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329003901-260405
6.備註:
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注意
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
黨讓支持者狂躁狂暴化後,就是開始出現這些東西時候了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6.89.134.24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43310841.A.1DA.html
1.媒體來源:
中時
2.記者署名:
林良齊
3.完整新聞標題:
反人權提案? 民眾竟提案「外配入籍前提供社群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」
4.完整新聞內文:
林良齊/台北報導
陸配亞亞因在社群網路上發表爭議言論,遭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並且遣返回大陸,引發各
界關切,有民眾因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「建議外籍配偶制度徹底變革,改為
「外籍配偶居留證制度」」,並提及外籍配偶應提供社群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,若有「
反民主」或「否定我國主權」言行,不予同意居留,若離婚的話則當天就要取消配偶居留
證並命其出境,引發外界質疑反人權提案。此案已獲逾5000人連署,主管機關必需在5月2
日前回應。
依提案指出,外籍配偶應改為「配偶居留證制度」,且申請前應取得母國及我國「無犯罪
紀錄之證明」(良民證)供審查,且應提供社群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,若有「反民主」
或「否定我國主權」言行,應不予同意,外籍配偶取得居留證前應通過我國「基本法律常
識」、「基礎語言測驗」以及「文化測驗」,要求外配應依年齡一次繳清依最低標準繳交
入籍前所有健保費用、國民年金或所得稅。
提案提及,若外配為男性,在除役年齡之前,應同我國國民參加我國「義務役」及「教召
」;若有離婚則當天取消配偶居留證,改發「暫時居留證」,並在3個月內出境;離婚後
,若子女待在台灣,每年有30天探視權;持有房產於1年內賣出。若離婚時有本國工作,
則另改為工作簽;外配購買不動產前應向有關部門申請,避免地點鄰近國防設施、基礎設
施、或航空站附近;外籍配偶經一審判刑確定本刑1年以上配偶簽證應取消。
提案認為,我國外籍配偶申請規定及條件不一,部分外籍配偶甚至不認同我國民主及我國
主權等理念,就可以拿身分證。更有甚者部分外配取得我國身分證後「準時」與台灣配偶
離婚,與原國籍配偶再婚,幾乎是詐騙方式獲取我國國籍及身分證。甚至帶著原國籍家屬
家屬在媒體上以佔便宜的方式向國人炫耀。建議重新擬定制度以達到更公平且兼顧國家安
全。
提案指出,近年公共場所或網路平台上經常有外籍配偶說出「反民主」或否定台灣為政治
實體的言論,一經檢舉應取消其配偶居留資格;提案強調,民主的精神很可貴,但是很容
易被極權國家利用,因此應該謹慎評估外籍人士入籍的方式。
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