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karl0928: 真好,這樣也是「過失致死」,台灣真是加害者天堂 10/27 12:46
→ fdcb1022291: 以後無照修進去刑法裡面好不好 10/27 12:47
推 yocobra: 89越來越多 無照 假牌 酒駕 無死刑 法官幫求情減刑 無期 10/27 12:51
→ yocobra: 徒刑並非真無期 可賠錢換減刑 各位投票選出來的體制 各 10/27 12:51
→ yocobra: 位承擔 10/27 12:51
推 lusifa2007: 無照駕駛第三人責任險是不賠的 10/27 12:51
推 SALEENS7LM: 又是無照未滿20歲,這他媽是集團犯案是不是 10/27 12:54
推 llHAY: 交通過失致死刑罰過輕應修法,並且此種行為不適用過失致死 10/27 12:55
推 blairkimi: 少年董 10/27 12:56
推 a20350567: 最近台灣怎麼這麼多垃圾 10/27 12:56
→ li04: 交通部長:人民與讓汽車違停的罰單600,讓汽車免罰600元比人 10/27 12:57
→ li04: 命重要多的 10/27 12:57
噓 magensky: 一般善良居民怎麼避免?就活該? 10/27 12:58
→ magensky: 看了真難過 10/27 12:58
推 tigotigo5566: 現在民法的成年年齡是18歲不是20歲了 10/27 12:58
噓 enthusiastic: 草他媽過失 10/27 13:01
推 gx9900824: 溫馨89 10/27 13:01
推 godchildtw: 看好了,那些被廢死的受害者家屬們,你們知道可以怎麼 10/27 13:01
推 asiu: 有酒測嗎? 10/27 13:01
→ godchildtw: 報仇了。 10/27 13:01
→ queen1983: 台灣果然是8+9天堂 10/27 13:03
推 ctes940008: 肖年董欸-1 10/27 13:04
推 Spinner3: 又是台中 10/27 13:08
噓 ChildX: 爛政府 豪無作為 10/27 13:11
→ lahugh: 盧媽媽妳怎麼看? 10/27 13:11
→ SakuraHana: 年輕男性真的不適合開車 10/27 13:11
噓 kobe7610: 操你媽的ㄌㄜ ㄙ ㄅ 10/27 13:14
→ kobe7610: 垃圾 10/27 13:14
推 mouz: #行人出門簽生死狀 #別讓鈑金大爺不開心 10/27 13:15
推 Reki1351: 怎麼又是 10/27 13:16
→ abyssa1: 真的是意外嗎?說不定有其他內幕 10/27 13:18
噓 k7881683: 唉 10/27 13:22
→ sactar: 台灣交通部跟司法不意外 10/27 13:23
→ gy206578: 可惜沒撞死權貴不然就會重視了 10/27 13:29
推 BrandonMai: 不停車還輾過去 這也叫過失致死? 鬼島真殺人天堂 10/27 13:29
噓 a51062004: 台灣司法 有悔意就輕判了 10/27 13:30
噓 TheDivision: 鬼島不意外 10/27 13:30
→ overno: 現任大法官:釋憲結果,可教化,免死刑 10/27 13:31
推 ByJE5566: 沒撞死法官的家人都過失致死啦 10/27 13:32
推 a09154658: 無照開車 一律死刑好了 反正長大也對社會沒貢獻 10/27 13:40
噓 supeedada123: 法官:太可惡重判三個月 10/27 13:40
推 FormulAn21: 這個未看先猜判1年 最多不超過2年 10/27 13:42
推 libramog: 沒事 就算雙手一攤都不賠也就兩年 最高五年就是裝飾 10/27 13:44
推 jansan: 這是殺人罪 不是過失 10/27 13:45
推 griswold: 撞倒碾過去才是正港台灣人 10/27 13:45
推 yao60301: 台中喔 正常 10/27 13:46
→ chi17: 240巷走路超恐怖 10/27 13:50
→ Chennn777: 台中不意外 10/27 13:50
推 henrylin8086: 出現一堆模仿犯 10/27 13:54
→ ETJohn: 法官:非罪大惡極,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10/27 13:55
→ umin928: 現在殺手都用車子 10/27 13:56
推 PR58: 過失致死 = 沒事 10/27 14:01
噓 CheeseCheese: 過失致死3個月吧 10/27 14:05
推 sole772pk37: 未來殺手只要開車撞目標就好 10/27 14:10
推 ludoren: 有要上手銬移送嗎? 10/27 14:10
推 neil1103: 這算蓄意殺人吧 什麼過失致死 10/27 14:20
推 aa01081008tw: 知道撞到人還輾過去就不是過失了... 10/27 14:21
→ aikolove: 怎麼又是無照 10/27 14:23
推 PR58: 台中公車司機也是用過失致死 根本罪犯保護傘 10/27 14:24
推 doubleyellow: 雙手一攤沒錢賠,反正名下無財產加領現金,無敵的 10/27 14:28
→ doubleyellow: 啦! 10/27 14:28
推 VSshow: 台灣殺人真的判很輕 10/27 14:29
推 rtew36: 18歲就開雙B,真是上進的年輕人 10/27 14:36
→ z030060374: 買兇殺人然後找人扛 妥妥出來一條好漢繼續詐騙放貸 10/27 14:36
噓 keigo800004: 開車殺人懂法律喔,五年以下而已。 10/27 14:38
→ cowranch: 這樣還過失? 10/27 14:40
推 kevin28: 犯罪天堂 10/27 14:40
推 gametv: 台中市政府接下來會不會發公文要求不要放有人被撞死的新聞 10/27 14:41
→ gametv: ,呵 10/27 14:41
→ abyssa1: 巷弄高速撞人 撞到路邊去 看都沒看 這買兇殺人吧 10/27 14:41
噓 YChromium: 阿就藍白不做事啊 10/27 14:45
→ YChromium: 反正正要報仇開車撞就好了 10/27 14:45
→ YChromium: 撞完再喝酒 10/27 14:45
推 PHME317: 這根本蓄意殺人了吧 10/27 14:46
噓 windowdoor: 路殺元年 10/27 14:46
推 t88002: 垃圾鬼島真他媽沒救了 感謝垃圾法畜們 10/27 14:51
→ brans: 台灣真的要殺人開車就好 那個拿刀拿槍的都太笨了 10/27 14:52
噓 YChromium: 無照駕駛罰那麼輕笑死人 10/27 14:53
噓 lovewaiting: 這個政府真的很可悲 毫無作為 10/27 14:54
噓 fonce: 全都垃圾 10/27 14:58
推 OSDim: 行人帝王減一,謝謝四輪老師的教育。 10/27 14:59
推 hjk56789: 台中好恐怖 10/27 15:02
推 lplpyy: 碾過去太扯 10/27 15:04
→ lesnaree2: 重判2年 出來繼續殺人放火 10/27 15:04
推 MK47: 這樣也只算「過失致死」 根本蓄意殺人吧 希望法匠也體驗到XD 10/27 15:06
推 AIRWAY1021: 我猜是家裡公司的租賃車,要忙著脫產了 10/27 15:09
推 boggy: 這種根本就不能算過失致死吧…. 10/27 15:12
推 ghchen1978: 很像買兇殺人,出租車,不煞車,加速逃逸一氣呵成 10/27 15:13
推 gmailsucks: 故意的 蠻有可能 檢察官要好好調查 10/27 15:21
→ TSUBO: 應該開放亂刀捅刑 10/27 15:23
→ TSUBO: 台灣人口過剩要只留精英 10/27 15:24
→ lesnaree2: 在台灣 敢殺人的才會留下來 10/27 15:26
→ lesnaree2: 不敢殺人的遲早被底層殺光 10/27 15:26
→ s609747: 台中 10/27 15:29
推 Davidlomanyu: 這樣算過失欸 有仇要報的記得學一下 10/27 15:34
推 drcula: 過失致死,初犯有悔意,念佛經,重判三個月,緩刑2年end 10/27 15:35
推 steany: 開車撞死人法官都會輕判 。。。。 10/27 15:54
→ steany: 過失致死 緩刑2年 台灣法官會幫犯人減刑 10/27 15:55
噓 windlll: 法官:罪不致死 10/27 15:55
推 sumo: 又是垃圾猴子 真的滿街低端耶 10/27 15:56
噓 lonelysin: 幹你娘民禁洞的行人地獄,世界之光!四輪合法殺人島! 10/27 15:57
→ steany: 在台灣就是犯人有人權 法官都是佛心來的 10/27 15:57
推 wwinterall: 台灣開車真的爽,不撞死4-5個看不順眼的都划不來 10/27 16:01
噓 anajal: 交通部長無感啦 又不是他被撞 10/27 16:02
→ lonelysin: 今年已經第幾個撞完+碼輾過碾好碾滿碾到死的? 10/27 16:04
噓 facebookig: 臺灣連人行道都做不好,做了也一堆違停路霸,錢賺再多 10/27 16:08
→ facebookig: 走在路上早晚被車撞死,有啥屁用? 10/27 16:08
噓 facebookig: 「行人地獄、交通煉獄、酒駕天堂、詐騙強國、洗腎王國 10/27 16:09
→ facebookig: 、黑道治國、民代誤國、食安入口,低劣盤子觀光品質, 10/27 16:09
→ facebookig: 違規停車路霸充斥,爭道插隊左轉搶快切西瓜,假車牌橫 10/27 16:09
→ facebookig: 行霸道,高房價少子化,中華民國醜陋美學,頂加違建騎 10/27 16:09
→ facebookig: 樓營業,自私自利民族性,水準低落劣根性,車禍年死三 10/27 16:09
→ facebookig: 千人,車權永遠大於行人,整天自誇自由民主年收三萬美 10/27 16:10
→ facebookig: 金,竟是這種生活環境,鬼島臺灣!」 10/27 16:10
噓 iverson0991: ## 法官準備好了,重判3000元。 10/27 16:11
噓 everfit: 台中不意外 10/27 16:23
→ heronesby: 交通/人行道想改善的選不上,選上要改還會被當地的反對 10/27 16:29
推 leo255112: 破B看到還是閃遠一點 10/27 16:30
噓 legendrl: 不是暖市,那不用找市長負責,那麼沒事兒 10/27 16:31
推 shawncarter: 以後有想報仇的記得開車撞就好 10/27 16:37
推 cactusicecre: 之後要殺人都用車 不用3年就出來 好爽啊 10/27 16:38
推 d1438a: 坐等鬼島法官秀下限 10/27 16:38
→ shawncarter: 台中真的是糞坑 一堆+9橫行 10/27 16:38
→ kalapon: 用車殺人比拿刀的CP值高很多 10/27 16:39
→ fallen01: 在鬼島只有輕判 10/27 16:41
噓 zxzx443: 宮廟 殯葬業 無照 18歲米漿 太多關鍵字只會謝謝党的司改 10/27 16:41
→ zxzx443: 大成功 謝謝交通部長 10/27 16:42
噓 pf775: 不然你要投_ _ _嗎 10/27 16:46
推 t340081231: 最注重犯人人權的執政黨^^ 10/27 16:50
→ lesnaree2: 別說台中 這幾年下來哪裡沒8+9 10/27 16:54
推 darren9: 不期待司法 10/27 17:03
→ kgkg0057: 台中89 不ey ... 10/27 17:07
→ william826: 長得有夠醜 一臉下賤樣 10/27 17:07
→ william826: 開車騎車完美反應一個人人品 這種畜生生來敗的 10/27 17:08
推 asgardgogo: 哇這buff上滿了 10/27 17:12
推 kofpp: 這種人應該要公佈他的臉,讓大家全部都記住這種禍害一輩子 10/27 17:19
噓 u9912114: 沒錢? 10/27 17:25
推 notime: 大法官都保證不會判死了 10/27 17:39
→ oicla: 該規定無照不適用過失致死 10/27 17:44
推 kiwi350: 是不是89朋友還要在IG PO刑安這類的低能文 刑責過輕 未 10/27 17:45
→ kiwi350: 成年buff上好上滿根本沒在怕 唉 10/27 17:45
推 beergap: 還修法勒,等等大法官又出來吠了 10/27 17:46
→ toshiba5566: 反正白癡法官會輕判啦!司法沒救了 10/27 17:47
噓 john5601: 這根本蓄意殺人 過失個鬼 以後都開車報仇就好是不是 過 10/27 17:48
→ john5601: 失啊 10/27 17:48
噓 ts05593818: 刑安 低能兒 10/27 17:52
推 aa01081008tw: 家裡是經營宮廟的...肯定有錢XD 10/27 17:55
推 venon0916: 幹你娘臭雞掰酒駕垃圾+宮廟人渣 10/27 18:10
→ iansrc: 重機又調皮了 10/27 18:19
推 asdf70044: 開車撞死人根本小事 不會怎樣啦 10/27 18:22
→ PtT0615s: 某群人整天鼓勵亂生亂養 這問題無解 10/27 18:41
→ alex00089: 家人租賃 10/27 18:42
→ brella: BMW的程度 10/27 18:42
推 AndyMAX: 台中廣三sogo爆掏空 台中不愧是台灣高壇 10/27 18:54
→ bravery1117: 18歲垃圾8+9,職業自己猜。 10/27 19:04
推 bravery1117: 法官會說為啥路人不躲開~ 10/27 19:06
推 dick929: 家裡做葬儀社 10/27 19:09
→ dick929: 不用廢話先驗尿吧 10/27 19:09
→ dick929: 只做酒測根本沒屁用 10/27 19:10
推 cmchiu: 這才是真正為所欲為的廠牌吧 10/27 19:13
噓 windlll: 繼續不管宮廟啊 10/27 19:32
→ sactar: DPP德政 10/27 19:46
推 Csir: 希望以後權貴和法律人出門被撞一次看看 10/27 20:03
推 babyMclaren: 法官要出手了 10/27 20:12
噓 VisionalBoy: 應該下地獄! 10/27 20:22
推 cosmos506: 那次不過失 10/27 20:40
推 e44444: 又是台中,好像也不意外 10/27 21:06
→ SSSONIC: 四輪大爺就是霸氣 10/27 21:13
推 umyiwen: 垃圾 10/27 21:17
噓 cloudyoyo: 垃圾 10/27 21:19
→ pippen2002: 感謝綠蛆還是裊裊?青鳥?都幾? 10/27 21:23
推 tidalwave00: 真的是故意的 10/27 21:27
推 sorkayi: 檢察官送過失 這真的超廢 10/27 21:52
→ jose50203: 垃圾政府司法專門保護加害者 10/27 21:56
推 keigo800004: 過失致死罪,該修正使用時機。 10/27 22:05
噓 boakorean200: 誰把這新聞貼給高高在上的白癡賴清德卓榮泰好嗎 10/27 22:16
推 pal42204: 優質四輪族真棒 10/27 22:18
推 WuKong: 最暖的國家 10/27 22:45
推 DarylMorey: 一堆智障講得好像國民黨執政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一樣 10/27 23:20
→ Killercat: 輾過去還叫做過失致死喔.... 10/27 23:52
→ Killercat: 這已經是不確定殺人故意了 10/27 23:53
推 megaminoire: 又是台中!? 有媽媽市長沒事 10/28 00:04
推 JAY711230: 幹你娘過失啥小啦,雞巴垃圾敗類畜牲隨機殺人都被台灣 10/28 00:25
→ JAY711230: 垃圾司法當過失 10/28 00:25
→ LiamTiger: 台灣用車撞死人不用擔心啦,刑責會比拿刀砍人還輕 10/28 00:30
推 LoseToWin: 感謝冥進党八年的改造,現在的台灣我很喜歡。要報仇付 10/28 00:48
→ LoseToWin: 出的成本超級低,買兇都不用以前那麼花錢了。酷 10/28 00:48
推 LoseToWin: 很可惜國民黨這八年沒得執政沒有辦法看到,唉 10/28 00:50
→ aaboutt: 台中、雙B、無照、18歲,關鍵字都到了!這個不會是過失 10/28 02:45
→ aaboutt: 殺人,這個百分百蓄意殺人,輾過去了。還好18歲了,要負 10/28 02:45
→ aaboutt: 全責跑不掉了 10/28 02:45
噓 Superspy: 其實已經完整示範如果想殺人 開車就對了 10/28 04:05
噓 delhuang: 過失致死…呵呵 偉哉鬼島 10/28 07:20
噓 ston12: 無照上路是明知故犯,怎麼還能用過失偵辦?而且犯後逃逸 10/28 07:32
→ ston12: ,根本就應該用故意殺人起訴吧? 10/28 07:32
推 Mimicker1123: 台灣是犯罪天堂...... 10/28 07:50
→ mike1124109: 哇賽,現在連屁孩都已經開始可以搞死人了 10/28 08:51
→ piyobearman: 真的扯 租賃連帶責任吧 10/28 08:51
推 mellopaw: 我們需要 來自地獄的法官 台灣無法無天了 10/28 11:24
推 windlll: 當然用過失啊,你沒有證據證明他主觀犯意殺人 10/28 11:42
推 friction2: 台中到底誰執政啊?怎麼這麼誇張? 10/28 13:03
→ asgardgogo: 這個家裡有錢啦就公司車不過8成在脫產了 10/28 13:23
→ asgardgogo: 對岸那個開小米的真的應該來台灣碾人 10/28 13:24
推 LoseToWin: ㄏㄏ交通部誰的人啦,觀感良好 10/28 14:02
噓 zookeeper: 又是台男 10/28 22:33
噓 infinity0124: 又是垃圾屁89 10/29 05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