/26 20:51
→ lexmrkz32: 唯一有可能要交給公司就是是上面交辦你寫一個給大家用 11/26 20:52
推 ARCHER2234: 就說了契約有寫也不一定合法,而且巨集一定沒寫的, 11/26 20:52
→ ARCHER2234: 頂多是關聯項目 11/26 20:52
→ lexmrkz32: 這樣了話你刪了就可能出事 11/26 20:52
→ lexmrkz32: 不然因為你自己工作方便順手弄的工具,刪掉根本沒問題 11/26 20:53
→ lexmrkz32: 那條款就沒那麼萬能 11/26 20:53
→ rbull: 這個討論詭異到至極 寫給大家用的一定人人都有 那更沒事 11/26 20:53
推 karta018: 那用公司原料跟機台做出來的手工具,算公司資產嗎? 11/26 20:54
推 kaj1983: 幹嘛刪,這樣不就知道是你在搞 11/26 20:54
→ eva05s: 中間有篇在解釋為啥這文在日本能成立的,簡單說就他們電腦 11/26 20:54
→ eva05s: 能力極差,差到甚至沒人知道巨集怎麼寫,只是不停交接如何 11/26 20:54
→ kaj1983: 53樓那個做法比較得我心 11/26 20:54
→ eva05s: 填數字而已 11/26 20:54
推 yao7174: 看你這玩意做出來是給全公司的人用還是自己工作上方便用 11/26 20:55
→ yao7174: 沒有要給任何人的吧 老實說自己做自己覺得方便的工具同事 11/26 20:55
→ yao7174: 不一定覺得方便啊 而且很多時候公司要的是最後你弄出來的 11/26 20:55
→ lexmrkz32: 公司要求你弄個工具放在公用空間,然後你要離職的時候 11/26 20:55
→ yao7174: 結果 中間怎麼弄只要合法然後在期間內弄出來 你怎麼弄出 11/26 20:55
→ yao7174: 來的 對公司來說根本沒差根本沒差 11/26 20:55
→ kaj1983: 工具都還在,只是不能用而已XD 11/26 20:55
→ lexmrkz32: 把公用空間你做的工具刪了算不算出事?我指的就是這問題 11/26 20:55
→ lexmrkz32: 人人都有當然就沒差阿XD 11/26 20:55
推 shargo: 沒有寫在契約裡 就比誰的律師比較強了 討論這種東西沒什 11/26 20:56
→ shargo: 麼意義 因為沒有唯一解沒有通解 每個都是個案 這種沒問就 11/26 20:56
→ shargo: 不算 11/26 20:56
→ ARCHER2234: 看公用空間是你分享出去的還是你無權管轄的電腦啊 11/26 20:57
→ linzero: 契約不是萬能的,但有爭議時要去跑法院看判決 11/26 20:57
→ shargo: 然後每個法官心證也不一樣 11/26 20:57
推 sunshinecan: 講白點 公司有察覺你故意造成業務損失就準備跑法院 11/26 20:59
→ sunshinecan: 另一方面 如果刪完也不會有人察覺 那特地發文很搞笑 11/26 21:00
→ lexmrkz32: 看起來就只是會變成很不方便而已 11/26 21:02
推 way7344: 笑死,就下一個人自己弄自己的方法啊 11/26 21:05
推 OoWToO: 應該沒差吧。抓系統資料彙整之類的巨集正常人手一份吧。自 11/26 21:05
→ OoWToO: 己弄增加方便性的別人邏輯又不一定跟你一樣。刪不刪也沒差 11/26 21:05
推 keyofdejavu: 上班時間,寫在契約裡,還覺得有希望贏的 11/26 21:05
→ keyofdejavu: 是準備花錢找古美門當你的律師吧 11/26 21:06
推 b325019: 真的有人以為寫在契約就無敵嗎 11/26 21:06
→ poke001: 上班時間 但是會計的工作內容應該沒包含寫巨集 11/26 21:08
推 qwe88016: 用工時+公司電腦 感覺會有爭議,個案認定吧 11/26 21:09
推 b325019: 競業條款人家也寫在契約裡,後來法院怎麼判現在大家不都 11/26 21:10
→ b325019: 知道了 11/26 21:10
推 devilhades: 重點就是要怎麼證明那個東西是在公司寫的 11/26 21:11
→ devilhades: 為了讓自己工作上手更輕鬆,在家裡寫個巨集帶去公司 11/26 21:11
→ devilhades: 用也不是什麼很奇怪的事情 11/26 21:11
推 Peurintesa: 巨集那個例子在台灣可以想成自己開發方便的小程式吧 11/26 21:27
→ Peurintesa: 但假設那個開發工具是我在家自己做只是帶去公司用呢 11/26 21:28
推 rainxo6p: 我自己的表格或是巨集都是在家裡寫在帶去用 辦公室電腦 11/26 21:34
→ rainxo6p: 爛到不行還沒雙銀幕 上班也沒時間debug 這就沒差吧 11/26 21:34
推 teddy: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矽谷群蝦傳 只要動用公司的資源 電、筆電 11/26 21:50
→ teddy: 都算是公司資產 你真的這樣搞就看公司法務要不要陪你玩了 11/26 21:50
→ LipaCat5566: 用公司電腦就不是你的 在家用的才是你的 11/26 21:51
推 Dayton: 看工作內容阿 如果研究提升工作效率是工作內容 11/26 22:03
→ Dayton: 那做出來的成果應該算是公司資產沒錯 11/26 22:03
→ MK47: 公司不一定要成功讓你定罪 法務這麼閒 叫個最菜的陪你玩跑 11/26 22:08
→ MK47: 法院煩死你就好了 我覺得網路上很多類似東西都當嘴砲看看笑 11/26 22:08
→ MK47: 笑就好 沒人計較當然好 真的麻煩的是萬一公司就真的計較了 11/26 22:09
→ MK47: 呢 11/26 22:09
→ Knudsen: 一堆法盲亂講話 上班時間用公司設備做的東西當然是公司資 11/26 22:12
→ Knudsen: 產 11/26 22:12
→ j23932: 不是 你以為公司法務真的也都沒事幹喔 11/26 22:18
→ j23932: 搞你這個就算派個最菜的 請問損害賠償能拿多少? 法務人事 11/26 22:19
→ j23932: 跟時間在公司角度都是成本你知道嗎? 11/26 22:20
推 rahit: 如果入職有簽契約 一般條款會算喔 11/26 22:25
→ rahit: 競業條款是明訂需要有防止競業的對價 11/26 22:28
→ rahit: 沒給當然無效 11/26 22:28
→ rahit: 巨集算是工作上的產出 11/26 22:28
→ rahit: 不能一起比較 11/26 22:28
推 MK47: 我家自己有公司 很清楚不是什麼都理性計較的 11/26 22:30
推 g3sg1: 競業條款要能成立基本上都要有補償機制 上法院會輸的都是不 11/26 22:30
→ g3sg1: 給補償的 11/26 22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