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推 Giornno: 好人你幫幫人民的啦 04/18 20:17
推 Theddy: 結果台灣已經有好薩馬利亞人法還可以放任媒體肉搜+抹黑喔 04/18 20:18
推 lslayer: 法律責任是一件事 人家家屬告你搞得你累死又是另一件事 04/18 20:20
推 jackyT: 媒體凌駕於憲法之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04/18 20:21
推 kenu1018: 現在的主流媒體不就天天腦補+抹黑 04/18 20:22
推 RbJ: 推專業人員 04/18 20:23
推 knight45683: 台灣媒體不就這樣 04/18 20:24
推 allen886886: 無罪但光跑流程就很麻煩了 04/18 20:25
推 tf010714: 台灣媒體大多是製造業 故意聳動嚴重化事態 又不求證 04/18 20:25
推 smart0eddie: ㄏㄏ 04/18 20:26
推 Strasburg: 路人施救還是有一定準則的吧 我用連續劇學來的華佗捶 04/18 20:26
→ Strasburg: 跟起死回生吼 也適用緊急救護法嗎? 04/18 20:26
→ tf010714: 記者絕對不懂法條 還聽過新聞說以社違法處罰金的笑死 04/18 20:26
推 reaturn: 無罪跟跑法院沒有正相關 04/18 20:28
推 GaoLinHua: 人家是第四權 跟司法平起平坐的 不要搞錯了 04/18 20:28
推 y2468101216: 據說連起訴也不行,如果起訴法官會直接噴檢察官的樣 04/18 20:29
→ y2468101216: 子 04/18 20:30
→ WHOKNOW4: 不違法但會被記者追殺網暴 04/18 20:30
推 gsock: 我ok 你先按 04/18 20:31
推 jeff666: 按啦 哪次不按了 我不會眼睜睜看著人在我面前死掉 04/18 20:36
推 EternalK: 好奇問個,這個緊急救護法可以保障我就算沒把人救活 04/18 20:37
→ EternalK: 也不用負責是嗎?那有保障我被告性騷擾的部份嗎? 04/18 20:37
→ jeff666: 就算以前上過CPR都忘光了 還是打電話請119遠端指導 04/18 20:37
推 tony15899: 想告人有一堆理由可以用 骰倒奇葩法官就準備道德退30年 04/18 20:37
→ jeff666: *還是可以 04/18 20:37
→ www115ui8: 有啊 04/18 20:37
推 Snomuku: 那位不是穿制服號稱有證照結果統統沒有連性別國籍也是假 04/18 20:40
→ Snomuku: 的嗎?當然男童父親是狗急跳牆啦 04/18 20:40
→ www115ui8: 沒有證照一樣可以急救 04/18 20:40
推 p597fg: 上次有一個用捶的做壓胸 結果被告過失傷害 判刑了 04/18 20:41
推 p597fg: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407號刑事判決 04/18 20:43
推 suki2022: 看過 Yuki 事件 我是不敢幫忙了啦 隨便都被抹到社死 04/18 20:43
推 Xration: 被肉搜加網路霸凌 還要上法院澄清 那你當初死在那就好 04/18 20:44
推 ihero: 沒有起訴但社死 04/18 20:48
推 Xration: 台灣法官對岸化 04/18 20:48
→ Xration: 樓上判決讓我不寒而慄 台灣法律人思想真的越來越偏激 04/18 20:49
→ lslayer: 台灣就是要求就算你沒有錯你也要負所謂的道義上道德上社 04/18 20:55
推 johnny12728: 樓上那判決...好離譜 04/18 20:56
→ lslayer: 會上的莫名其妙的責任 誰叫人家死掉了呢(攤手 04/18 20:56
推 GaoLinHua: 台灣法官果然不會讓我失望 04/18 20:56
推 kirbycopy: 所以到底怎樣 樓上判決跟這篇內文說的不同呀 04/18 20:57
推 Cishang: 2025了居然還在質疑台媒 04/18 21:00
推 micotosai: 日本這邊是告性騷擾 04/18 21:01
→ v9896678: 右手用拳頭,搥告訴人右胸口,再帶旋轉下壓 04/18 21:01
→ v9896678: 右手握拳,用手部關節骨頭,以繞圓圈方式按揉右胸 04/18 21:02
→ Freeven: 是不是一樣會被警察找去筆錄啊? 04/18 21:02
推 Sinreigensou: 但是之前不是有個沒執照的沒把小孩救活被告 04/18 21:03
→ Sinreigensou: 啊 被質疑而已 沒有寫被告 04/18 21:04
→ v9896678: 這案件能被當救助我反而覺得神奇 04/18 21:04
→ Hosimati: 31224e328 04/18 21:05
→ Hosimati: 起訴書 04/18 21:06
→ A5Watamate: 台灣法官就是專門打臉網友的存在 04/18 21:07
→ Hosimati: 而且你自己貼的圖裡就有寫了,被告自白犯罪。所以這案 04/18 21:08
→ Hosimati: 就簡易庭跑完 04/18 21:08
推 gm3252: 台灣你不要唬爛自己身份直接去幫忙壓沒人會特別質疑你 04/18 21:08
→ Hosimati: 20天拘役,兩萬end 04/18 21:08
推 vandervaal: 台媒值得一場大清洗(史達林那種) 04/18 21:09
→ Hosimati: 有的人只想嘴法官,然後自己貼的判決書看一半,反正大 04/18 21:09
→ Hosimati: 家只看畫線的 04/18 21:09
→ v9896678: 就跟用拳頭毆打昏迷人士的臉然後說自己在喚醒一樣 04/18 21:10
推 Fate1095: 現在社會就是你好心去幫有可能不會有好下場 04/18 21:10
→ v9896678: 真給過了就變成換嘴帝王條款惡法了 04/18 21:10
→ v9896678: 別說現在社會,以前也是好嗎,以前更慘還沒法律保護勒 04/18 21:11
推 lightdogs: 恩 剛剛想找檢方偵查書就有人貼了 04/18 21:11
推 Hosimati: 整天嘴台媒,但是沒想到台媒是怎麼活到現在的 04/18 21:11
→ lightdogs: 那個cpr方式錯的離譜欸xd 04/18 21:11
→ v9896678: 法律可不是突然冒出來的餒 04/18 21:11
推 guolong: 就一個垃圾父親推卸責任而已 04/18 21:12
推 p597fg: 過失傷害自白犯罪不就是坦承沒受過訓練、把別人弄傷這兩個 04/18 21:12
→ p597fg: 事實? 04/18 21:12
推 backzerg: 我沒有333萬 不敢炫富幫助人 讓有錢人做吧 04/18 21:12
推 meizhi: p597fg要不要去學一下正確的CPR怎麼做 04/18 21:12
推 catsondbs: 朋友的媽媽? 04/18 21:13
推 ahw12000: 原來台灣有喔? 04/18 21:13
→ v9896678: 所以今天拿榔頭把昏迷人士腦袋槌爆然後說是在救助就可以 04/18 21:13
→ v9896678: 無罪,是這個意思嗎? 04/18 21:13
推 sd2567: 樓上怎麼滑坡的 04/18 21:14
推 dargen78: 你可以在你完全沒有技能的情況下出於好心去救人,但你不 04/18 21:15
→ dargen78: 能再你沒有專業執照的情況下,聲稱自己有執照去救人,這 04/18 21:15
→ dargen78: 兩種情況是不同的 04/18 21:15
→ tony15899: 他寫的施力過猛"急救"不當完全與法律牴觸啊 04/18 21:15
→ v9896678: 有滑嗎。反正用關節嚕別人胸口都算急救了,槌頭就當清醒 04/18 21:16
→ tony15899: 你都認定他是在急救了 04/18 21:16
推 yankult0445d: 不會因為你做cpr而犯法 但你槌人又不能脫罪 04/18 21:16
推 doremon1293: 一個沒受過訓練的去急救 能增加什麼存活率嗎? 04/18 21:17
→ dargen78: 回v98,當然不行,因為與社會常識及專業知識都嚴重不符 04/18 21:19
→ dargen78: ,恐龍法官只是認知脫節不是蠢好嗎 04/18 21:19
→ v9896678: 捶擊與按揉右胸口也沒很符合就是了 04/18 21:21
推 dephille: 我覺得就算你只是照鄉土劇的亂按都能增加存活率 04/18 21:21
推 gm3252: CPR高中有畢業就有概念了吧,直接去壓不會怎樣的 04/18 21:21
→ dephille: 但是就算你看鄉土劇應該也不會教你用螺旋貫手鎚胸口w 04/18 21:21
→ v9896678: 其實說白了這案件就是法官和檢察官給面子用救人給過 04/18 21:22
→ v9896678: 不然這根本不算救人 04/18 21:22
推 p597fg: 在這裡說學過 日後被人挖出來說學過還做錯不就死得更慘 04/18 21:22
→ dargen78: 你可能不知道專業止血點或止血法,但你至少知道他流血很 04/18 21:22
→ dargen78: 多要想辦法止血,不管是用電視、小說學到的,至少知道要 04/18 21:22
→ dargen78: 用力壓或拿東西綁住,不管後遺症怎樣,這個動作就是能多 04/18 21:22
→ dargen78: 拖個幾分鐘時間 04/18 21:22
推 iComeInPeace: 沒事還是不要亂幫人 對方家屬烙人抹黑到公司堵門 04/18 21:23
→ iComeInPeace: 法律保護不了你 04/18 21:23
→ v9896678: 這種猛人不幫也照樣能堵門,看看隔壁怎麼玩的 04/18 21:23
推 riderfish: 看來你不懂台灣 04/18 21:24
→ v9896678: 見死不救抹上去 04/18 21:24
→ v9896678: 所以不出門最好,就像不要買東西就不會被告一樣 04/18 21:24
推 storyo11413: 所以結論就是沒學過正式的急救別靠近就對了 04/18 21:25
推 dephille: 然後回到原漫畫這個AED又更沒技術了就只是照圖操課 04/18 21:27
→ hiimjack: 學過也別靠近 救了就可能被告 就算最後不起訴還是可能要 04/18 21:30
→ hiimjack: 跑警局和地檢署 04/18 21:30
→ tony15899: AED用完是要CPR的 不是用了就滿血復活 04/18 21:30
推 Snomuku: 沒學過有一般民眾免死金牌 放心上 04/18 21:30
推 idiotxd: 日本上次有一個被告性騷擾 04/18 21:32
推 Snomuku: 上面那個判決是握拳襲胸嗎 04/18 21:35
→ brolli: 如果是用咒怨的方法救它咧? 04/18 21:36
推 kinomon: 簡單說那個判例就是懲罰空有好心做錯事的人 04/18 21:36
→ brolli: 覺得它中毒太深要放血才有救呢? 04/18 21:37
→ kinomon: 她錯在沒打119 有打的話不至於有後面的事 04/18 21:37
推 saiga12416: 感謝4-11下的噁心媒體 04/18 21:39
推 rainxo6p: 證照已經過期的急救員路過 老實說現在遇到了還真的不敢 04/18 21:40
→ rainxo6p: 壓 以前一腔熱血覺得要對社會有幫助 但目前的氛圍真的 04/18 21:40
→ rainxo6p: 讓人心寒 04/18 21:40
推 lastphil: 需要新聞轉移熱度時 就可能會被拖出來打 合法什麼不重要 04/18 21:44
推 Retangle: 那個某黨媒的100篇白飯新聞連發還歷歷在目 04/18 21:46
→ SCLPAL: 阿講到這個,所以上次壓小孩的真的是初音王國嗎?? 04/18 21:57
→ Wall62: 法律責任是一件事 人家家屬告你搞得你累死又是另一件事 +1 04/18 22:00
→ Wall62: 無罪但光跑流程就很麻煩了+1 04/18 22:01
推 a2156700: 我練過叫救護車 其他就沒經驗了 04/18 22:01
→ logstar11: 在座各位有幾個敢說自己學到的 足以成為有受過訓練? 04/18 22:07
→ logstar11: 按照這個標準 就不用期待那天遇到問題時身旁剛好有 04/18 22:07
→ logstar11: 「受過專業訓練」的人了 04/18 22:07
推 bloodruru: 不用救 被問就是自己下手不知輕重 可能會弄死人 04/18 22:11
推 Xration: 鏡音吧 初音風評被害 04/18 22:16
推 tmwolf: 媒體只是看到人家是宅宅就欺善怕惡起來了 04/18 22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