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utkin: 本件公訴不受理。 09/17 23:02
雙方愛的大和解
※ 編輯: beminaru (111.254.201.24 臺灣), 09/17/2024 23:03:05
噓 REDan25: 這不是我想看到的結局 09/17 23:05
我好心查判決書 你別噓我啊
還有好幾個版上討論熱烈的案子追蹤判決書中
你這樣噓我 我就有點興致缺缺po XD
→ SakuraHana: 台灣的司法真的爛 09/17 23:12
推 FormulAn21: 說好的血流成河呢 怎就這樣和解了? 09/17 23:14
推 TokyoHard: 粉碎性骨折能和解是賠多少?還是被和解? 09/17 23:15
推 ryu38: 有和解就是這種結局,結案就是法官的績效 09/17 23:25
推 REDan25: XD 09/17 23:25
※ 編輯: beminaru (111.254.201.24 臺灣), 09/17/2024 23:31:08
推 TokyoHard: 支持原po追蹤,可以看一下路上逞一時之快有何下場 09/17 23:35
噓 trickart: 和解…看不出對錯 09/17 23:43
推 TllDA: "普通大型重型機車"到底是什麼 09/17 23:45
推 canlest: 推原po 09/17 23:55
推 gx9900824: 和解啦? 09/18 00:31
推 history736: 推分享 09/18 00:34
推 chi17: “基於傷害犯意” 確定是故意的就乖乖拿錢擺平咩 09/18 01:15
→ chi17: 能被認定蓄意不容呀 09/18 01:17
→ ejrq5785: ...這等於法院沒有實質審理 不過看得出來打人的那方自知 09/18 01:49
→ ejrq5785: 理虧 所以賠錢 09/18 01:49
→ QuentinHu: 推推 打人的那方是重機騎士嗎 09/18 02:37
推 QuentinHu: 喔喔喔看懂了,這篇開車的是被告 09/18 02:42
推 pleasepo: 就雙方撤告啊! 09/18 04:44
推 Seattle995: 大家可以回家啦 09/18 06:15
推 primeblue17: 推分享 09/18 06:45
→ zark07222: 無聊,竟然撤告,兩個人都這麼沒膽還跟人家出來玩 09/18 07:01
推 wild2012: 結論 開車的故意撞人 因為和解了 所以撤銷告訴 09/18 07:02
→ QQ5566: 當初討論串一堆鍵盤法官都翻車 09/18 07:06
→ wild2012: 看第一篇文章 一堆罵二輪猴的 484該出來道歉??? 09/18 07:12
推 k7881683: 兩邊都站不住腳啊 09/18 08:04
推 YJM1106: 雙方和解 所以我宣布 這局不算 請各位拿回籌碼 09/18 08:22
推 alwang: 這個是告故意傷害 跟猴不猴無關 09/18 08:27
推 iwei0930: 支持兩輪的是不是該出來道歉? 09/18 08:33
推 rainy870623: 笑死 的確兩個都很猴啦 但開車撞人的自知有錯 09/18 08:36
→ Gsm30768: 雙方拿錢和解了只剩鄉民四輪二輪該該叫 09/18 08:38
推 lightmei: 這個只能證明猴來猴去先動手的就輸了,不懂有些二輪的 09/18 08:43
→ lightmei: 為啥一定要無腦護航 09/18 08:43
推 Lowpapa: 有錢判生 09/18 08:43
推 edkoven: 和解是誰賠誰阿? 09/18 09:01
推 cospergod: 兩輪仔就回專版 整天在這浪費時間 09/18 09:08
推 lang0720: 阿就和解撤告了,跟判不判生有什麼關係?GOOGLE很難? 09/18 09:10
噓 black82465: 無聊 不敢玩下去 09/18 09:22
→ accord931: 一個有受傷一個沒受傷,法官會怎判?還誰賠誰? 09/18 09:25
噓 aika5512308: 和解就別po了 09/18 09:27
→ chi17: 判決書都貼出來還看不懂的欸 09/18 09:28
→ as508114: 四輪賤畜縮了? 09/18 09:52
推 Katyfans: 有人好心分享後續噓的人到底什麼心態 09/18 10:02
推 gk1329: 台灣不合解民事就擺爛給你看鴨 09/18 10:12
→ gk1329: 又沒死人又沒重殘 頂多判幾個月易科罰金 09/18 10:13
→ gk1329: 正常人就鼻子摸摸拿錢和解比較實在 09/18 10:13
推 ccc101419: 三樓蠻厲害的,司法是有不足之處,但是這件就是告訴乃 09/18 10:27
→ ccc101419: 論,告訴人和解撤告了當然就不受理,還在那邊司法真爛 09/18 10:27
→ ccc101419: ,念書不犯法吧? 09/18 10:28
推 zxcvbnmnbvcx: 沒依殺人未遂處理真可惜 擺明就是在自己女人面前不 09/18 11:04
→ zxcvbnmnbvcx: 能被挑釁然後撞下去 09/18 11:04
推 leo255112: 誰縮了 09/18 11:07
→ youkisushe: 是不是有人眼睛貼黑隔熱紙在看文章啊 請下車 09/18 11:10
推 superpie007: 三樓不意外 09/18 11:30
推 bilibala: 至少知道這兩隻猴子叫什麼名字,推一下。 09/18 11:35
→ bilibala: 開車的不會受傷,提告的自然是大重騎士,怎麼會有人連這 09/18 11:38
→ bilibala: 麼基本的事情都不懂?還要問到底誰告誰? 09/18 11:38
→ bilibala: 這個事情應該雙方都有責任,問誰錯也沒意義,因為都有錯 09/18 11:39
推 mema: 一個賠錢,一個生死關走一回,輸輸啊 09/18 12:02
噓 xx890197: 四輪法盲也太多,還好幾個在問在誰告誰,慘 09/18 12:06
→ LFD: 記得這一串當時在吵是汽車撞機車 還是機車自己撞汽車 09/18 12:11
→ LFD: 現在就很清楚了 就是汽車去撞機車 09/18 12:12
→ Crios: 乾 幹嘛和解 我很想知道這事件兩邊會判到多少程度說 09/18 12:22
推 rainy870623: 本來就很多智商堪憂的 就算人家挑釁你也不代表你可 09/18 12:23
→ rainy870623: 以去撞他咩 09/18 12:23
推 ppp123: 重機挑釁別人不敢撞 笑死 09/18 12:44
推 SimACC: 結論:和解金額尚稱滿意。都和解了還在司法很爛? 09/18 12:53
→ SimACC: ! 09/18 12:53
推 mio1987: 四輪大爺錢準備好就可以上路殺人囉~ 09/18 13:25
推 cc1plus: 有追有推 09/18 14:07
→ nrsair: 汽車駕駛逼車路怒症沒有極限 09/18 17:45
推 hcmike: 我可以分享我自己遇到的逼車猴 告我妨礙名譽嗎?對方超蠢 09/18 23:05
推 waterdesign: 反正就是拿錢出來解決了 也沒什麼不好 09/19 14:38
推 frank111: 開車的有錢沒差阿,摔那一下可以痛好幾個月了 09/19 15:26
→ frank111: 放一下和解筆錄看賠了多少錢? 09/19 15:28
推 stu51211: 求其他篇 09/20 00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