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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自律會有啥用? 人都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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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 ETTODAY
鍾文智落跑潛逃!免電子監控裁定書竟未公開 高院31日召開自律會
記者吳銘峯、劉人豪/台北報導
「連一鮑魚」前董事長鍾文智,炒作多檔存託憑證(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, TDR)賺
取暴利,涉嫌證券交易價格罪、洗錢罪,重判30年5月定讞,鍾卻棄保潛逃遭通緝,而鍾曾
一度有科技設備監控,高等法院裁定不用延長,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
質詢時提到此事,批連裁定書都不敢上網公開後,該裁定書近日才公開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
系統,高等法院指出,就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,已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。
鍾文智12日判刑確定後,北檢立即啟動防逃機制,對鍾文智祭出限制出境、出海等管制措施
,並確認每周一、四、六要報到的鍾文智,10日(周一)還有定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,但13
日的報到時間,鍾文智卻沒有現身,檢察官拘提無著後立即發布通緝,依鍾文智被判超過10
年的刑度,行刑權時效為40年,鍾文智將被通緝到2065年為止。
不過最高檢察署指出,本案於三審審理中,法院雖一度令鍾文智接受科技設備監控,惟於11
3年10月17日期滿後卻未予延長,僅將原8000萬元之具保金額提高至1億元。
黃國昌26日於質詢時痛批,去年10月,高院法官竟然認為鍾文智繳納2000萬保證金後,就不
用電子監控,這個裁定甚至沒有上網公開,更離譜的是,高院說有問過檢察官,沒有意見才
解除電子監控,但高檢署卻說有建請高院「繼續施以電子設備監控」,批說「是誰在說謊?
今天司法院、法務部仍是各執一詞,沒有人要負責?」
黃國昌指出,鐘文智已經不是第一次棄保潛逃,第一審審理時,鐘文智不僅棄保潛逃遭通緝
,甚至還於通緝期間冒名使用他人護照非法出境2次,結果高院法官還認為不用電子監控,
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
而該份裁定日前才公開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,提及經合議庭評議結果,本案於命鍾文智
再加保2000萬元之保證金後,應足以有效減低被告棄保潛逃之可能性,無庸延長其科技設備
監控之期間。
對此,高等法院指出,就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,已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