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ouz: 沒買特斯拉沒這問題 12/20 22:58
→ dslite: 區權會>管委會 12/20 22:59
推 danms: 沒同意還能裝充電樁 好奇是牽哪裡的電? 12/20 23:02
推 ryanbin: 不是啊 不給充就算了 還要人搬走 好大的官威啊 12/20 23:06
推 wayneshih: 牽自己戶的電盤啊 12/20 23:07
→ wayneshih: 確定不是移車而是請人搬家? 12/20 23:08
推 petitebabe: 不能停跟不能充是兩回事欸 12/20 23:10
推 sdfsdf147: 區權會>管委會,本來就是這樣 12/20 23:10
推 aass5566: 區權人會議投票最大 不用爭議了 12/20 23:11
推 Zxc2184: 管委會同意沒用 區權會可以否決 管委會要執行區權會決議 12/20 23:11
→ dslite: 而且感覺不是住戶 是租來的車位? 12/20 23:12
→ aass5566: 市府介入?笑死 最好市府會來淌渾水 12/20 23:13
推 highca0709: 車位是私人產權,區權會沒有權力阻止停放 12/20 23:13
推 raphael0911: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,其實是可以要求住戶搬 12/20 23:14
→ raphael0911: 離的喔!所以還是乖乖拆充電樁停外面吧! 12/20 23:14
→ Zxc2184: 他現在最優解就是自己去外面租車位 12/20 23:14
推 aass5566: 區權會把你人趕走都行 何況只是趕車? 12/20 23:15
推 relaxcloud: 但可以阻止車輛進入? 12/20 23:15
推 highca0709: 我的車位,開的是中華民國合法販賣的自小客車,不能 12/20 23:17
→ highca0709: 停我自己的車位? 你猜猜法官會怎麼判 12/20 23:17
推 wayneshih: 還好區權會沒有決議禁停BMW 嚇死寶寶了 12/20 23:18
推 DJZwei: 這社區的區權會值得一個推 12/20 23:19
→ highca0709: 不能充電就算了,限制不能停是絕對告得贏 12/20 23:19
→ dslite: 老舊社區車位可能是獨立產權 新社區車位的確不是你的 12/20 23:21
推 XXXXBANG: 完全不意外 畢竟是特粉 12/20 23:21
→ dslite: 是公設約定專用而已 12/20 23:21
推 neil0611: 笑死 要開電車去買透天啦 12/20 23:24
→ ilovedirk41: 好奇不能停要告那一條? 12/20 23:26
→ xixixxiixxii: 改停BMW 12/20 23:28
推 alittleghost: 區權就是多數決,搞到過半住戶反對,平常是多惹人厭 12/20 23:32
→ alittleghost: 才會這樣 12/20 23:32
推 s920355: 應該不是平時被討厭 只要社區裡面是一群死板老人 要開電 12/20 23:36
→ s920355: 動車根本沒辦法 12/20 23:36
→ s920355: 我們社區就不給安裝充電樁 老人都覺得很危險? 12/20 23:37
推 maniaque: 區權決議很大,還有意見就去打官司告吧.... 12/20 23:38
推 jackie0414: 笑死 12/20 23:43
推 EPIRB406: 新聞燒都是油車耶!電動車自燃有哪台? 12/20 23:44
→ EPIRB406: 而且充電樁頂多220V32A比電熱水器功率還小 12/20 23:45
推 marunouchi: 推19樓,想看看法官怎麼判 12/20 23:46
推 DUFTON: 燒掉可以都更不好嗎? 12/20 23:46
推 alittleghost: 法官判決之前,就是個不遵守規約的惡鄰居 12/20 23:48
推 jackkyonew: 可以去買大家都開特斯拉的新大樓就好 12/20 23:51
推 nega883100: 事實就是區權會有權力 官威什麼 12/20 23:56
→ maniaque: 公寓大廈如同國家,區權決議就如同直接民選 12/20 23:58
→ maniaque: 不然,有意見,可以叫政府負責,擔起所有的風險 12/20 23:58
→ maniaque: 現在要立法強制,最終就會扯上政府要擔責任 12/20 23:59
→ SakuraHana: 看下昨天全聯,火災真的很可怕 12/20 23:59
→ maniaque: 用法律強制裝充電設備?出了事情,就先告政府要政府國賠了 12/21 00:00
推 veter: 區權有權利禁止你停放= =,把車換成雜物你在問一次能不能 12/21 00:02
→ veter: 禁止 12/21 00:02
→ veter: 區權沒權利要區權幹什麼,每個人都不鳥區權阿不就一堆違建 12/21 00:03
→ maniaque: 至於在那邊扯東扯西什麼的,投票住戶也沒人有義務回答 12/21 00:04
推 yesyesyesyes: 居然有人質疑區權會沒權,真的很可笑 12/21 00:10
推 aass5566: 大樓區權會投票就是天 ! 法官判決?笑死 法官判說可以 12/21 00:19
→ aass5566: 用充電樁 最後萬一真的燒起來 幾千萬幾億的損失 法官要 12/21 00:19
→ aass5566: 負責賠錢哦? 12/21 00:19
→ aass5566: 如果你是法官你要躺這個渾水喔? 12/21 00:19
→ stkoso: 沒事 我們電車車主很有錢 換一間房子就可以了 12/21 00:35
→ ilovedirk41: 之前的不是有通過禁止養寵物? 12/21 00:38
噓 cytochrome: 這應該打釋憲吧 12/21 00:43
→ cytochrome: 法官還要管會不會燒起來啊,說的好像油車沒燒過一樣 12/21 00:44
→ cytochrome: ,笑死人了 12/21 00:44
推 a7904232000: whizz:已高潮 12/21 00:46
推 Skydier: 沒錢換房子喔 可憐 12/21 01:07
推 babyMclaren: 不能停,管委會要買他的車位嗎 12/21 01:22
→ babyMclaren: 還是現在可以投票免費徵收房車? 12/21 01:23
→ babyMclaren: 那如果要搬離,賣不掉怎麼辦 12/21 01:24
推 whizz: 特粉崩潰~!~~ 12/21 01:25
推 leutk: 還是很多人會造謠區權任會議可以凌駕憲法 真的超好笑 12/21 01:27
推 abc45229: 沒透天的真的不要買電車害別人 12/21 02:07
推 ctes940008: 管委會$$$$很多的,裡面很多花樣。 12/21 03:03
→ manberg: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是惡法 12/21 04:57
推 NowQmmmmmmmm: 那區權會決議你去撞牆你也要去撞牆嗎0.0? 12/21 05:24
推 aal: 腦粉硬凹 12/21 05:45
推 Alu76521: 應該立法禁止地下室裝充電樁 12/21 05:55
推 mc2834: 法官哪時候負責過? 12/21 06:01
推 weivan1980: 法官依法判決 但扯到電車就要法官賠 笑死 12/21 06:22
推 YOHOpig: 支持全台地下禁停特,好想買便宜電車二手玩玩... 12/21 06:36
推 drexlerking: 區權會投票結果不得抵觸憲法,法律,行政命令,行政 12/21 06:51
→ drexlerking: 規則 12/21 06:51
→ gogojazz: 住社區就先搞懂管委會區權會應該不難吧 12/21 07:08
推 mathrew: 去告告看就知道了 12/21 07:15
推 Lindbergh: 看內文沒說搬走啊只是不給停電車 12/21 07:21
推 hakkacandy: 嘻嘻 12/21 07:40
推 kiogy: 讚,特斯拉有這問題 12/21 07:44
推 asole: Tesla賣掉改停BMW 12/21 08:01
推 ingmu: 照這個管委會邏輯 地下室應該也要禁止拉電線才對 12/21 08:14
→ ingmu: "竹北高樓疑筆電起火住戶倉皇抱嬰逃" 還是禁止使用筆電? 12/21 08:16
推 francej: "不給停" 就打官司 肯定打得贏 12/21 08:51
→ francej: 管委會 區權會 就出錢買下他那一戶 讓他搬去可以裝充電樁 12/21 08:51
→ francej: 的新社區 這樣皆大歡喜 12/21 08:52
推 APC: 區權會的決議有沒有牴觸法律要問法官… 12/21 08:55
→ APC: 是否牴觸憲法,剛好解釋憲法的單位最近很忙。 12/21 08:56
→ APC: 可能只能向大法官的法官陳情了… 12/21 08:56
推 wsadwsad: 舒服 12/21 08:58
推 alittleghost: 然後區權通過的規範都要先交由法官確認,笑死 12/21 08:58
→ wawawa: 典型的沒 sense… 要住社區搞清楚規定吧 12/21 08:59
推 cabom: 筆電會燒多久?電車會燒多久?筆電我拿個鍋蓋就蓋住了 12/21 09:06
推 lusifa2007: 車子搬走 房子不用搬啦 12/21 09:07
推 wayneshih: 一般講車子不會講搬走吧,這語法怎麼這麼奇怪 12/21 09:17
→ wayneshih: 我是說新聞內文 12/21 09:18
噓 diamondd: 區權勒笑死人 12/21 09:26
推 collector75: 八流社區 12/21 09:36
推 alittleghost: 區權通過就是全社區共識,不遵守就是當難搞惡鄰而已 12/21 09:39
→ alittleghost: 把反對著打成古板,低端,無知,人家就低調用區權整你 12/21 09:42
推 tazocin: 應該是說要他搬走充電樁吧? 12/21 09:45
→ tazocin: 現在記者寫文章真難理解 12/21 09:46
推 superpie007: 區權會什麼咖啊要人搬走,笑死 12/21 09:52
→ superpie007: 支持特斯拉車主 12/21 09:53
推 miku5566: 當初買房就要先確認是不是低端老人社區了 12/21 09:54
推 omanorboyo: 區權會至上啊 不然不會去買一開始就能裝的社區 12/21 10:04
推 Detonate: 我也不想要電動車停我隔壁 不怕一萬 就怕萬一 12/21 10:09
推 aggressorX: 找個充電社區或是乾脆去外面充實際啦...浪費生命在這 12/21 10:13
→ aggressorX: 種事情上 12/21 10:13
→ reiborei: 下個月區權會立馬提案大家同意陽台外推應該穩過的 12/21 10:13
推 Zxc2184: 區權就是個咖能在某些條件下訴請法院讓人強制搬離 12/21 10:23
→ Zxc2184: 但只靠電動車這因素應該無法 12/21 10:23
→ Zxc2184: 頂多叫他拆充電樁 他看似也沒有管委會白紙黑字的同意書 12/21 10:24
推 lin793156: 不給裝能理解,不給停的話不太合理 12/21 10:27
推 cth0204: 看到一堆人 不懂區權會與管委會運作 在那邊發表意見 真 12/21 10:30
→ cth0204: 的會笑死 12/21 10:30
→ cth0204: 停車位就如同上面有人提 有的是私人產權 但現在大多數是 12/21 10:30
→ cth0204: 公設約定專用 12/21 10:30
→ cth0204: 後者就一定要遵守區權會的決議 況且現在大樓的消防法規 12/21 10:30
→ CMCC: 車道可不是私人產權咧 12/21 10:30
→ cth0204: 只有考量到油車起火並沒有電車或油電車 住戶會擔心不是 12/21 10:31
→ cth0204: 沒有原因 要買電車就自己要問清楚 不倒到頭來 怪東怪西 12/21 10:31
→ babyMclaren: 我也擔心隔壁會有火災,可以叫你搬走嗎 12/21 10:34
→ babyMclaren: 家裡火災會波及到我耶…. 12/21 10:34
→ babyMclaren: 你家是不是有筆電,或電熱器?要禁止你使用 12/21 10:35
推 alittleghost: 可以,惡鄰條款,要有本事拉的多數住戶同意啊 12/21 10:36
→ CMCC: 地下室電線有裝設鐵殼75 kWh電池?還是筆電電池有75 kWh? 12/21 10:36
→ CMCC: 繼續滑坡啊! 12/21 10:36
→ alittleghost: 要小心自己變成惡鄰被踢出去 12/21 10:37
推 lolicat: 要看產權 是說區權會也沒在怕你告 12/21 10:45
推 maniaque: 建議事主贊助全棟的地下室消防設施提升吧,大概幾百萬 12/21 10:48
推 alittleghost: 區權通過,讓你告贏也沒差,賠償也是拿公積金出來, 12/21 10:50
→ alittleghost: 不夠賠就漲所有人管理費,告贏了一樣還是住戶公敵 12/21 10:50
→ kh398: 重機車主:你會慢慢習慣的 12/21 11:03
推 zx09192939: 這一題要不也讓大法官釋憲… 12/21 11:48
推 asgardgogo: 慘啊沒白紙黑字被當北七 12/21 11:54
→ cafb2720: 要開電動車 先遠離老公寓 12/21 11:59
推 yesyesyesyes: 電車主無限上綱了,現階段是電車起火很難滅 12/21 12:27
→ yesyesyesyes: 老公寓的管線很難做充電裝啦,真的不要想這個 12/21 12:27
推 nemohuang: 別用電動車電池和手機筆電電池比喻 12/21 12:39
→ nemohuang: 能量差異 12/21 12:40
→ beoneg: 區權會最大,叫甚麼叫 12/21 13:23
推 ccc101419: 就算總幹事或者管委會曾經口頭說可,也還是以區權會的 12/21 13:39
→ ccc101419: 決議為準 12/21 13:39
推 zzyzx: 什麼反智社區 12/21 13:46
噓 finals: 除了違法 區權會是沒有權力把人趕走的.... 12/21 14:00
→ finals: 根本不能禁制人家停電動車...開電動車沒有違法阿 12/21 14:02
→ finals: 還好我們住戶都是年輕人居多....沒有古板老人^^ 12/21 14:05
推 crazywill: 不是有醫院地下停車場禁電車??要不要也去告 12/21 14:09
推 CMCC: 區權會當然可以限制電動車進入停車場,車道可不是你的,約定 12/21 14:11
→ CMCC: 專用的車位是公設,並沒有獨立權狀。 12/21 14:11
→ CMCC: 電動車車主就是將地下室鋰電池燃燒不可滅的風險轉嫁給全棟居 12/21 14:13
→ CMCC: 民,年輕當然好騙囉。 12/21 14:13
推 EPIRB406: 這樣老舊公寓也不能裝冷氣跟電熱水器吧! 12/21 14:20
推 Boss1983: 還有10天可以停,乖,快搬家吧 12/21 14:25
→ Boss1983: 特斯拉200萬,落地賠50萬??? 12/21 14:26
推 veter: 不理區權其實區權也有手法可以反制,就加裝車牌辨識搞登記 12/21 14:32
→ veter: 制看到電動車車牌直接不開門,有本事直接撞爆柵欄 12/21 14:32
→ veter: 區權可以搞的手法很多啦只是搞下去很難看 12/21 14:33
推 hcshin: 電動車快要成為過街老鼠了 12/21 14:38
推 alittleghost: 不是老人古板,是年輕真傻 12/21 14:45
→ lavign: 只有新的phev才用鋰電吧,舊款都鎳氫 12/21 14:49
推 CMCC: phev就是1+1>2的效果,但蓄電量較小,持續能力沒純電這麼強 12/21 14:54
→ CMCC: 。 12/21 14:54
推 wild2012: 答案是 可以 12/21 14:59
推 running9977: 不想溝通以為是,那就照規矩來 12/21 15:18
→ running9977: 車位是你的路是大家的,禁止通行你要怎麼停車? 12/21 15:19
推 cor1os: 推 給你充電不是叫你買特斯拉 12/21 16:11
→ cor1os: 法盲電粉 12/21 16:11
推 jamison04: 老公寓買電車到底在想什麼…誰會同意讓你停啊 12/21 16:13
推 erre: 沒有白紙黑字敢裝就自己吞啊 12/21 16:23
推 jamison04: 什麼好處都沒有還要平白無故增加風險,還要被罵古板老 12/21 16:26
→ jamison04: 人== 12/21 16:26
推 erre: 而且看推文一堆在那邊喊區權會是多大,快笑死,自爆沒有房 12/21 16:28
→ erre: 子 12/21 16:28
推 jamison04: 要碼沒房、要碼有房但就是社區的死刁民 選一個 12/21 16:45
→ maniaque: 區權很大啊....阿謀你自己不會是看看當背骨的看看 12/21 16:47
→ maniaque: 不然去法院談啊,反正一戶告全體住戶的又不是沒聽過 12/21 16:48
→ diamondd: 沒用過瘋狗喔 不用等電車燒到時候瘋起來燒一波大的把老 12/21 17:01
→ diamondd: 害收收走XD 12/21 17:01
推 atbhao05: 可以吧 特車主價金信託全身名下動產不動產 只要起火債 12/21 17:33
→ atbhao05: 權人即可變賣以及使用 一定可以停 12/21 17:33
→ GOPOL: 區權會權力可以凌駕法律喔? ....真是奇文共賞 12/21 17:38
推 austin0353: 法條先看一遍很難?用臆測的幹嘛? 12/21 18:16
→ APC: 區區區權會,講這句話時舌頭容易打結 12/21 18:43
→ tengerinedog: 這種的我不簽合約我不敢 12/21 19:20
推 aas813913: 舒服,碰壁的電車用戶 12/21 19:49
推 lizardc1: 建議先質押不動產才給停 免得燒起來不夠賠 12/21 20:07
推 zero501595: 不是透天,又是老公寓,買電車前不就該想到有這問題了 12/21 20:14
→ zero501595: 只能說人多問題多 12/21 20:16
推 Spencer22: 一定是管委會同意後開始施工,然後被住戶發現狂反對啊 12/21 21:24
推 danms: 之前那個亂停車被區權會罰一百多萬 法院是准的 社區內區權 12/21 22:55
→ danms: 會最大啊 12/21 22:55
推 cashliu: 惡鄰條款沒聽過 12/22 00:06
推 bravery1117: 移車而已吧,不可能搬走 12/22 00:22
推 NEX4036: 副教:我特斯拉已經開很久了 從來沒遇過這些問題 12/22 00:39
推 qaz19wsx96: 要用惡鄰條款很困難欸= = 12/22 02:37
推 colinfeng: 老舊社區的消防根本經不起電車自燃 12/22 08:06
→ colinfeng: 社區區權會本就最大 只要不牴觸法律就好 而法律又沒要 12/22 08:07
→ colinfeng: 求一定要有充電裝或地下室一定能停電動車 澱粉崩潰了笑 12/22 08:07
推 jackie0414: 老公寓買買電車,還要所有人配合,不配合就是古板,這 12/22 08:39
→ jackie0414: 是什麼情勒? 12/22 08:39
推 roger840410: 車子搬走不是人搬走吧,就算問過說可以也沒錄音也沒 12/22 10:23
→ roger840410: 檔案留底打死不承認就好了 12/22 10:23
推 jemnhow: 買車前就要問好了吧 12/22 10:41
推 dogtsai: 買電車不買透天或獨立產權的車位,就是給自己找麻煩XDDD 12/22 10:45
推 basterds: 看屁孩崩潰94爽 12/22 10:51
推 baychi999: 可以裝 但不可以停 沒毛病阿XD 12/22 11:09
推 EKman: BMW先走吧,易燃物品 12/22 11:49
推 gm3252: 不該停也合理,目前沒消防設備能防止電車起火 12/22 13:20
推 YJM1106: 區權會最大 跟元老院一樣 12/22 13:44
推 Cishang: 誰叫你要買大廈公寓 12/22 15:10
→ maniaque: 先進的地下室消防設備,可以抑制電車火勢的進一步惡化 12/22 16:47
→ maniaque: 只要建物自主消防設備可以撐到消防隊前來救援就行了 12/22 16:48
→ maniaque: 但是呢......這樣怎樣的等級的建物才有呢?? 12/22 16:48
→ maniaque: 20年 30年舊規範的電梯公寓,有嗎??? 12/22 16:49
推 SEEDA: 笑死 買台車還被當惡鄰 12/22 16:57
→ CMCC: 自我風險成本外部化,不是惡鄰是甚麼? 12/22 18:22
推 kevin955032: 特粉是不是都覺得世界繞自己轉啊?越來越像重機仔了 12/22 18:28
推 milkman: 好爽 澱粉要充電去外面充啦 12/22 18:35
噓 leutk: 看到推文有人說舊社區消防老舊 所以檢討電動車 不經笑了出 12/22 19:38
→ leutk: 來 消防意識真的超差 難怪台灣一堆火災 12/22 19:38
推 ariesd: 車位就算是私人產權的,可是路上經過的車道、天花板都是 12/22 21:06
→ ariesd: 公設 12/22 21:06
推 leocs: 為什麼先買完電池裝完充電樁才要別人配合你而不是做之前先 12/22 21:55
→ leocs: 溝通?是要多自私才會不在意全社區交惡? 12/22 21:55
→ maniaque: 看起來比較像是 管委會 沒反對,被車主超譯成 同意 吧 12/22 22:30
→ ez111111: 一堆傻蛋。區權會要把你當惡鄰趕走也行 12/22 22:59
→ zsa123: 澱粉氣噗噗,笑死人 在社區真的是區權會最大 12/23 10:43
推 sam66622: 沒同意,廠商怎麼可能能下地下室施工 12/23 22:09
推 dynamo: 油電車哪來比較危險? 保費攤開來就知道了,保險公司最精 12/24 00:22
推 lamune: 油車/油電車燒起來跟電車比滅火難易度差太遠 12/24 04:52
→ lamune: 講油車/油電車燒車來反駁真的是一點sense都沒 12/24 04:53
推 lamune: 事故率或許是油電車較高,但引起的災情絕對不是 12/24 04:55
推 lmc66: 燒起來要陪整棟的 人家是在保護你 傻傻的 12/24 09:31
→ maniaque: 個人認為車主別因小失大,答應撤掉充電樁,降低顧慮 12/24 10:23
→ maniaque: 應該溝通之後還可以繼續把電車停在地下室 12/24 10:24
→ maniaque: 就像韓國首爾這樣,不滿電狀態才可以停到地下停車場的 12/24 10:24
→ maniaque: 先退一步,換取生存空間 12/24 10:24
推 keepwild: 區權會決議>區權人 12/24 13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