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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配「亞亞」昨提抗告 法界人士︰不影響限期離境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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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配網紅「亞亞」劉振亞透過社群影片,對外發表武統言論,被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,且
必須限期10日離境,即今(25)日離境,26日起,移民署就可將她強制出境;劉女日前向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後,24日下午緊急透過北高行提起抗告,表明堅留
台灣立場,最高行政法院昨傍晚收到劉女抗告案,依法收案尚未做出裁定。
法界表示,「抗告中,不停止行政處分的執行力」,即劉女提起抗告期間,不影響限期離
境的效力。
另外,劉女24日還大動作接受媒體訪問說「我不會自動走」,自稱「如果我離開了,就是
接受這不實指控」,並揚言25日要在某民間團體聲援下,到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,「控訴
政府迫害中配」。
劉女在抖音有近50萬名粉絲,因為在其經營的社群媒體「亞亞在台灣」上,持續發佈中國
武力強大、武統台灣勢在必行等影片,宣揚武統理念,遭人檢舉,經移民署在本月4日通
知她說明後,認定她違反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廢止其在台依親居留許可,並禁止在未
來5年內再申請依親居留,且命她必須在10天內離境。
據悉,移民署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的通知書,於本月16日正式送達劉女,按現行規定,
從通知書送達日開始起算10天,因此她最後離台期限是在本月25日結束前就要離開台灣。
若她沒有自行離開,從26日起,移民署專勤隊就可以將她強制出境。
劉女先提訴願被駁回,本月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院聲請停止執行,北高行依據她散佈影片
的前後脈絡作判斷,認為她有鼓吹武統的事實,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,移民署
行政處分無誤,裁定駁回聲請案,即最晚必須於25日離台。
劉女趕在離台期限前的最後一天,24日下午透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抗告,最高行政法
院昨日傍晚才收到抗告案,因此依法收案尚未做出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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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下說今天亞亞會離開台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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