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雪外婆提告指出,女兒將小雪丟給她後,不知去向,她請求停
止女兒全部親權,由她擔任監護人。台南地院認定小雪母親疏於照顧,情節嚴重,判決准
許。
判決書指出,今年4歲的女童小雪(化名)父親在去年1月初過世後,小雪母親隨即將女兒
帶到台南市外婆家,當時寒流過境、氣溫寒冷,小雪卻僅身穿單薄小背心,讓外婆看了十
分心疼;小雪母親之後便丟下女兒,不知去向。
小雪外婆向法院提出請求停止親權訴訟,主張女兒在結婚生下小雪後,沒有做好母親本分
,白天睡覺、晚上玩手機,丈夫好言相勸,仍依然故我;小雪父親只好白天工作、晚上照
顧小雪,身心疲憊,直到過世。
小雪外婆指出,女兒不照顧孩子,也不出去工作,分擔家庭費用,貪圖玩樂,2022年3月
更不告離家;直到丈夫被發現死在嘉義家中、小雪無人照顧,女兒都沒回家,事後女兒還
對婆家稱「小孩子我養不起」、「小雪可以留給您們」。
後來女兒將小雪帶回娘家,也對家人說「就是要將小雪送養」,甚且在密閉空間,對著孩
子抽菸、將婆家為孩子準備的禦寒衣物、口罩等物送給他人;之後不知去向,對孩子不聞
不問,小雪外婆要為孩子辦理就學、社會補助等事宜,女兒均不肯出面處理。
小雪外婆表示,她今年37歲,身體健康,目前為工廠員工,有固定收入,考量小雪最佳利
益,應以她擔任監護人為佳,請求准予停止女兒對小雪的全部親權,由她擔任小雪法定監
護人。
小雪阿姨出庭時,證明母親說法;台南市童心園社會福利關懷協會訪視小雪,也同意應以
外婆擔任監護人。法院委託嘉義市私立保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聯繫小雪母親,社工
則均聯繫不上。
法院認定,小雪母親疏於保護、照顧女兒情節嚴重,外婆為此請求停止女兒親權,於法有
據,應予准許,並由外婆擔任小雪法定監護人。
完整新聞連結: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8641375
備註:
37歲當阿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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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來源:聯合新聞網
記者署名:袁志豪
完整新聞標題:4歲女童母親稱「養不起」便不知去向 外婆請求停止親權
完整新聞內文:
2025-03-30 09:04 聯合報/記者袁志豪/台南即時報導
4歲女童小雪的母親貪圖玩樂,不照顧孩子或分擔家用,更離家出走,丈夫過世時都不在
家,導致小雪無人照顧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