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huck5669 : 網頁能備份就備份 09/08 23:41
→ chuck5669 : 該截圖的就截一截 09/08 23:41
推 leotompp : 快找特哥幫忙@@ 她專業的@@ 09/09 00:50
推 sactor : 高調 09/09 00:55
推 cvas : 被告就知道講話要多想想 09/09 00:57
推 ganlinlausu : 幹嘛不去偵查佐那邊? 09/09 01:22
→ ganlinlausu : 請一天假去講個理由,通常不起訴機率高 09/09 01:22
推 whosway : 這和暗黑板有關係嗎?法律問題請去法律板或自己到 09/09 01:38
→ whosway : 案了解一下吧。 09/09 01:38
推 edge50ae : 板聚算嗎 09/09 01:42
推 whosway : 是不是有違反板規一-8,私人恩怨 09/09 01:44
推 mathrew : 告的那位到時候會被檢察官罵 09/09 06:24
推 GGing : 他不是有承認自己有用外掛嗎 09/09 07:38
推 Tendo : 靠!為什麼我五月一號提告的到現在都沒動靜,你的卻 09/09 07:58
→ Tendo : 已經要開庭了!?警察是不是給我吃案了=.=" 09/09 07:58
推 sevenway777 : 你下的標題就已經觸法了吧?那麼肯定句的方式 09/09 08:21
→ ath2me : 我不是巴哈這篇文章的原PO,是在下面留言的人 09/09 09:04
→ ath2me : 目前跟原PO聯繫上,但是沒有什麼可以當證據的 09/09 09:05
→ ath2me : 該名Youtuber已經把頻道刪了,只好上網尋求備份 09/09 09:09
→ ath2me : 違反版規的話,會刪這篇文章 09/09 09:11
※ 編輯: ath2me (220.135.139.196 臺灣), 09/09/2023 09:16:17
→ peterisme17 : Wayback Machine撈看看,不過應該只看的到首頁 09/09 09:17
推 aalittle : 是說他的基準是啥,有提到他的都弄,還是有明顯罵他的 09/09 10:56
→ aalittle : 才弄,那邊我有留言、也有後續回覆,不過都沒提他所以 09/09 10:57
→ aalittle : 是沒事 09/09 10:57
推 Lowpapa : 這種不用理他啦 09/09 11:08
推 CP31 : 別怕 小小官司而已 09/09 11:24
推 AREKU : 就做做筆錄 照實回答 然後就結束了 09/09 11:35
→ ObeseBoy : 沒辦法 去做筆錄 然後請他移交當地 09/09 12:10
→ ObeseBoy : 讓他跑死 09/09 12:11
→ ObeseBoy : 訟棍而已 09/09 12:11
推 witness0828 : 垃圾欸 幹 09/09 13:08
推 sharkman1793: 妨害名譽很難告成功 就算成功也沒什麼 09/09 13:53
→ GundamW : 不意外,果然人品不怎麼樣 09/09 14:50
推 sswxy9 : 真的,人品看來是不怎麼樣 09/09 15:26
推 longya : 這種高機率不起訴,警局會做一次筆錄,到時候開偵 09/09 16:11
→ longya : 查庭事務官會也會再問一次。警局你可請假,但收到 09/09 16:11
→ longya : 傳票開偵查庭就一定要到。 反正你沒像瘋狗亂罵的話 09/09 16:11
→ longya : 就當法院一日遊學個經驗,然後等不起訴的判決書 09/09 16:11
推 guolong : 就典型訟棍,告你搞你讓你不敢叫 09/09 17:25
推 ToBeHonst : 流程警局一趟法院兩趟 然後不起訴 單純浪費社會資源 09/09 17:36
→ ToBeHonst : 搞你時間而已 09/09 17:36
推 ganlinlausu : 我當初只去一趟偵查佐做筆錄,隔幾月後收到不起訴, 09/09 18:02
→ ganlinlausu : 法院都沒去 09/09 18:02
推 hydra3179 : 好扯喔 09/09 20:31
→ eveningcloud: :D 就當教訓囉 09/09 21:47
推 pchion2002 : 你留的是哪篇? 09/09 21:57
推 illuminator : 原來是頻道刪了,難怪好一段時間沒看到了 09/09 23:56
→ ath2me : 本來被提告就很莫名其妙了 後來發現一對人被告 09/10 10:32
→ ath2me : 妨害名譽、公然侮辱 還好目前看來大家應該都沒事 09/10 10:34
推 pchion2002 : 看完覺得告不成 09/10 11:06
推 feng0312s : 反正在現在公然侮辱妨礙名譽這些都還沒除罪化之前都 09/10 23:01
→ feng0312s : 是只要去警察局就可以告人的,就像上面說的辛苦一點 09/10 23:01
→ feng0312s : 跑一趟警局先說明一遍後面可能會在去偵查庭再說明一 09/10 23:01
→ feng0312s : 次基本上如果是基於事實應該是都會不起訴 09/10 23:01
推 bu17 : 有點衰.. 09/11 00:17
推 kaizea : 建議你不要請假,越快去說明越好,不然有可能其他 09/11 01:34
→ kaizea : 人都不起訴簽結了只剩你要跑後續 09/11 01:34
推 ctes940008 : 沒關係你就讓他告,他濫訴之後就進黑名單。 09/11 13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