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eredith001: 雜草:高虹安沒有貪汙沒有抄襲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32
→ meredith001: 雜草:都是民進黨司法迫害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32
推 A00610lol: 意外嗎 小草只會說法院都綠共開的 呵 1.163.154.45 08/21 20:33
→ A00610lol: 呵 1.163.154.45 08/21 20:33
推 Pegasus170: 這就是高虹安活該的地方142.188.236.239 08/21 20:33
→ kuroxxoo: 小草看不懂123.194.149.140 08/21 20:34
→ dragon0: 高虹安只剩找小草大法師拿乳頭辯護這條路 36.234.235.253 08/21 20:34
→ meredith001: 垃圾草當初看到翁被告誣告還高潮洗文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35
推 stocktonty: 不管啦綠共司法迫害 台灣司法已死 1.200.154.17 08/21 20:35
推 AM999: 政壇第一因為抄論文要被關的 27.53.146.114 08/21 20:35
推 misslover: 很清楚,但小草文盲 118.163.99.229 08/21 20:35
→ JoeyChen: 本來看不懂 看這篇覺得原po整理得很有 106.1.68.52 08/21 20:35
→ JoeyChen: 道理 坐等反方反駁 106.1.68.52 08/21 20:35
→ meredith001: 現在版上挺高的就IBIZA skyexers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35
→ meredith001: 還有那個油門 其他都躲去八卦了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36
→ stocktonty: 小智再怎麼樣也沒有白癡到去告人 1.200.154.17 08/21 20:36
推 PePePeace: 別說法庭 現實就是嘴邱必死 125.231.142.30 08/21 20:37
→ brella: 隔壁一堆鍵盤法官在悲憤勒XDDD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37
推 frozenmoon: 推薦這篇文章 58.115.116.83 08/21 20:37
→ brella: 笑死,隔壁那群智障連卷宗都沒摸過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37
推 ttt95217: 法院都綠共開的啦5555555 1.163.40.242 08/21 20:37
→ brella: 個個都能指出承審法官如此卑劣XDD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38
推 Croy: 這篇說的更清楚 49.216.22.106 08/21 20:38
→ kuroxxoo: 就說高二審找隔壁小草辯護啊 敢嗎?XD123.194.149.140 08/21 20:38
推 YOLULIN1985: 看了一下以往的判決,誣告要拿到緩刑 36.236.248.135 08/21 20:39
→ YOLULIN1985: 基本上要跟被害者和解才有機會 36.236.248.135 08/21 20:39
→ Croy: 躲去八卦的還知道羞恥 在這版硬拗的臉皮超厚 49.216.22.106 08/21 20:39
→ JoeyChen: IB大這題挺高嗎 期待IB大發一篇 106.1.68.52 08/21 20:40
推 lavarslaker: 很清楚 推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0
→ PePePeace: 不然以高的學歷 不給緩除了自己做死 125.231.142.30 08/21 20:41
→ PePePeace: 實在想不出為什麼 125.231.142.30 08/21 20:41
推 meredith001: 他沈慧虹那篇在那邊挺 不過被電到惱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41
→ brella: 誣告最輕本刑就是六月以上,連易科罰金都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1
→ brella: 不可能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1
→ meredith001: 羞自己跳船說沒挺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41
推 iWatch2: 低端老草腦容量只裝得下一句話啦哪看得完 36.239.193.146 08/21 20:41
推 vul3wl6: 叫她別再看八卦板學那些槓精流啦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2
→ IBIZA: 是鼻孔 不是鼻子 好嗎?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2
→ IBIZA: 你仔細看清楚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2
推 ken121: 高的上訴律師去八卦板找好了 肯定能無罪的 1.171.226.130 08/21 20:42
→ wen17: 八卦版真好笑 整串幫高護航的 31.205.109.42 08/21 20:42
→ wen17: 反正就說政治追殺就好了 31.205.109.42 08/21 20:42
→ IBIZA: 你看到的是鼻孔還是鼻子 自己講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2
→ vul3wl6: 拿那套去法院就等著被洗臉啦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2
→ stocktonty: 小草繼續把車門焊死 反正關的又不是我 1.200.154.17 08/21 20:42
→ brella: 比較好笑的是,明明有真正的法官在回文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2
→ brella: 卻被噓說是鍵盤法官XDD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2
推 langeo: 對阿 明明是鼻孔220.137.201.251 08/21 20:43
推 JustSad: 行走的待拋鼻孔 1.168.209.39 08/21 20:43
打錯了哈哈
推 su06su06: 這篇非常清楚,不過藍白賤畜看不懂也不123.192.244.191 08/21 20:43
→ su06su06: 想懂123.192.244.191 08/21 20:43
推 xfile: 推 清楚 116.241.198.56 08/21 20:43
推 lavarslaker: 就說TMD養網軍 尾巴搖狗 把自己快搖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3
→ lavarslaker: 死了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3
推 forb9823018: 這篇整理很清楚了 36.227.163.29 08/21 20:43
→ IBIZA: 害我以為成龍抄襲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4
→ vul3wl6: 她真的會被那些害死 該不會之前助理費案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4
→ vul3wl6: 也是看八卦板在那邊吹哨壯膽 傻眼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4
→ stocktonty: 就像讓子彈飛那群起鬨鄉民 自以為主持 1.200.154.17 08/21 20:44
→ stocktonty: 正義 發現挺錯了 頂多摸摸鼻子鳥獸散 1.200.154.17 08/21 20:44
推 Croy: 高虹安是自證己罪的高手 不愧是斐陶斐 36.227.168.48 08/21 20:44
→ cschuan: tmd養網軍騙自己111.248.138.153 08/21 20:44
→ vul3wl6: 轉偵字沒 起訴沒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5
推 WTF55665566: 廢逃廢 111.71.55.191 08/21 20:45
推 lavarslaker: 斐陶斐真的是給高玩臭了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5
→ cschuan: 騙到整黨住土城也不意外111.248.138.153 08/21 20:45
推 meredith001: 跟民眾堂一樣 自己開記者會自爆犯罪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45
→ meredith001: 過程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45
→ stocktonty: 到時候要被檢查肛門的可是你啊高小姐 1.200.154.17 08/21 20:45
→ lavarslaker: 那種被爆一點就修一點 把自己弄死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5
推 ken121: 王郁文大概也是看八卦板 1.171.226.130 08/21 20:45
→ IBIZA: 別鬼扯喔 哪有整黨住土城 我同事小草就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5
→ IBIZA: 住大同 1.169.122.126 08/21 20:45
推 barbarian506: 這咖真的人品低劣,只想利用司法資 1.169.251.170 08/21 20:45
→ barbarian506: 源打擊政敵,難怪之前副市長會離開 1.169.251.170 08/21 20:45
→ barbarian506: ,這麼爛的人會有一堆草挺,奇怪餒 1.169.251.170 08/21 20:45
→ brella: 人品真的卑劣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6
→ lavarslaker: 貪污罪還沒坐牢 搞不好誣告罪先坐牢 220.136.30.90 08/21 20:46
→ vul3wl6: 她律師團已經很厲害了 一審七年四個月 106.1.233.108 08/21 20:46
→ brella: 整個操作手法真的下流至極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46
推 MisuzuXD: 我覺得前面都還可以討論 但拿修改過的論 27.52.72.175 08/21 20:46
→ MisuzuXD: 文當證據 這樣已經帶有惡意了吧 27.52.72.175 08/21 20:46
推 fajita: 10個月不給緩,貪污抄襲誣告姬先吃開胃菜 180.177.0.191 08/21 20:47
→ fajita: 嘍 180.177.0.191 08/21 20:47
推 stocktonty: 就白癡啊 一點基本法學常識沒有 1.200.154.17 08/21 20:47
推 frozenmoon: 高虹安那手法還蠻會搞政治的 58.115.116.83 08/21 20:47
→ frozenmoon: 沒深入去了解的人很容易被高蒙騙 58.115.116.83 08/21 20:48
→ stocktonty: 法院才不跟你玩民粹網紅炎上那一套 1.200.154.17 08/21 20:49
推 ramirez: 數人合著就不是自己的著作?????? 36.237.252.44 08/21 20:50
→ stocktonty: 這種上訴也沒用 一整個罪證確鑿 1.200.154.17 08/21 20:50
推 asn789451: 沒空 220.141.29.224 08/21 20:50
推 ERT312: 很清楚 推個 111.255.197.95 08/21 20:52
推 f0001314: 小草看不懂啦 42.79.56.11 08/21 20:52
推 richardmcho: 推清楚的整理 1.161.182.209 08/21 20:52
噓 safary: 可憐垃圾網軍又在洗 220.133.116.94 08/21 20:52
→ brella: 怎麼有白畜在悲憤異常118.171.130.153 08/21 20:54
推 meredith001: 防爆部隊這麼快就上工 36.225.167.184 08/21 20:54
推 gp99000: 我是很羨慕這種咖啦,那意味著人生走到這220.137.192.110 08/21 20:56
→ gp99000: 步之前,她這樣玩都一帆風順220.137.192.110 08/21 20:56
推 hirokofan: 就算緩刑,助理費那邊判刑一樣沒用啊 36.239.46.228 08/21 20:58
→ IBIZA: 看他之前的工作經驗就知道很會鑽 而且很會 1.169.122.126 08/21 20:59
推 cd928: 人格卑劣,新竹人的選哲118.171.216.250 08/21 20:59
→ IBIZA: 炒自己的身價 1.169.122.126 08/21 20:59
→ Bows: 一堆人搞不清楚什麼叫作抄襲= =不管是不是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Bows: 你自己寫的,只要一字不變的謄寫上論文即使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Bows: 有引註就叫抄襲,有重寫但沒有引註也是抄襲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Bows: ,只有重寫+引註同時都有做到才不叫抄襲。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Bows: 有一種例外是獨立一個段落加上引號、縮排而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Bows: 加上內容後並加上引註是可以過的 61.61.88.246 08/21 20:59
→ stocktonty: 立委兩年我只有印象她打乒乓球跟唱歌 1.200.154.17 08/21 21:00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00
噓 t21: 綠狗又再吠了 101.137.141.87 08/21 21:00
小草氣急敗壞,口吐芬芳
民眾黨已經徹底淪為了一個反智的民粹政黨
推 jack0216: 雜草文盲 111.82.45.203 08/21 21:02
→ stocktonty: 就是有t21這種戰狼 才會讓民眾黨嘴秋 1.200.154.17 08/21 21:03
→ stocktonty: 仔覺得綠狗可惡 死不認錯 真的感謝 1.200.154.17 08/21 21:03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03
→ serval623: 柯蟑畜生看不懂223.137.236.152 08/21 21:04
推 shiriri: 噓文老兄們就像逆向行車還罵人逆向 219.85.2.150 08/21 21:05
噓 t21: 鬼扯一堆,光法官可以自己直接認定論文抄襲就 101.137.141.87 08/21 21:05
→ t21: 說不過去了 101.137.141.87 08/21 21:05
推 meredith001: 感謝T21熱心示範 36.225.167.184 08/21 21:05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05
推 lbowlbow: 只要像t21那樣裝瞎就能無視事實 118.168.238.6 08/21 21:06
→ lbowlbow: 真的沒抄襲的話高虹安幹麻改論文 118.168.238.6 08/21 21:06
→ stocktonty: 柯黑給的建議難聽 好歹是勸她別再凹 1.200.154.17 08/21 21:06
→ stocktonty: 戰狼瘋狗整天叫她們繼續嘴秋去撞山www 1.200.154.17 08/21 21:06
推 cerenin: 你是卡提諾法學院嗎?不是卡提諾法學院111.254.110.244 08/21 21:06
→ cerenin: 小草可是不信的111.254.110.244 08/21 21:06
推 chyx741021: 推,淺顯易懂 1.163.214.7 08/21 21:06
推 thejam: 當兵少折抵兩天就哇哇叫了 為了嘴秋又要 1.34.15.55 08/21 21:07
→ thejam: 多10個月欸 1.34.15.55 08/21 21:07
→ stocktonty: 沒錯 去法庭就是要繼續這樣嗆法官才爽 1.200.154.17 08/21 21:07
→ stocktonty: t21跟我說你這狗法官怎麼可以自由心證 1.200.154.17 08/21 21:07
→ stocktonty: 繼續凹繼續嗆 最好把法官罵得狗血淋頭 1.200.154.17 08/21 21:08
噓 t21: 講白了法官就綠共 101.137.141.87 08/21 21:08
→ phoinixa: 就算講得再清楚也會有智障文盲雜草 123.204.170.57 08/21 21:08
→ phoinixa: 跳出來噴糞 123.204.170.57 08/21 21:08
→ stocktonty: 法官會被罵到慚愧 就會下跪認錯放過你 1.200.154.17 08/21 21:09
→ stocktonty: 歡迎法庭指著法官鼻子罵 你是綠共 1.200.154.17 08/21 21:10
推 s92050509: 白畜養一堆下地獄檳榔信徒網軍 101.9.177.194 08/21 21:11
→ s92050509: 現在準備進去蹲囉 讚讚讚 101.9.177.194 08/21 21:11
→ s92050509: 再水桶啊 再檢舉阿 操 101.9.177.194 08/21 21:11
推 beauman002: 雜草:法官自己開學倫會笑死 文組看得 36.227.181.245 08/21 21:12
→ beauman002: 懂理組論文嗎笑死 36.227.181.245 08/21 21:12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12
推 WLR: 這場真的是高虹安自己送自己進去蹲 36.236.179.20 08/21 21:12
→ timeriver235: 某滿嘴屎的應該是二代冥燈 101.10.94.73 08/21 21:13
推 holysong: 推,讓本法盲看懂了 114.46.197.101 08/21 21:13
→ timeriver235: 挺什麼輸輸什麼 101.10.94.73 08/21 21:13
推 terminator3: 舒服 這種人應該要關到漏尿 111.83.216.111 08/21 21:15
推 m4tl6: 是不是抄襲用比對的就好,連小學生都會118.231.129.176 08/21 21:16
推 tony121010: 卡提諾法學院不認同啦111.243.217.247 08/21 21:16
推 fifi0828: 完全就是自業自得 看來法官認為有人把司 219.68.108.59 08/21 21:17
→ fifi0828: 法當成讓人噤聲的工具 浪費司法資源 氣 219.68.108.59 08/21 21:17
→ fifi0828: 到不給緩刑嘻嘻 219.68.108.59 08/21 21:17
推 wubai51: 白爛草又再洗無腦抹黑法官推文 不要以為 27.247.99.107 08/21 21:17
→ wubai51: 一直有用啦 27.247.99.107 08/21 21:17
推 pippen456: 意味型態掛帥的理盲根本不會看判決書 101.137.245.93 08/21 21:17
→ fifi0828: 法官英明判得好 這叫罪有應得 219.68.108.59 08/21 21:18
推 tiger508: 推整理 61.227.210.235 08/21 21:18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19
→ tiger508: 只是洨草選擇看不懂 61.227.210.235 08/21 21:19
推 noneuse: 推整理 123.192.65.26 08/21 21:20
推 thirtyto: 論文證據 玩 AB 搞 自證己罪180.217.134.127 08/21 21:20
推 celya6223: 這篇寫得很清楚 114.39.179.67 08/21 21:21
推 popolol: 癥結點還是在抄襲的事實認定上 法院判斷 36.227.234.83 08/21 21:22
→ popolol: 抄襲為真的理由有點站不住腳 36.227.234.83 08/21 21:22
推 chu630: 法官有比卡提諾法學院和油門懂法律嗎? 122.118.98.144 08/21 21:22
推 forb9823018: 不過整理再清楚他們也不會看 36.227.163.29 08/21 21:22
推 ginobili62: 推這篇,一堆小草或什麼黃×明都在亂223.139.111.150 08/21 21:22
→ ginobili62: 講223.139.111.150 08/21 21:22
推 bbalabababa: 張善政聰明自己撤告了 49.216.160.32 08/21 21:22
推 add20716: 自證己罪 這很TMD 111.82.241.150 08/21 21:22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23
→ gp99000: 那明擺著不是癥結點啊,高虹安就想拗一個220.137.192.110 08/21 21:24
推 bobby94507: 小草看不懂 61.231.176.110 08/21 21:24
→ gp99000: 自己才沒有抄襲爭議,還提供假資料想唬爛220.137.192.110 08/21 21:24
→ frozenmoon: 法官這樣才能降低法院的工作量 58.115.116.83 08/21 21:25
噓 choosin: 學歷沒問題的人被說有問題告他是誣告 政 1.164.254.81 08/21 21:25
→ choosin: 府還要浪費資源關人 可悲 1.164.254.81 08/21 21:25
→ gp99000: 法官,但更新資料本身就已經證明自己知道220.137.192.110 08/21 21:25
→ gp99000: 有抄襲爭議了220.137.192.110 08/21 21:25
→ frozenmoon: 很多人想藉司法濫訴壓迫人噤聲 58.115.116.83 08/21 21:25
推 ezorttc: 整理相當清楚,但洨草識字是犯法的,你白 42.73.74.236 08/21 21:26
→ ezorttc: 忙一場 42.73.74.236 08/21 21:26
推 OoJudyoO: 謝謝整理118.231.161.171 08/21 21:26
推 Wand: 小草挺誰誰輸 49.215.154.111 08/21 21:27
推 yuuirain: 推 223.136.70.188 08/21 21:27
推 natsusa: 新聞稿其實已經很清楚了,但這篇整理得 61.227.37.87 08/21 21:27
→ natsusa: 更簡要 61.227.37.87 08/21 21:27
推 fifi0828: 被法官抓包你拿增補後的版本當證據 其心 219.68.108.59 08/21 21:27
→ fifi0828: 可誅 偽造證據判10個月算輕了啦 219.68.108.59 08/21 21:27
推 jkids: 多些這類判決看能不能遏止想藉司法濫訴壓 42.76.179.201 08/21 21:28
→ jkids: 迫人噤聲的那些司法黃牛 42.76.179.201 08/21 21:28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29
推 invlaw: 推 但智障小草依舊會跟你跳針 114.32.162.187 08/21 21:33
推 JioJoin: 推,小草如果會看這些分析就不是小草了 27.242.0.29 08/21 21:34
推 chx64: 這要不是自訴 我看郵件那關沒水準的檢察官175.181.114.153 08/21 21:35
→ chx64: 就會採信 然後不起訴高虹安了= =175.181.114.153 08/21 21:35
推 cul287: 嫌菊花晾在家裡太久 要進去蹲久一點 1.165.202.127 08/21 21:38
推 kilik: 223.136.108.75 08/21 21:40
噓 super10000: 請先套構成要件好嗎?223.137.224.151 08/21 21:42
誣告、故意、意圖,就是本罪的構成要件啊,法盲
→ hitmd: 所以抄襲是誰可以認定? 法官? 49.213.172.123 08/21 21:45
推 lungyu: 推111.255.220.214 08/21 21:46
推 kaiyun0523: 就算有懶人包腦殘小草還是不會看啦106.105.221.151 08/21 21:47
推 Yutanek: 推整理,接下來看另一邊怎麼說 49.217.56.168 08/21 21:47
推 seastar1982: 感謝整理 36.236.237.69 08/21 21:48
→ super10000: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反串了=_=223.137.224.151 08/21 21:51
推 namieamuroma: 以前不懂個性決定命運 現在懂了 218.164.0.110 08/21 21:51
推 bobby94507: 小草看不懂啦 61.231.176.110 08/21 21:51
推 MBAR: 還在抄襲認定XD 1.200.249.119 08/21 21:54
推 seastar1982: 結論 死好 36.236.237.69 08/21 21:54
推 cutesnow: 把法官當鬥爭工具,簡單說就是作死,現 36.229.119.13 08/21 21:56
→ cutesnow: 在白還有臉批鬥法官,就等著上訴駁回死 36.229.119.13 08/21 21:56
→ cutesnow: 得更慘 36.229.119.13 08/21 21:56
推 qoo31326: 爽啦 101.10.45.94 08/21 21:56
推 flypig1999: 推整理,高鼻安進去去蹲吧! 223.138.68.180 08/21 21:56
推 jganet: 土城找安 101.136.80.227 08/21 21:57
推 OSDim: 超越小智,台灣政壇史上第一人。114.137.155.196 08/21 21:58
噓 hitmd: 自由心證 49.213.172.123 08/21 21:59
推 Mgthok68: 推 114.44.12.134 08/21 21:59
推 brella: 防爆囉 27.53.152.200 08/21 22:03
推 akway: 小罪不給緩刑 通常都是嘴秋又不和解甚至嗆 58.115.19.85 08/21 22:03
→ akway: 人造成的 58.115.19.85 08/21 22:03
推 maiselfan195: 推整理! 114.24.152.171 08/21 22:04
→ pupu20317: 高鼻安就是自視甚高,活該 49.216.160.27 08/21 22:05
推 Mgthok68: 她一路鑽漏洞太順遂 114.44.12.134 08/21 22:06
推 foxey: 這罪能成立還讓到法官氣到不給易科也不簡單111.248.213.215 08/21 22:08
→ foxey: 自己做死真的也怪不得人111.248.213.215 08/21 22:08
推 CHADA: 一點都不冤欸 122.121.23.190 08/21 22:13
推 s24066774: 推這篇給垃圾草看 49.217.196.63 08/21 22:14
推 Heedictator: 法官判得好啊,這女的有夠噁心 180.176.74.189 08/21 22:16
推 jorden: 洨草看不懂啦 36.232.67.154 08/21 22:16
推 blargelp: 我還想說怎麼會有人因為誣告被關 原來這 36.227.11.118 08/21 22:19
→ blargelp: 麼蠢 36.227.11.118 08/21 22:19
→ jixiang: 小草看不懂啦 49.217.192.115 08/21 22:20
→ hlcian: 誣告超難成的欸 竟然能被判成 這人真的扯 111.248.223.14 08/21 22:20
推 mmarty: 這篇說得很正確,把判決書的內容條列了. 114.26.205.152 08/21 22:21
推 bryan99999: 做假民調跟買網軍洗腦自己 再說都民進 222.146.208.32 08/21 22:21
→ bryan99999: 黨害的 草 222.146.208.32 08/21 22:21
推 ms883050: 推整理詳細,解說清楚。114.136.235.177 08/21 22:23
推 seastar1982: 自作孽 不可活 36.236.237.69 08/21 22:23
推 kendiv: 這輩子好像沒看過誣告成立的… 1.162.161.147 08/21 22:24
→ t13243334: 沒看過成立的 直接上資料庫搜一下好嗎111.242.253.184 08/21 22:26
推 fuhaho: 誣告的意圖最難成立 鼻孔之後可以名列刑 111.251.81.238 08/21 22:27
→ fuhaho: 法教科書案例 實為光宗耀祖 111.251.81.238 08/21 22:27
推 OSDim: 載入史冊嘻嘻114.137.155.196 08/21 22:28
推 lovejamwu: 我想小草應該還是看不懂你說的 220.137.146.67 08/21 22:30
推 ab32110: 其他抄襲的又不像她白痴到去告人 61.230.9.105 08/21 22:30
推 webberfun: 推整理 61.228.157.233 08/21 22:34
推 leterg: 高那個誹謗沒有撤告吧!是檢察官不起訴 116.89.134.155 08/21 22:36
推 waterspinach: 推整理 看懂了 36.234.13.161 08/21 22:36
推 weijade: 正是如此 1.163.166.222 08/21 22:37
推 allenz78: 小草根本不會理你 49.216.190.2 08/21 22:40
推 rahim03: 推 111.83.155.166 08/21 22:42
推 SPDY: 是誰叫高 拿事後才改的論文上法庭?122.116.132.101 08/21 22:43
噓 nhk123871192: 好了啦鴕鳥又在自衛了,多去外頭看 218.172.71.173 08/21 22:44
→ nhk123871192: 看世界啦,整天政黑取暖柯柯 218.172.71.173 08/21 22:44
推 fuhaho: 外面的世界就是鼻孔誣告罪成立啊== 111.251.81.238 08/21 22:45
推 spursmanu: 法盲嗎?光你第一個誣告的定義就講錯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→ spursmanu: 了 誣告要有虛構事實的行為 才不是什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→ spursmanu: 麼高虹安到底有沒有抄襲 你得要證實高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→ spursmanu: 虹安認為自己有抄襲還去告人才算 但她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→ spursmanu: 就是認為自己沒有抄襲才去引用信件的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→ spursmanu: 。根據的不是事實,是「故意虛構」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5
推 lordray1: 小草不要防爆啦 116.89.140.65 08/21 22:47
推 baobaobao: 推整理 但以小草的尿性是不會看完的, 27.52.226.203 08/21 22:47
→ baobaobao: 而且也看不懂 27.52.226.203 08/21 22:47
推 rayonwu: 有笑有推 123.193.90.9 08/21 22:47
推 fuhaho: 在場各位法學高手 趕快想辦法聯絡鼻孔幫 111.251.81.238 08/21 22:48
→ fuhaho: 他二審辯護比較務實 在這邊嘴砲她看不到 111.251.81.238 08/21 22:48
推 spursmanu: 在第一段錯誤的前提下第二段就根本不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8
→ spursmanu: 用講了 除非陳根本沒說然後高跑去告他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8
→ spursmanu: 那這樣是誣告 122.118.166.68 08/21 22:48
「除非陳根本沒說然後高跑去告他 那這樣是誣告」
胡說八道,刑法誰教你的?
1. 只要實際情形,跟你申告的內容不一致,就是客觀構成要件裡的誣告行為
在陳時奮抄襲言論係言之有據的情形下,你卻誣指他扭曲事實,告他加重誹謗,客觀上就
足以構成誣告
判決理由:「自訴人(按:陳時奮)上開發文所指抄襲一事為真,但(按:被告高虹安)卻對
自訴人為前案告訴,指稱自訴人所述「扭曲事實經過,且其發文前未善盡查證義務,已有
真實惡意至明」云云,自係虛構事實而為提告......。」
講的就是這個
2. 到了主觀構成要件層次,才要討論你有沒有故意、以及陷人於罪的意圖
這裡才需要討論高虹安到底「知不知道」自己論文抄襲的問題
判決理由認定高虹安作為論文撰寫者,不可能不知道抄襲的情形
而你的浮木,「高虹安就是認為自己沒有抄襲,所以才引用信件」
法院認定高虹安明知那封信只是教授的私人意見。而且抄襲之事實非常明確,高虹安作為
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,具有一定智識經驗之人,不可能因為教授一封私信說沒有,你就
輕易的誤以為自己沒有抄襲。
判決理由:「被告於前案告訴時所具誣告之直接故意,並不因 Jane Strasser博士上開電
子郵件而受影響。蓋 Jane Strasser博士上開電子郵件之內容原僅是內部討論,為被告所
知,被告既非毫無智識程度且無社會工作經驗之人,且本案博士論文抄襲情事明顯,被告
更是刻意不將本案期刊論文列入參考文獻,在此主觀認知下,其認知是否會因此轉而認定
其本案博士論文並無抄襲之問題,已非無疑。」
講的就是這個
佐以高虹安用擠牙膏的方式修改論文,又以修改過後的版本提告陳時奮加重誹謗,提告後
又偷偷撤告等事實,足以說明高虹安具有誣告故意以及使人受到刑事追訴的意圖
3.你的問題,第一就是主客要件的層次都分不清楚,客觀要件跟主觀要件混在一起講
第二,就是大腦顯然無法消化文字資訊,我回文裡的內容判決理由都有說,你卻有看沒懂
最後就是缺乏自知之明,法律程度破爛的可以,還自以為是的在這裡侃侃而談
推 carlkan: 推整理 114.136.21.117 08/21 22:51
推 trevor5566: 呵呵 釣好幾隻出來惹 42.79.240.52 08/21 22:52
推 ashley1205: 推 59.115.51.38 08/21 22:54
→ yen0829: 越來越難釣,公關公司是棄守政黑了嗎 1.200.33.234 08/21 22:58
推 jung7458: 謝謝整理 111.82.237.119 08/21 23:05
推 a9563741: 法盲小草哪會懂 119.77.141.29 08/21 23:06
推 xfirex: 推 簡單易懂 118.169.139.3 08/21 23:08
噓 gotofumihisa: 不懂就問 所以高虹安抄襲博論要撤銷 101.10.110.159 08/21 23:15
→ gotofumihisa: 嗎 101.10.110.159 08/21 23:15
推 lolicone: 誣告很不容易成立,結果高竟然被告成… 111.80.177.253 08/21 23:15
→ lolicone: . 111.80.177.253 08/21 23:15
噓 OograssoO: 法官頂多只能認定陳時奮說高虹安論文 114.42.76.211 08/21 23:18
→ OograssoO: 抄襲沒有毀謗高的名譽 說高誣告真的太 114.42.76.211 08/21 23:18
→ OograssoO: 離譜 陳就真的有講過這些話啊 114.42.76.211 08/21 23:18
你的問題跟spursmanu這個半桶水一樣
錯以為只有陳時奮沒講,高虹安卻誣指他有說,這樣才是誣告
實則,只要實際情形,跟高虹安提告的內容不一致,客觀上就是誣告
陳時奮講的明明是事實,高虹安卻誣指他「扭曲事實,未盡合理查證義務」,那就是誹謗
推 nagisanoff: 法官英明 看這種自視甚高沒同理心的垃 61.230.51.214 08/21 23:22
→ nagisanoff: 圾人去坐牢就是爽 61.230.51.214 08/21 23:22
推 attitudium: 從來沒有看過誣告定罪判刑的 高讓我開 114.34.141.219 08/21 23:25
→ attitudium: 了眼界 114.34.141.219 08/21 23:25
→ JoeyChen: 相關討論看下來 這案子法官對學倫會說 61.65.254.33 08/21 23:25
→ JoeyChen: 法的心證是關鍵 上訴有有機會吧 61.65.254.33 08/21 23:25
推 snowxmas: 淺顯易懂推 115.165.237.77 08/21 23:26
→ HCYPMGO: 滿好笑的 所以以後聯合著作的都不能用? 122.116.221.78 08/21 23:49
→ HCYPMGO: 台灣法院直接撤銷學校承認的學歷? 122.116.221.78 08/21 23:53
→ HCYPMGO: 那以後給法官審查論文好了 過了就沒抄襲? 122.116.221.78 08/21 23:56
推 hirorei: 用跟事後修改去告人差那麼多 1.200.27.160 08/22 00:16
→ hirorei: 小草崩潰就是爽 1.200.27.160 08/22 00:16
推 chaunen: 用小艸把鼻孔塞滿啦 114.40.55.70 08/22 00:20
推 spursmanu: 通篇胡扯,你連誣告罪的主要關係:虛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構事實,都能在第一段解釋成「高虹安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實際上到底有沒有抄襲」,就已經完全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丟失法條的原意。蜻蜓點水式的涉獵加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上一些移花接木,好似可以說通,實際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只讓人看到是哪些人拖累了社會的平均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→ spursmanu: 水準,但好處是能賺到一些憐憫之心 122.118.166.68 08/22 00:22
嗨,一知半解的半桶水
所謂「虛構事實」,指的是兩個層面
客觀上,你提告的內容,跟實情不一致
主觀上,你明知你提告的內容,跟實情不一致
那客觀上,高虹安提告的內容,跟實情是否一致?
高虹安提告陳時奮「扭曲事實,未經合理查證」
實情卻是,陳時奮說的是實話(也就是高虹安確實抄襲),且陳述前業已查證
兩者並不一致。即所謂誣告行為
而主觀上,高虹安是否明知自己提告的內容,跟實情不一致?
- 高虹安用擠牙膏的方式修改論文,被抓到一處才修該一次
- 陳時奮指控高原始論文抄襲,高虹安將抄襲的部分修改掉,然後用修改的論文提告
- 高虹安提告後又撤告
凡此均足以證明高虹安再提告當下,明知自己提告的內容跟實情不一致
誣告罪,從來、從來、從來,不要求陳時奮一定要「沒講過」才算
陳時奮明明說的是實話(也就是你有抄襲),你卻誣指他說謊,那就是申告內容跟實情不一
致,那就是誣告
其實我只是把判決意旨,用非常白話的方式,重複一遍給你看而已
我盡可能講的最白話了,如果你判決文言文看不懂,我的大白話也看不懂
我認真建議你,還是別走法律這行了,你的大腦並不適合
推 kusami: IBIZA挺高喔 笑死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23
→ jacid: 裝中壢的,又再崩潰了。抄襲這麼明顯也要挺 27.53.171.112 08/22 00:32
推 kusami: 論文這題很明顯藍白從來沒在討論內容啊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48
→ kusami: 全部都是比什麼學校認定哪個大咖背書說的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48
→ kusami: 只有綠營傻傻大家在那邊讀論文整理內容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48
→ kusami: 但判決就算出來藍白要護航的還不是一字不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49
→ kusami: 看扯法官綠共 八卦示範 118.169.226.11 08/22 00:49
推 Smoltzy: 推125.224.214.124 08/22 01:04
推 spursmanu: 不要再抽換概念了拜託,一來高虹安是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否抄襲跟誣告罪的成立「沒有直接相關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」,立論就錯,後面別接著扯。二來「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沒有直接相關?
沒有直接相關判決書寫這段幹嗎?
「自訴人(按:陳時奮)上開發文所指抄襲一事為真,但(按:被告高虹安)卻對自訴人為前
案告訴,指稱自訴人所述「扭曲事實經過,且其發文前未善盡查證義務,已有真實惡意至
明」云云,自係虛構事實而為提告......。」
真的不是我想打臉你欸,是你一直把臉湊上來給我打......
→ spursmanu: 高虹安確實抄襲」的認定是學術單位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是法院,這點你可以展開說說,或說法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院有沒有在判決過程中發函詢問母校,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這我在判決書中沒有看到(當然很可能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你沒看過判決書就來扯,所以不好回答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),三來是高虹安事實上有母校的「公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函」,並非判決書跟你拿來作為浮木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私人信件,這點上沒有獲得法官的回應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,也作為你避重就輕的關鍵。我這樣講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很淺白了,你要繼續抽換概念那討論沒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意義,我願意跟不同觀點的人交換意見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→ spursmanu: ,但應該不會找這種程度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10
我們現在是在交換意見嗎?XD
我怎麼覺得是我一直在教育你啊
雖然你很不受教就是了
推 spursmanu: 這個爭議的本身不就是判決的內容?然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後你拿爭議的本身來解釋爭議之處,最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後說要打臉人?怎麼感覺很搞不清楚狀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況的感覺,而且不就是你一知半解的涉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獵還跑出來教育人,才會被我認定是這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種程度而不是在交換意見嗎?我以為我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→ spursmanu: 講很清楚了呢 61.224.86.236 08/22 01:29
不是判決有爭議,而是你根本沒搞懂誣告的主客構成要件
嘖嘖,我再換個說法跟你解釋看看,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才會聽懂
誣告
是你客觀上提告了一個不存在的犯罪事實
並且主觀上明知這個犯罪事實不存在
在高案
高虹安提告了一個不存在的說謊(誹謗要件)事實
(抄襲的事實為真,陳時奮並沒有說謊,但高虹安卻提告指控其說謊)
並且高虹安主觀上知道說謊的事實不存在
(高虹安知道論文有抄襲的情形,她明知陳時奮並沒有說謊)
所以該當誣告
懂?
推 spursmanu: 現在就是說這段完全是扯蛋啊,我真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不懂你為什麼要再三強調爭議本身來解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釋爭議。首先你的邏輯是高虹安抄襲,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且她自己知道自己在抄襲,還去變更論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文來造假自己沒有抄襲。但你連「高虹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安是否抄襲」都沒辦法取得足夠公正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憑證,問過母校了嗎?高虹安問過了,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還拿到公函(注意,不是你作為浮木的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信件),判決書裡面附了任何具有學術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公信力機構取得的任一憑證嗎?當然你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可能又要說法官依照什麼來自己做出裁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定,但這就是爭議本身。你這道作為最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大前提的題目都解釋不乾淨後面還要扯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→ spursmanu: 什麼? 61.224.86.236 08/22 01:49
喂喂喂。既然自稱法律人,麻煩發揮出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基礎水準
先後層次先釐清楚,一個蘿蔔一個坑,先把先決問題解決掉,好不好?
你不是咬死「抄襲與否,跟本案誣告罪的成立,沒有直接關係」嗎?
現在你是承認自己錯了?
如果堅持錯誤的論點,那你跟我討論有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抄襲幹嘛?
噓 Dix123: @@ 118.170.37.178 08/22 02:12
推 kuroxxoo: 這邊好像比較精彩?123.194.149.140 08/22 02:17
推 CenaWang: 防爆部隊深夜加班 220.135.27.12 08/22 02:20
推 CCfss: 前面那篇取暖的小草看不懂啦 118.169.20.138 08/22 03:03
推 rayven: 真的是經典法學案例194.180.179.101 08/22 03:34
推 jack14002: 矽鶴 46.223.163.89 08/22 04:05
→ i92219: 懶人包:辛辛那提學倫會副研究長講的話 法 223.139.153.38 08/22 04:30
→ i92219: 官說不能信,我說是抄襲就是抄襲 223.139.153.38 08/22 04:30
推 AnderinSky: 補充:副研究長說那只是內部討論內容 36.236.118.129 08/22 06:33
→ AnderinSky: 不代表學校立場 好了啦小草 36.236.118.129 08/22 06:33
推 KARENPP: 推 27.247.6.80 08/22 06:36
→ KARENPP: 說明的很清楚 27.247.6.80 08/22 06:37
→ super10000: 上面s大,說真的看其他回文就知道這111.243.176.248 08/22 07:03
→ super10000: 篇什麼回事了,沒必要跟網軍談法律,111.243.176.248 08/22 07:03
→ super10000: 他不可能懂,也一定會用邏輯謬誤去忽111.243.176.248 08/22 07:03
→ super10000: 悠人。111.243.176.248 08/22 07:03
→ super10000: 光我第一個問題他就錯了111.243.176.248 08/22 07:03
你跟上面的s,都是典型的只會死背叛例,但不會具體涵攝的法匠
全世界都知道誣告是「憑空捏造」、「虛構事實」
但什麼是憑空捏造?什麼是虛構事實?
「沒有的事情,你說有」就是憑空捏造、虛構事實
好
如果陳時奮沒有說謊,你確指控他有說謊,是不是捏造、虛構了說謊的事實?
如果答案是肯定的
那法院是不是要判斷陳時奮有沒有說謊?
是不是要判斷陳時奮說的「高虹安抄襲」是否為真?
如果高虹安明知自己有抄襲,明知陳時奮沒說謊,卻指控陳時奮有,是不是就是明知無此
事實而憑空捏造?
不要在瞎扯誣告罪跟抄襲與否無關了
看你倆跳針了半天,大概可以知道你們卡在哪裡,轉不過來
你倆的問題,就是一直卡在憑空、無中生有這樣的文字裡面,錯誤的以為,這專指陳時奮
明明沒有說,高卻誣指他有說,才算是憑空、無中生有
大錯特錯
只要你的申告跟事實不符,客觀上就成立誣告
差別是你主觀上到底是真心認為、誤信、懷疑,還是明知自己的申告不實
看到你倆這種程度,我只能說,你們的大學教育真的好失敗,唉
推 gogoegg: 案是法官判的,這篇只是說明清楚而已 101.9.128.165 08/22 07:21
→ gogoegg: 反正豬鼻安,因誣告先被關,是必定的事 101.9.128.165 08/22 07:22
→ gogoegg: 這上訴,二審也是半年內就解決的事 101.9.128.165 08/22 07:22
→ gogoegg: 助理費案 反倒會打個兩三年才結束 101.9.128.165 08/22 07:23
推 xra686: 推 好清楚 114.140.80.164 08/22 07:29
推 lariat: 高真的是 少見的法盲奇筢 123.195.25.145 08/22 12:29
推 wizardtime: 推整理,清晰明瞭 101.10.92.117 08/22 15:46
→ super10000: 這麼久你終於肯去查了呵,順便說你那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26
→ super10000: 是少數見解,這次會譁然就是因為違背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26
→ super10000: 長久穩定見解,甚至導致一堆人刑分白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26
→ super10000: 學。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26
其實我沒有去查
我只是把我重複了4、5遍的事情,再解釋一遍給你聽而已,很高興你終於懂了
為甚麼前面你完全沒看懂,這次終於看懂了呢?
因為你是個法匠
我知道,這麼說你一定不服,但你不必跟我爭
你只會死背最高法院的用字遣詞,對於這些用詞背後的意義卻全然不理解
所以當我不使用最高法院用語,而是換個說法講,你就聽不懂了
直到我搬出你死記的單詞,你才聽懂我在講什麼
但只要你回去翻看我每一則回文,講的其實都是一樣的東西
→ super10000: 順便說你用那個見解會害死法官,現今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32
→ super10000: 眾多案件不知有幾成能符合這麼低的誣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32
→ super10000: 告標準。111.243.189.202 08/22 20:32
這個判決的誣告標準很低嗎?
聽你在胡說八道
以往的案例跟高虹安案的差別在哪
以往的案例,告誹謗的人,絕大多數是真的認為自己被誹謗,不存在誣告直接故意及意圖
但高虹安完全不一樣,他明知自己抄襲,證據是他被抓到一次才修改一處、跑回母校修改
博論,還用修改後的論文告人、在媒體前按鈴申告,偵查中又想撤告
請注意,她不是「算了,我全部撤告,不予追究」,而是僅僅針對抄襲的部分撤告
你作為法官,難道不會狐疑,妳其他地方都告,顯然有繼續追究的意思,為甚麼針對這部
份撤告?
再來,高虹安不是第一次寫論文,她洗過碩士學歷,會不知道此舉有爭議?會不知道寫論
文時,不要在沒有引註的情形下,一字不漏的把別人的文章全部複製貼上進自己的博論?
這就是為甚麼判決提到,依照高虹安的智識程度及社會經驗,理應知道自己的做法有問題
,更不會輕易的因為一封內部私信,就轉而認定自己沒有抄襲
綜合上開事實,你跟我說這尚不足以證立高有故意及意圖?
洗地也夠了吧?
鑒於你的法律程度真的爛的一蹋糊塗,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吧
假設有個前市長家裡藏了一大筆現金,老婆還跑去看1.2億的房子
被知情的議員爆料,市長家裡藏錢
前市長知道後,趕緊將現金搬出家裡,然後提告議員誹謗:我家裡才沒藏錢,你說謊!
來
他是不是客觀上捏造議員說謊的事實?
他是不是主觀上明知而捏造議員說謊的事實?
-
看完高案的具體事實,你再捫心自問,這個判決的誣告標準很低?
叫你不要明知對方沒有犯罪的情況下,跑去告人家犯罪,標準很低?
你口中絕大多數的案例,依照這個判決,依然不會成罪
懷疑、誤認對方犯罪,因而提告,就算最後罪證不足,依然也不會成罪
即使你亂告一通,只要你不要學高虹安,在偵查階段搞一堆騷操作,也極難證立直接故意
及意圖
所以是低在哪裡?
真的不要在凹了,小草,越洗越難看
-
高案有罪,很明顯法院是參雜了很多個案具體的考量
比如高虹安是政治人物、比如當時適逢選舉、比如高虹安全部提告後又部份撤告、比如高
虹安在偵查階段的種種騷操作,綜合考量諸多個案因素,這才讓法院形成了自己的心證:
高虹安實際上是想用提告來讓批評者噤聲,避免影響自己的選情
這樣的心證結果,是考量本案具體個別的事實,跟建立什麼新標準一點關係都沒有
如果被告不是政治人物、如果沒有適逢選舉、如果沒有全部提告又部份撤告、如果沒有在
偵查階段的種種騷操做,而只是你平時見到的妨礙名譽告訴,北院的心證有非常高的機率
會完全不一樣
你非要說本案有什麼外溢效應的話,頂多是宣示,政治人物如果明知對方講的是事實,不
要為了維持輿論風向,隨便亂告人罷了
除此之外,在那邊幻想有幾成案件能符合這個標準,根本是庸人自擾
我由衷的建議你,判例制度都廢除好幾年了,也該調整一下你的法匠思維了
閱讀判決,不要永遠只會死記抽象標準,學著去注意具體個案事實
推 spursmanu: 最搞笑的點就是判決內容本身就是爭議122.118.172.143 08/22 20:39
→ spursmanu: ,他一直拿爭議來解釋爭議然後說打臉122.118.172.143 08/22 20:39
→ spursmanu: 人,跟他解釋法條又拿判決出來跳針,122.118.172.143 08/22 20:39
→ spursmanu: 陪他講判決的漏洞又扯我怎麼不聊法條122.118.172.143 08/22 20:39
→ spursmanu: 了,真的是天兵122.118.172.143 08/22 20:39
好笑的是你一直不敢承認自己的錯誤吧
嘴硬說抄襲不是成罪要件
結果又想跟我爭論到底抄襲證據是否足夠的問題
推 invlaw: 辛苦你了 低卡還有雜草看不懂你寫的文在 114.32.162.187 08/22 22:28
→ invlaw: 跳針 114.32.162.187 08/22 22:28
雜草還在那篇吵著這個判決讓誣告變得容易成立,完全不看個案事實的
有夠反智
噓 super10000: 看來你連長久穩定見解的意思都不知道111.243.189.202 08/23 13:55
→ super10000: ,還跟我扯判例嘞111.243.189.202 08/23 13:55
木可木可
看來你是聽不懂我最後兩句話的意思
這兩句話,並不是在討論高案的認事用法
只是指出你從高案所展現出來的低劣素質,提醒你改變思維模式而已
你在高案展現出來的素質,就是你完全不會去注意具體個案事實,看到高案判決,不先觀
察個案的特殊性,就在那邊幻想降低標準啊、未來幾成案件啊會成罪啊
很多初學者都有這個問題,因為他們的求學過程,就是死背判例的抽象標準
然後就變得跟你一樣,看到一個針對個案所作的判決(以你來說,就是高虹安的判決),就
以為其他案例都會得到一樣的結果。只會機械性的依此類推,卻忽略每個案例都有不同的
背景事實
判例制度廢除的原因之一,就是要扭轉這種情形,就是要汰除你這種法匠
特別講到判例廢除,並不是針對高案的認事用法,只是稍稍離題,誠心在建議你:
制度在變,思維模式也要與時俱進,否則,你遲早被激烈的競爭淘汰
→ super10000: 就繼續去洗腦一般民眾吧,看你這通篇111.243.189.202 08/23 13:57
→ super10000: **有幾個真正法律人同意的。111.243.189.202 08/23 13:57
→ super10000: 我也不想跟你費口舌了。111.243.189.202 08/23 13:57
拜託你,有點羞恥心好不好
真正的法律人,會懂的就事論事
真正的法律人,會去注意每個案件的特殊性,而不會看到判決就只抓他的抽象判准
你捫心自問,你具備這樣的基礎素養嗎?
自己詞窮,就放棄法律、事實、證據層面的討論,直接扣我洗腦的帽子
一看到高案有罪,也不注意個案事實,就幻想有幾成案件會成立誣告
就你這點程度,也配自稱法律人?XD
醒醒吧,認清現實
你只是一個法匠而已
一個法律程度未達均標,以致理虧時就只能扣我帽子的法匠
噓 andachi: 我就問上訴如果翻盤改判,是不是又要發 114.137.246.76 08/23 14:51
→ andachi: 一篇來自圓其說?還是要改說司法不公? 114.137.246.76 08/23 14:51
改判頂多說明高院的認定不一樣而已
也許是法律見解不一樣、也許是事實認定不一樣
每個法官可能有不同的見解,心證也可能容有差異,沒啥大不了的,也無絕對對錯
就這樣也要攻擊司法不公?
你把我當小草嗎?
暫時處分,司法死了
鄭文燦羈押,司法復活了
高虹安貪汙,司法又死了
林宜瑾被搜索,司法又復活了
高虹安誣告,司法又死了
我跟這些白癡不一樣
※ 編輯: jump2j (61.56.170.19 臺灣), 08/23/2024 19:30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