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回顧/軍事審判為何被廢? 洪仲丘案悲劇暴露司法弊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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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賴清德今(13日)宣布,恢復軍事審判制度,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。回顧當年為何廢
除軍事審判?2013年軍中爆發洪仲丘因受虐致死案件,在廣大民意訴求下,立法院朝野黨
團迅速啟動修法程序,同年8月6日火速三讀通過「軍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明訂現役軍
人若是在承平時期(非戰時)犯罪,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,改依「刑事訴訟法」由
普通檢察署、法院處理,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,各級軍檢署、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
裁撤。
役男洪仲丘於2013年7月4日、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,洪仲丘的家屬接到噩耗後出面控訴
,引發輿論抨擊軍方懲處不當,並對軍檢體系表達不信任,「公民1985行動聯盟」兩度發
動遊行要求政府改善軍中人權,並還給洪家公道與真相,據統計超過10萬人聚集在凱道周
圍,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公民行動,被媒體稱為「白衫軍運動」、「凱道八月雪」,除台灣
媒體之外,更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,遊行當晚BBC更將該次遊行報導置於亞洲版的首頁,
推動了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、廢除禁閉制度。
雖然國軍在洪案第一時間就關閉全台18個禁閉室,並暫停禁閉及悔過懲罰,也懲處了相關
人員共37人,但民眾仍對於國防部的調查報告有諸多不信任,尤其是關鍵禁閉室的16支監
視器「完全沒有畫面」,讓人質疑是否證據已遭軍中人士銷毀。39位民眾自發性組成「公
民1985行動聯盟」,喊出「要真相!要人權!」盼藉由訴求讓事件真相出爐,並且要求國
軍改革、屏除陋習及潛規則。
洪仲丘事件成為推動軍事審判廢除的催化劑,政府在強烈的社會壓力下,決定進行司法改
革,將軍事刑事案件交由普通法院處理。此舉不僅旨在保障軍人基本人權,也進一步促進
台灣民主化和法治建設,並提升司法系統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同年8月,立法院修正《軍
事審判法》,如果現役軍人在「非戰爭狀態時」觸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中的罪名,有別於
以往在軍法體系中,由軍事檢察官偵查、軍事法院審理的模式,改由一般司法體系的檢察
官、法官分別進行偵查及審理的工作。
民進黨當時對此改革的回應指出,「廢除軍事審判不僅是對洪仲丘事件的回應,更是我們
深化法治、強化民主的重要一步。我們堅信,公平的司法制度應該是獨立的,無論對軍人
還是民眾,皆應享有平等的法律保障。」
2015年,立法院再次修正《陸海空軍懲罰法》除廢除禁閉制度外,原本現役軍人被施以「
撤職」處分時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,修法後違紀軍官將增列「降階」及「降級」處分
,士官則增列「撤職」、「降階」及「檢束」,士兵增列「罰薪」的懲罰機制,另外,針
對「悔過」處分,亦從1日以上、30日以下,改成1日以上、15日以下;如果「被懲罰人」
或「他人」認為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到拘束時,可以向法院或執行懲處的機關提出「異
議」。
不過,賴清德今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後召開記者會他表示,因為中國大陸併吞台灣、消滅
中華民國的野心沒有改變過,為強化台灣民主韌性,因而發表17項因應策略,其中一項是
「恢復軍事審判制度」。賴清德總統表示,將研擬恢復軍法審判制度,讓軍法官回到第一
線,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等刑事案件,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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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媒體來源:ETtoday
2.記者署名:鄭佩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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