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8601059
6.備註:
A.本案刑事部分已經定讞,被告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、得易科罰金;
民事部分日前也已定讞,被告判賠精神撫慰金10萬210元。
B.大約4年前,有人在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發起連署,
不但曾實施醫療暴力的人要在健保卡註記,
「經常實施醫療暴力者為病患的家屬,也應考慮列入註記的選項」。
有人認為,「暴力者家屬也要連帶註記…是非常落伍的思想」;
我推測他認為那會使實施醫療暴力者的家屬被連坐處分。
但我想發起人原意是要預防這篇新聞所述的情況、
而非連坐處分其家屬。
https://join.gov.tw/idea/detail/a680f567-2f53-4d60-ba72-e55ae2da95c5
https://www.mdnkids.com/content.asp?Link_String_=196S00000PUUTW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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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媒體來源:
聯合新聞網
2.記者署名:
記者王宏舜/台北即時報導
3.完整新聞標題:
三總醫師拒開巴氏量表遭毆 家屬連揮5拳判賠10萬確定
4.完整新聞內文:
2025-03-11 18:27 聯合報
三軍總醫院病患家屬張景硯2023年要求神經科主治醫師顏尚易開立
巴士量表未果,5度朝醫師揮拳,其中2拳打到顏的鼻樑,張還嗆「違
反醫療法又怎樣啦,過來、過來,你在青三小啦」。顏提告求償100
萬元精神慰撫金,士林地院判張賠償10萬210元,台灣高等法院今判
上訴及附帶上訴均駁回確定。
張景硯的母親因病2023年5月7日至三總醫治,翌日上午顏尚易巡房
時,張為了母親是否可開立巴氏量表而爭吵,張除了徒手攻擊,還接
續以腳踹對方腿部,導致顏頭部、面部多處擦挫傷。
因顏尚易在臉書上張貼病患家屬施暴影片,輿論譁然,時任衛生福
利部部長薛瑞元說表示「行為非常不合理」,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
也發聲,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。
刑事部分,高院去年7月依傷害罪判張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定讞;
民事部分,張以三字經辱罵顏,顏認為身體、健康、名譽及人格權受
侵害,求償100萬元,一審判賠10萬210元。
高院審理時,張景硯不否認說出「青三小」等話語,但聲稱因顏尚
易當時以不屑的表情望向他,並說已考上律師執照、故意挑釁,他才
咒罵。
不過高院認為本件爭執原因是張要求開立巴氏量表,為顏尚易拒絕
,並表示需觀察2至3個月才能開立,張因此感到不滿。顏為避免對立
衝突,先行退至病房外,張仍追出,在醫院走廊通道毆打顏,顏告知
張的行為已違反醫療法,張依然辱罵,高院認為這不是口角爭執而一
時失言。
開立巴氏量表的目的,在於申請外籍看護,高院認為顏尚易已說明
要觀察2至3個月後才能判斷是否開立,可見張景硯的母親當時身體健
康並沒有陷入緊急情況,而有立即救治的急迫性,張的言論屬情緒性
的人身攻擊,賠償精神慰撫金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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