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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定是十日內要提抗告,
11/1裁定阿北延押,
不看六日的話,
期限不就只剩明天了?
阿北到現在還不提出抗告,
是律師看到裁定書內容後,
正在勸阿北放棄嗎?
為了210+1500關十幾年值得嗎?
為什麼不早點認一認早點關一關回家?
阿北的律師會勸他認罪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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