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InvincibleK: 高雄起飛了!房價比台北市天龍國還貴! 49.216.177.150 11/05 01:21
→ blackhippo: 判賠後還有賺的意思嗎 1.171.182.214 11/05 01:22
本來就是原告買的 漲價算原告賺的
推 a94037501: 直接退兩倍訂金不就好了 114.37.208.190 11/05 01:22
退10倍我也不要 價差2000萬耶
※ 編輯: ytkuang (36.236.109.47 臺灣), 11/05/2024 01:24:36
→ neoa01: 民進黨政績 真會炒呢223.141.167.167 11/05 01:24
推 XiaoLuu5566: 賺爛了111.241.148.151 11/05 01:24
推 feyrichard: 建案該不會是森遠? 223.139.231.23 11/05 01:25
賓果
※ 編輯: ytkuang (36.236.109.47 臺灣), 11/05/2024 01:26:29
推 DeepBlue10: 第一次看到建商反悔被判輸 114.36.81.107 11/05 01:27
※ 編輯: ytkuang (36.236.109.47 臺灣), 11/05/2024 01:27:37
推 dark0224: 讚喔 101.12.150.179 11/05 01:28
推 dream77125: 党在高雄炒房炒得嘎嘎香啊 111.71.15.7 11/05 01:28
→ twpost: 賺! 1.171.128.176 11/05 01:30
噓 donotggyy: 哪間公司怎麽不敢寫出來 42.75.242.100 11/05 01:30
→ Forcast: 標題很會牽拖 114.25.146.222 11/05 01:31
推 whiteadam: XD 114.36.98.233 11/05 01:33
推 Forcast: 建設公司繼續拖訴訟程序 114.25.146.222 11/05 01:34
→ Forcast: 經理跟特助爭取 114.25.146.222 11/05 01:35
推 oasis66666: 這案例很標準的民法教材 114.39.27.4 11/05 01:38
推 DarkIllusion: 好判決 36.238.22.129 11/05 01:38
推 owlonoak: 建設公司真的很荒謬 訂金都收了還可以扯 111.243.27.57 11/05 01:43
→ owlonoak: 沒有合意買賣所以契約不成立 111.243.27.57 11/05 01:43
→ owlonoak: 法務素質之低下令人大開眼界 111.243.27.57 11/05 01:43
→ johnhmj: 哎。。。原來房屋土地都是炒起來的 101.12.93.193 11/05 01:46
推 sid3: 炒房啊 220.129.73.76 11/05 01:51
推 qwe78971: 好少 才兩千萬 難怪沒人屌 110.28.74.85 11/05 01:59
推 kuosos520: 居然有贏 180.217.10.87 11/05 02:00
推 abiggun: 蛤 才賠價差 這樣建商哪有差 49.217.131.208 11/05 02:09
推 gary82gary: 傻子,是我就說轉賣3000萬,分下訂者5 1.200.3.31 11/05 02:10
→ gary82gary: 00萬,建商真蠢 1.200.3.31 11/05 02:10
推 dai26: 哈哈哈哈哈 1.173.94.41 11/05 02:13
→ Virus5566: 哪間土立土及公司怎不講? 49.216.221.142 11/05 02:20
推 WeAntiTVBS: 建設公司法務:我們一定上訴到底 106.1.225.98 11/05 02:21
→ WeAntiTVBS: 然後訂金恕不退還 106.1.225.98 11/05 02:22
推 Forcast: 不po高雄板喔? 114.25.146.222 11/05 02:24
噓 Gavatzky: 我靠 直接漲三倍賣 北漂青鳥趕快回家了111.241.111.219 11/05 02:37
推 jen1121: 爽 101.12.23.221 11/05 06:31
推 winiS: 回屁家,你看到房價而已,你有看到台積電 101.139.151.76 11/05 06:38
→ winiS: 嗎? 101.139.151.76 11/05 06:38
推 tteeccddyy: 建商還是沒賠錢啊 真爽 114.136.10.122 11/05 06:47
推 tumv: 應該要逞罰性賠償吧 61.224.167.22 11/05 06:52
推 venomsoul: 結果這條拿到練房地合一稅都省了 111.83.184.47 11/05 06:59
→ dreamdds: 只判拿到錢?125.230.237.229 11/05 07:00
推 johnny721009: 只判價差,傻子才不違約呢 106.64.24.37 11/05 07:03
推 clecer: 京成建設 42.70.162.217 11/05 07:14
推 tayuplay: 京粗建設180.217.149.120 11/05 07:17
推 B9702115: 賺爛了 27.247.7.228 11/05 07:21
推 ballby: 笑死,還有這種操作喔? 123.110.58.27 11/05 07:22
推 babyMclaren: 不是說賠10萬就好?笑死 114.32.68.35 11/05 07:39
→ s111228s: 笑死 111.71.212.31 11/05 07:46
推 A0908: 媽的難怪鬼島一堆人炒房,短短幾年就可以 101.10.58.36 11/05 07:56
→ A0908: 賺到兩千萬 101.10.58.36 11/05 07:56
推 missin: 都有判決了,媒體還不敢寫建設公司名稱, 116.89.138.190 11/05 07:58
→ missin: 真避諱 116.89.138.190 11/05 07:58
推 syldsk: 所以第四權被人家笑不是沒原因嘻嘻 61.231.131.179 11/05 08:02
推 whface: 這個判例很少見,以前都是賠買賣總價的1 42.77.155.121 11/05 08:03
→ whface: 0%,沒在賠差額的 42.77.155.121 11/05 08:03
推 jumber: 建商不就違約就好?!125.229.222.135 11/05 08:06
→ ilsr: 這法官不錯,明理223.143.227.125 11/05 08:09
→ laechan: 都收訂金十萬了,轉售做法太粗糙 111.83.221.78 11/05 08:09
推 factotum: 垃圾公司 111.71.32.255 11/05 08:09
推 Cactusman: 1800轉手變4400 炒房太好賺啦 42.70.104.17 11/05 08:14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※ 轉錄者: AMDsucks (117.56.241.91 臺灣), 11/05/2024 08:20:18
推 Tosca: 可上訴 這個等到定讞建商搞不好都倒了=.= 11/05 08:30
推 DeathStarDS1: 到底高雄漲了多少?有人可以po一下嗎? 11/05 08:32
推 z9y8x71234: 看起來是因為先轉售 後毀約 才被罰 反過來就沒事了 11/05 08:33
推 l98: 這間會倒? 11/05 08:40
推 weicang: 蔡董這間應該不會倒吧XS 11/05 08:44
推 tfct: 為什麼不寫 建設公司 還要人去查判決書 11/05 08:45
→ vision6666: 還沒簽約,建商還會輸了官司。建商律師應該轉職了。 11/05 08:46
推 sspider0829: 京城 大到很難倒 毛毛雨錢而已 11/05 08:53
推 lusifa2007: 厲害 沒正式簽約法官認定契約成立 法官也是人 你這樣 11/05 09:01
→ lusifa2007: 搞消費者他自己也會怕 11/05 09:01
→ yyc210: 不會倒啦 南部土地公餒 11/05 09:02
→ lusifa2007: 京城會倒是高雄被轟炸嗎XD 11/05 09:02
推 clamperni: 這建商以為大家都白癡吧 11/05 09:05
→ Tosca: 這個建商應該會拖到定讞在給錢 反正律師費又沒多少 11/05 09:06
→ zzahoward: 再次跟大家強調 只要有合意的證據不一定要合約.... 11/05 09:10
推 lusifa2007: 拖到定讞每年5%利息欸 比美債還好 11/05 09:10
推 z5411: 那一棟問題一堆 裡面管委會吵翻天 11/05 09:10
→ zzahoward: 台灣一堆大企業都只丟一張PO過來去match報價 就是合意 11/05 09:11
推 tfct: 拖到定讞再給錢 都不用怕商譽損失嗎? 11/05 09:11
→ zzahoward: 這客戶有證據顯示當初銷售有合意 無合約依然算交易成立 11/05 09:12
→ zzahoward: 假如是京城 這家根本沒在怕好嗎 11/05 09:13
推 askey: 拜託買賣是諾成契約......是要多正式,口頭都可以好嗎 11/05 09:13
→ askey: 扯什麼法官也是人,民法345條跟歷來判決都是這樣好嗎 11/05 09:15
噓 lusifa2007: 歷來都這樣?你貼十個判決出來看看 哪個賠到這種金額 11/05 09:16
→ zzahoward: 況且當初都交付10萬訂金了 也收下了 11/05 09:16
推 bjqs0827: 賠價差等於建商實收只有一開始賣的價格呀 11/05 09:16
→ zzahoward: 建商太爽 直接賣別人讓原告有機會幹價差回來 11/05 09:16
推 ChikanDesu: 也沒有說很賺 等於強制現在賣掉 拿回應有的權益而已 11/05 09:19
→ ChikanDesu: 炒房好賺那你要在都是野狗的時候去買阿 笑死 你怎麼不 11/05 09:20
→ ChikanDesu: 說股票沒人要的時候去買暴漲也很好賺 11/05 09:21
推 metam: 五年前買的起1800萬的房子,律師費根本小菜 11/05 09:32
推 jc761128: 收訂就是合意沒錯吧XD 不然收辛酸喔? 11/05 09:39
推 ru04hj4: 爽吧 不用付一堆稅金直接實拿 11/05 09:43
推 iloveforix: 高潭市 11/05 09:47
推 marvinyc: 房產沒賣掉,漲幅已經變現了,逆天 11/05 09:53
推 fatb: 這個案例很常見 所以很多人看到會漲就趕快跑去付訂金 11/05 10:01
→ fatb: 簡單說就是資訊不對稱 11/05 10:01
推 cchh179: 2822萬真的有可能拿到嗎 11/05 10:05
推 beyond780705: 爽 11/05 10:21
推 yesyesyesyes: 還沒簽合約,這樣也可以喔? 11/05 10:32
→ yesyesyesyes: 有人分不清訂金跟定金 11/05 10:33
→ yesyesyesyes: 反過來說,以後消費者在合約審閱期內不想買了,建商 11/05 10:35
→ yesyesyesyes: 也可以無償扣下這筆錢,因為交易契約已經成立?推文 11/05 10:35
→ yesyesyesyes: 的人認同嗎? 11/05 10:35
推 ookkkkoo: 建商只是把價差給原買家 根本沒被罰 11/05 10:36
→ JKjohnwick: 哪間公司? 11/05 10:47
推 thinksilver: 不要以為還沒簽約就沒義務 11/05 10:50
→ thinksilver: 然後審閱期設計本來就是保障買方阿... 11/05 10:51
推 dahlia7357: 訂金都付了還可以毀約,那付訂金衝三小 11/05 10:53
→ jc761128: 審閱期就是消費者的權利阿. .全部混在一起講? 11/05 10:57
→ jc761128: 契約是消費者寫的嗎? 建商契約寫好好 還可以無條件毀約 11/05 10:57
→ jc761128: 也太爽了吧XD 11/05 10:57
→ MTKer5566: 這法官判決有問題吧,紅單上面都會有寫但書此價格不一 11/05 11:15
→ MTKer5566: 定成交,下小定只是讓這個價格在內部往上呈,且紅單上 11/05 11:15
→ MTKer5566: 面都有寫買方不買沒收定金、賣方不賣以定金金額加倍返 11/05 11:15
→ MTKer5566: 還(多賠一倍的意思,不是2倍喔) 11/05 11:15
→ MTKer5566: 這個案子的問題在還沒退定就賣給別人吧 11/05 11:15
→ MTKer5566: 實務上建商沒簽約前不想賣你這戶就是直接把定金賠償金 11/05 11:16
→ MTKer5566: 匯款到買方帳戶就算完成退定了 11/05 11:16
→ MTKer5566: 承辦法官調查,據兩造提證物和證人證詞,認定「買賣預 11/05 11:21
→ MTKer5566: 約」已成立,且「未經合法解除」仍屬有 11/05 11:21
→ MTKer5566: 效,建設公司即負有簽立買賣本約的義務,卻在未訂立本 11/05 11:21
→ MTKer5566: 約前,擅將該房地出售予第3人 11/05 11:21
→ MTKer5566: 喔喔 那就對了啦 建商沒有先退小定 差個幾天而已 11/05 11:22
→ MTKer5566: 否則實務上我們都這樣退客人退了好幾十戶有了 11/05 11:22
→ MTKer5566: 同業也都這樣退,大家都沒出過問題,只有客戶有的會幹 11/05 11:23
→ MTKer5566: 幹叫而已 11/05 11:23
→ MTKer5566: 記住,要先退了再轉售 11/05 11:24
推 a340a340: 以前就有過一屋(地)二賣的判例,基本就是賠償不當得利 11/05 13:34
→ a340a340: 的部分 11/05 13:34
推 c41231717: 主要是馬上轉賣掉可以量化損失 11/05 16:03
→ c41231717: 不然建商單純耍機八 卡著你兩年不賣 法官很難對價也沒 11/05 16:04
→ c41231717: 法判那麼多 11/05 16:04
推 DSB520: 能買森遠應該可以鬥奸商 11/05 16:07
推 chouvincent: 無聊 賴總統力挺年輕人買房 打貪打黑打詐 改革很讚! 11/05 18:56
推 ahg: 建商還是賺,少賺而已 11/05 20:15
推 kissu5566: 京城 11/05 23:24
推 chouwang68: 年輕人有衝勁很好,但是不要衝過頭。否則,高院與最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高會好好幫妳踩煞車。放著近乎一致的最高院見解不用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,自己硬要從其他不同爭點的判決拼拼湊湊,我們也是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樂見其成,希望妳真的能成為定例。雖然民事不是專長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,但是個人不負責任的猜測,二審引74台上1117逆轉,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最高駁回,賠付22萬確定,收工。貼幾十上百與數年時 11/06 01:40
→ chouwang68: 間只為一口氣,這我同學最愛了。XD 11/06 01:40
推 KYMin: 花10萬賺2千多萬,還行吧 11/07 07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