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7.12.250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32791391.A.B37.html
會有這種“只要報告1.5小時”就可以走的思想真是匪夷所思。
任何一個打過工,上過班的人都知道,通勤一趟是有時間和金錢成本的。
我上一個半小時的班,和上8小時的班,通勤時間和交通成本是一樣的。
比起上一個半小時,員工還更願意來一趟上滿八小時加班再走。
他這種把勞動力切割的概念,就是慣老闆要趕人的一種手法。
法律上沒有錯,你也耐他沒有辦法。
勞動部帶頭示範了官官相護掩護霸凌,
現在又示範了如何在沒有法律禁止的情形下如何合法的壓榨勞工。
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