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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文智潛逃 最高檢函請北檢全力緝捕
【大紀元2025年03月16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)台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涉嫌證券交易價格罪、洗錢罪日前經最高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,但卻失聯,台北地檢署拘提無著後發布通緝。最高檢察署16日表示,函請北檢全力執行緝捕,並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,及通知外交部廢止及註銷護照,以防止鍾逍遙海外。
最高檢表示,鍾文智前曾犯操縱TDR之證券交易價格罪,於104年間經法院判刑1年8月確定後,在發監前逃亡遭通緝,通緝期間更數度冒用他人護照出、入境,並於106年1月13日欲再度出境時,為境管人員察覺始緝獲,所犯冒用護照等罪,另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月確定。
最高檢指出,鍾文智本次再犯操縱TDR之證券交易價格等罪,於2023年5月經高等法院判決有罪,宣告刑合計30年4月。本案於三審審理中,法院雖一度令鍾文智接受科技設備監控,惟於去年10月17日期滿後卻未予延長,僅將原新台幣8千萬元之具保金額提高至1億元。
最高檢說,雖搭配實施境管及按時向派出所報到等措施,惟對照鍾文智於前案即有冒用他人護照逃避發監之紀錄、本案二審已判處重刑及犯罪所得高達4億4,132萬餘元等節,裁定是否足以防逃,輿論實有諸多質疑,並已嚴重斲傷司法威信,請北檢儘速查明釐清,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。
最高檢補充,同時也函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將本案鍾文智潛逃事實,提供法院作為定應執行刑裁定之裁量參考,並促請法官從重定刑。
最後,最高檢呼籲,刑事判決有罪確定之受刑人鍾文智儘速到案,面對刑罰制裁。同時籲請國人,切勿藏匿鍾文智或使之隱避,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,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;如知悉鍾文智行蹤或所在者,請踴躍提供相關情資,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之緝捕歸案,以落實刑罰執行,確保司法威信。
責任編輯:玉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