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uilie: 跟抽PS4收到傳票一樣 04/18 16:44
推 leon19790602: 下單送傳票,我也是服了 04/18 16:45
推 serding: 電競法院 04/18 16:46
推 s26154808: 效率真快 五星好評 04/18 16:46
推 anhsun: 詐欺? 04/18 16:46
→ ctx1000: 就契約無效之訴lo 04/18 16:46
推 xsc: 訴訟費還要被告負擔XDDD 04/18 16:47
推 weltschmerz: 展現進步 04/18 16:47
推 Sunming: 笑死 好期待判決喔 04/18 16:47
推 MaxMillian: 一般店家開發票 這個店家開傳票 04/18 16:47
→ ctx1000: 詐欺這詞應該定義只有在刑事上吧 04/18 16:48
推 sggs: 補償消費者的方法:送消費者上法院 04/18 16:48
→ xga00mex: 告輸是不是直接宣布破產 輸贏都是贏 真不要臉== 04/18 16:48
推 leon19790602: 這厚度是送了一本書吧 04/18 16:48
推 SSIKLO: 買筆電開傳票,太強了 04/18 16:49
推 ltytw: 這厚度是筆電的厚度沒錯 可惜厚的不是筆電 04/18 16:49
推 Y1999: 沒開發票開傳票 04/18 16:49
推 c22501656: 買電腦送傳票 04/18 16:49
推 coon182: 詐欺XDDD 法務是在亂告洨喔 04/18 16:50
推 a7569813: 贏了爽賺,輸了反正一樣沒錢給,也是沒差,簡直神之一手 04/18 16:50
推 storyo11413: 買筆電被告詐欺 這時代真不一樣 04/18 16:50
推 Yan239: 真棒 04/18 16:50
推 willytp97121: 比電腦還快收到 呵呵 04/18 16:50
推 Muilie: 民法的詐欺跟刑法的不一樣 04/18 16:51
推 jeeyi345: 劉宛甄律師 丁銓佑律師 這真能成喔 04/18 16:51
→ Muilie: 92條民法的是指行為欺騙導致交易不公平,喜X獅要證明他被 04/18 16:52
→ Muilie: 消費者蓄意欺騙才能成立,我很好奇他要怎麼辯XD 04/18 16:52
推 ryanmulee: 以為是賣電腦的結果是玩法律的 04/18 16:52
推 CCNK: 300多人組隊聯合訴訟 04/18 16:52
推 leon19790602: 輕小說:上網購買筆電的我,無意間被告開啟全新人生 04/18 16:52
推 zxlt3722: 想告就能告啊 能不能成是另一回事 04/18 16:52
推 lsd25968: 買東西沒拿到商品跟發票 反而收了傳票 04/18 16:52
推 Theddy: 直接跳過地檢 走法院告民事詐欺? 04/18 16:52
推 abd86731: 居然有律師敢接這種案 果然台灣人都沒在在乎聲譽的 04/18 16:53
推 Giornno: 有錢找律師弄買家沒錢出貨,好ㄛ 04/18 16:53
推 storyo11413: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不要太有自信捏 04/18 16:54
→ SCLPAL: 你就告 法院只能收lol 04/18 16:54
推 pomelozu: 官司結束這公司也不用做了吧… 04/18 16:54
→ SCLPAL: 以前還看過有人老北幫兒子告女友:請求結婚的 lol 04/18 16:54
推 SSIKLO: 消費者沒告你不履約,你倒是先告消費者了,偉哉 04/18 16:55
推 AdventurerCC: 洗劫獅,這作派是學川普是吧? 04/18 16:55
→ Giornno: 這皮臭了就換張皮啊 04/18 16:55
推 zarg1043: 要撤銷意思表示 先喊詐欺合理吧 要求對造付裁判費那是定 04/18 16:55
→ zarg1043: 稿啦 民法詐欺範圍較刑法上的廣 04/18 16:55
推 jeeyi345: 告不成也能弄你啊 一般人沒訴訟代理人 04/18 16:55
推 bioniclezx: 原來是反詐騙教材 04/18 16:55
推 Whitelotus: 買電腦送訴狀 賺爛了 04/18 16:55
推 lanjack: 告詐欺能行w這法務w 04/18 16:55
→ SakeruMT: 「你什麼案子來跑法院的?」「我買筆電」 04/18 16:55
→ Theddy: 話說他要怎樣舉證買家詐欺賣家啊 04/18 16:56
→ AirPenguin: 標錯價一堆前例能參考搞成這樣也是天才行銷 04/18 16:56
推 NDSL: 電腦廠商寄來說明書了 只是法庭的 04/18 16:56
推 aegius1r: 最優質的出貨效率( 04/18 16:56
推 scott032: 這事件我依然無法理解 04/18 16:57
推 j65p4m3: 買筆電送傳票 04/18 16:57
推 syuan0808: 訴狀出貨比筆電還有效率 04/18 16:57
推 a7569813: 我猜啦,越多人縮卵他賠越少,一定會有人家裡訴訟單被老 04/18 16:57
→ a7569813: 一輩看到就哭天喊地的,遇到也只能摸摸鼻子縮卵,有些老 04/18 16:57
→ a7569813: 一輩的看到訴訟就好像看到鬼一樣,無解 04/18 16:57
推 j53815102: 哇操 這本拿去當公關笑話範本賣 有沒有搞頭 04/18 16:57
→ asgardgogo: 台灣特產 04/18 16:57
推 jonestem: 行銷天才?! 佩服佩服 04/18 16:57
推 ssarc: 一定要出庭嗎?這個法官應該也很無奈吧 04/18 16:57
→ AirPenguin: 到時候被法院搞到強制出貨就好笑了 04/18 16:57
推 HJC6666: 絕對不會跳票 你這不是收到傳票了? 04/18 16:57
推 orca1912: 笑死 04/18 16:57
推 XFarter: 我也在被吉名單了 看什麼時候輪到我收信== 04/18 16:57
推 NoLimination: 笑死 04/18 16:58
推 Muilie: 沒有不出貨,只要你告贏我就可以 04/18 16:58
推 orange487: 真的沒跳票欸,只是收到的是傳票 04/18 16:58
推 Sessyoin: XDDDDDDDDD 04/18 16:58
→ trashBF: 法院賺了筆辛苦錢,律師是最大贏家 04/18 16:58
推 s4340392: 下單送傳票 04/18 16:58
推 longkiss0618: 大家準備收信 04/18 16:58
→ A5Watamate: 300人湊不出一張黨證 怎麼不找找300人問題? 04/18 16:58
→ ShiraiKuroko: 沒跳票XDD 04/18 16:59
→ zarg1043: 原告沒有財物損失 刑法詐欺不可能告成功 原告只是要確認 04/18 16:59
→ zarg1043: 這些人跟我沒契約關係 或是要撤銷契約關係 收這種傳票也 04/18 16:59
→ s4340392: 法院擠的下300多人嗎 04/18 16:59
→ zarg1043: 是不用太緊張 04/18 16:59
推 kenfss: 補推 我有買到 也有出貨 不過這個告我也看不懂 04/18 16:59
推 zizc06719: 這種我一定陪他玩下去 04/18 16:59
→ tigerface: 賣東西的毀約告消費者,這麼荒謬的事情可以做進GTA裡面 04/18 16:59
→ tigerface: 了 04/18 16:59
推 Giornno: 以臺灣人善良的程度,很多時候是不必硬要賠本出貨也能安 04/18 16:59
→ Giornno: 全下莊的,洗劫師反向操作是想逼人牙起來跟他拼到底嗎 04/18 16:59
推 honey4617912: 這間公司是不想開了吧 04/18 17:00
噓 kinuhata: 台廠素質就這 超可悲 04/18 17:00
推 johnli: 想看你有幾個怕麻煩跟他解除契約 04/18 17:01
→ CarRoTxZenga: 搞不好這兩個律師是刺客( 04/18 17:02
推 Giornno: 賠個折抵卷很多人就摸摸鼻子了,畢竟買東西沒賠錢的話還 04/18 17:02
→ Giornno: 算是賺張折抵卷 04/18 17:02
→ zarg1043: 如果法院認為買家真的有做非常規購買行為 不值得保護 這 04/18 17:02
→ zarg1043: 局原告還是有可能贏 04/18 17:02
推 WayThuz: 好好笑 真的告下去了 04/18 17:02
→ ltytw: 原告如果大獲全勝 就是一台都不用出 外加裁判費你出 04/18 17:02
推 GyroZeppeli: 有夠垃圾 自己詐欺告消費者炸欺 04/18 17:02
→ CarRoTxZenga: 但這是民法的詐欺 看有無網友分享攻略文了 04/18 17:02
推 White77: 他是以後公司要收起來不做了嗎 怎麼敢的 04/18 17:03
推 nippleman: 保固憑發票(X 保固憑判決(O 04/18 17:03
→ anhsun: 81樓居然能收到筆電 好奇妙 04/18 17:03
推 jonh0805: 我看就是在賭反正有人怕麻煩縮了就少賠了 04/18 17:03
推 m3fm03: 不要亂買東西不就沒事了(反串要註明 04/18 17:04
推 CCNK: 告小雷應該是要收起來不做了w 04/18 17:04
→ CCNK: 告消費者 04/18 17:04
推 johnny3: 只要能少出貨幾台就賺回律師費 04/18 17:04
推 zarg1043: 覺得還是反訴請求履行契約 一次解決 04/18 17:05
→ johnny3: 能不能勝訴其實不是重點 04/18 17:05
推 wwa928: 真他媽的臭不要臉!!! 04/18 17:05
推 abd86731: 這不太可能勝訴 巴哈有人說得很有道理:他們的目的是要 04/18 17:05
→ abd86731: 法院判契約無效 這就夠了 訴訟費比電腦全賠划算太多 04/18 17:05
推 kai1989: 精彩這居然真的告了 04/18 17:06
推 kkoejeo: 幹 真的很扯欸 04/18 17:06
推 Wolverin5566: 這叫詐欺撤銷意思表示 04/18 17:07
→ kokoro1793: 這厚度跟一些筆電差不多了 04/18 17:07
→ ctx1000: 11萬跟上千萬當然拚契約無效阿cc 04/18 17:08
推 PSP156: 3c的光陽? 04/18 17:08
推 starsheep013: 賣商品的人自己毀約再提告消費者詐欺,台灣真會玩 04/18 17:09
推 Muilie: 那個說有收到的根本是不同活動的,不知道在湊什麼熱鬧 04/18 17:10
→ Hiyochi: 你下單我提告 傳票24小時到 04/18 17:10
→ ctx1000: 可以跟蝦皮拚隔日到貨就是 只是到的是法院的單子 04/18 17:11
推 senas: 稍微唸過法律就知道詐欺不可能過,哪來的兩光律師 04/18 17:11
推 mimei50510: 這次司法判決結束 這公司也差不多了吧XD 04/18 17:12
推 Erishcross: 洗劫 04/18 17:12
推 RoastCorn: 加油 04/18 17:13
推 graywater: 這律師是先錢加減幫你告吧 04/18 17:13
推 ClownT: 感謝分享 以後不敢買電腦了 04/18 17:13
推 furret: 詐欺哩 你沒出貨的賣家有財損嗎?沒有耶 04/18 17:15
→ zarg1043: 不告的話 法律關係沒法確定啊 告一告讓法官決定也好吧 04/18 17:15
→ johnny3: 這家已經不做b2c了 其實商譽對他們沒差 04/18 17:15
推 georgez: 可以300多人一起反告誣告嗎 04/18 17:15
→ marlonlai: 新公司應該準備中啦 不管結果怎樣 這家名聲已經壞了 04/18 17:16
→ linzero: 一般是棄單後被消費者告再打契約無效的主張,這是先下手 04/18 17:16
→ linzero: 為強 XD 04/18 17:16
→ linzero: 這樣搞目前看來壞處居多,不知這公司老闆是在想啥 04/18 17:17
推 adwn: “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” 簡直贏麻了 04/18 17:18
推 fly0204: 詐欺 一定是吃到屈臣氏的口水 04/18 17:19
推 wei115: 先把法院遷到居住地300人應該全台都有 讓他全台到處跑 04/18 17:20
推 s1d87: 畢竟是台灣人 04/18 17:21
推 hanx5566: 就是請你走法院 少虧一萬是一萬 04/18 17:22
推 StNeverRush: 買電腦送法院體驗券 04/18 17:22
推 leon19790602: 老闆就沒差,他不做消費端了 04/18 17:22
推 feijai: 告完這波把店收掉換名字換地點阿 臉皮厚一點的連地點都不 04/18 17:24
→ feijai: 換只換招牌 04/18 17:24
推 henshin: 都2025還相信台灣司法 04/18 17:25
推 zwxyzxxx: 真的是洗劫 玩不起就不要玩 04/18 17:26
推 asdf70044: 準備要島走人了 04/18 17:27
推 kevin540: 厲害了 04/18 17:29
推 timo2013: 這公司大概要準備換名字了 04/18 17:31
推 Muilie: 幫他們想個新名字 04/18 17:31
推 lslayer: 這個詐欺告的成才怪 你不出貨被告詐欺還比較有可能 笑死 04/18 17:31
推 oneeyewolf: 300人真的不怕不退縮的大概剩十人 因為一般人收到傳票 04/18 17:32
→ oneeyewolf: 就怕死了 04/18 17:32
推 tf010714: 民法92應該不是契約無效 而是得撤銷吧 04/18 17:32
推 blacktea5566: 遷居住地也沒啥用 這種的原告都不會出庭 律師去而已 04/18 17:33
推 hayate1143: 事實證明台灣法律就這樣,律師也一樣 04/18 17:33
→ tf010714: 他主張意思表示不自由 要撤銷這個法律行為 04/18 17:33
推 R2der: 笑死不但跳票,再多送你一張傳票 04/18 17:34
→ tf010714: 但主張92條要負舉證責任阿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是? 04/18 17:34
→ tf010714: 感覺就會輸 這律師很有自信會贏嗎 04/18 17:35
→ zarg1043: 拿得出公告停止訂購後 買家繞進來訂購的證據的話 可以挑 04/18 17:37
→ zarg1043: 戰看看受詐欺吧 04/18 17:37
推 ymsc30102: 買筆電送傳票 04/18 17:38
推 AkikaCat: 「能不能進去下單?」「能。」「那你為何不關掉?」 04/18 17:38
推 CHRyan0127: 走92真的蠻怪的,沒有很清楚案例事實,但參考戴爾標價 04/18 17:39
→ CHRyan0127: 案走88、114、91、179 or 184審查順序以信賴利益損害 04/18 17:39
→ CHRyan0127: 賠償比較合理吧?再來也可以走意思表示要約引誘或嘗試 04/18 17:39
→ CHRyan0127: 跑88一項但書的利益衡量說,這訴之聲明倒是真沒看懂 04/18 17:39
→ DreamsInWind: 92輸定了啊 但書的明知或可得而知就死了 04/18 17:40
推 JUSTMYSUN: 這300受害聯盟可以組團上訴了吧 還順便分擔律師團費用 04/18 17:41
→ zarg1043: 覺得直接主張要約引誘比較好 賣家可以自己撤銷 04/18 17:41
→ lovez04wj06: 誰詐欺誰? 04/18 17:43
→ zarg1043: 債編那邊沒招可使還沒出貨沒有損失179 184要怎麼用? 受 04/18 17:44
→ zarg1043: 詐欺脅迫已經是救命稻草了 04/18 17:44
推 CHRyan0127: 標準審查順序而已啦,沒有關注這案子 04/18 17:45
推 tf010714: 對啊 我也是想是民88表示錯誤吧 系上老師也覺得用88條 04/18 17:51
→ tf010714: 結果居然是92條 該不會有什麼怪招吧 04/18 17:51
→ winda6627: 這件的案例事實不可能凹受詐欺脅迫,當庭上是空氣。 04/18 17:53
推 iam0718: 買電腦送船票 XDDDDDDD 04/18 17:53
→ skyofme: 律師的聲譽基本上不是在接的案子好不好吧 04/18 17:56
→ skyofme: 除非那個律師是要出來當網紅 04/18 17:56
→ skyofme: 想要set一個熱血正義人的人設 04/18 17:56
推 zarg1043: 主張88 原告可能要依91條終究還是有賠錢可能性 可能是考 04/18 17:57
→ zarg1043: 慮到這個 04/18 17:57
推 hollen9: CJ4之亂 04/18 17:58
推 CHRyan0127: 我覺得是因為不想擔91信賴利益所以乾脆主張92來個孤注 04/18 18:04
→ CHRyan0127: 一擲xD 04/18 18:04
推 lolen: 這品牌可以收了,名聲傳出去後根本沒人會想買這間的筆電了 04/18 18:05
推 kerokrq: 比mono還有效率 04/18 18:06
推 mamamia0419: 他們就想收掉所以直接不演,反正換個名字開新公司就 04/18 18:11
→ mamamia0419: 能重新起步 04/18 18:11
推 Arkzeon: 膽子很大,人多必有神人這道理都不懂。三百多人裡面一定 04/18 18:14
→ Arkzeon: 有鐵板的 04/18 18:14
推 tonylolz: 法院要印好多紙 04/18 18:14
推 lucky0417: 效率真好 請問這是筆電說明書嗎? 04/18 18:20
推 MrGamplin: 傳票可以存載具嗎? 04/18 18:28
→ jack8587: 笑死 04/18 18:38
推 rosydark: 笑死 04/18 18:39
推 s9220140: 作賊喊抓賊是吧? 我就問消費者是有詐欺什麼?? 04/18 18:39
推 linja: 不愧是 洗劫師 04/18 18:41
推 gssay123: 贈品:法院半日遊 04/18 18:41
推 tmpss90187: 這三百人裡面只要有一個是律師就有戲可以看了 04/18 18:57
推 bobby4755: 接下來就是本多終勝了 04/18 18:59
推 yung80111: 傳票存載具XDD 04/18 19:02
推 yayohola: 贏了官司又如何 這公司如果換名稱後最好別被發現 04/18 19:03
推 xaxa0101: 厲害了台灣廠商 04/18 19:03
→ rush1120: 買筆電送傳票比筆電還早到讚讚讚 04/18 19:11
推 Hsan: 不是 訴狀是民訴契約無效 並非刑法上之詐欺 沒那麼愚蠢 04/18 19:13
推 sincocosin: 爽啦幹哈哈哈哈哈 正義 04/18 19:19
→ KudanAkito: 反正開新公司 半個特價折個千就佛心公司了 04/18 19:20
→ KudanAkito: 別挑戰台灣人的正義感 04/18 19:20
推 gin10791: 可以反告誣告吧 04/18 19:39
推 huatou: 不開發票開傳票XD 04/18 19:41
→ yukitowu: 民法第92條... 好吧 我還真的滿好奇他們請的律師要怎麼 04/18 19:43
→ yukitowu: 在還沒有第三者詐欺判決的情況下 透過這條訴請契約無效 04/18 19:43
推 gg0079: 詐欺? 04/18 20:12
推 NiNiNiNiNi: 真的很扯…. 04/18 20:15
推 ShockHo222: 客製化起訴書 04/18 20:23
推 twnd1836432: B2C不做,是連B2B也想一起搞砸就是了,爛死 04/18 20:23
推 passersK: 還是300多人聯合訴訟告回去 04/18 20:40
噓 Satomisan: 南部店家不意外 04/18 20:50
噓 princepisces: 八卦是他收掉一般通路 但標案還是爽爽賺 04/18 21:00
推 Beltran: 會用92很屌欸 訴狀是怎麼寫的 04/18 21:00
推 g3sg1: 原本我想說這個照法律應該是告不成的 但是最近我發現現在的 04/18 21:03
→ g3sg1: 法律跟以前學的好像不太一樣了 04/18 21:03
推 LeoYuri: 垃圾欸,憑什麼告阿 04/18 21:06
推 coldtoby: 這起訴書還真是……所以為啥是詐欺?不是被駭嗎?現在 04/18 22:42
→ coldtoby: 法律越來越詭異,最近看到一些周遭事件的判決真的扯爆 04/18 22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