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risNYC: 一開始就應該用可以遠端改密碼的大門鎖就是了... 11/15 17:45
→ KrisNYC: 中途換鎖我不知道跟變更出入密碼/感應 差在哪 11/15 17:46
→ KrisNYC: 但中途變更密碼或感應碼 因為對方未繳租不給更新是可以的 11/15 17:46
→ lasoon: 因為你沒繳房租,所以我收回磁扣使用權這樣 11/15 17:50
推 jackself: 以後租客只會越來越少、差,建議房子不要出租 11/15 17:50
→ toto123: 租房的人 就是兩種極端 不是非常優秀 就是非常差的人 11/15 17:52
→ toto123: 中間很多都上車了 11/15 17:53
推 sile88522: 確定還有人在住嗎? 11/15 17:55
推 juice3028: 要小心發生血案上新聞 11/15 18:01
推 budaixi: 有全程錄影叫人拆門找警察在旁邊看的,網路有影片。 11/15 18:02
→ lasoon: 確定還有人在住,版友感覺也是擔心才沒有更強硬處理 11/15 18:03
→ MTKer5566: 欠房租然後下一步就是殺房東,一端的最喜歡嗆反正他沒 11/15 18:05
→ MTKer5566: 有什麼好失去的 11/15 18:05
→ MTKer5566: SOP 11/15 18:05
→ MTKer5566: 低端* 11/15 18:06
噓 somefatguy: Google不就有了 任何形式的鎖房客都是違法 11/15 18:07
→ MTKer5566: 警察不可能陪你在旁邊看得你這個又不是強制執行 11/15 18:07
→ MTKer5566: 想要爽領投報率25 %租金收入就是要承擔這樣的事情 11/15 18:09
→ duriel3313: 有些人在房版也蠻常見了 一直講一堆錯的觀念到底是? 11/15 18:12
→ duriel3313: 房客還沒走等於租約未中止,房屋的使用權依然屬於房客, 11/15 18:14
→ duriel3313: 除非你都告完了,不然等同於你侵害租客的權利,私自侵入 11/15 18:15
噓 Sugimoto5566: 別死在裡面其他都好說 11/15 18:15
→ duriel3313: 或是換鎖別說民法絕對輸,刑法可能都要觸犯.誰管你覺得 11/15 18:15
→ duriel3313: 合不合理,法律就是這樣規定,不要整天在那邊理所當然. 11/15 18:16
→ MTKer5566: 強制罪或被告過好幾次了沒有一次起訴的 11/15 18:16
→ MTKer5566: 我* 11/15 18:17
→ MTKer5566: 一定要用暴力強硬來解決問題 11/15 18:19
→ MTKer5566: 但自身安全要顧好 11/15 18:19
推 KrisNYC: 不一定喔 你格套 裡面一間不繳租 你變更門鎖密碼 11/15 18:19
→ KrisNYC: 不通知未繳租那間 就不會有不合法的問題 11/15 18:19
→ KrisNYC: *變更大門鎖 11/15 18:19
→ MTKer5566: 我包包隨時放一隻CRKT斧頭 11/15 18:19
→ KrisNYC: 同理 如果你是頂加 大門只是通往公設 內門才是租約內容 11/15 18:20
→ duriel3313: 絕對不合法.房客東西都還在裡面,合法取回只有強制執行 11/15 18:20
→ MTKer5566: 露出一個柄出來而已路人以為只是鐵錘工具不會覺得奇怪 11/15 18:21
→ KrisNYC: 那變更通往陽台/公設的大門鎖也不太會輸 11/15 18:21
→ duriel3313: 這些資料這麼透明,到底是為什麼要用理所當然的想法,而 11/15 18:21
→ duriel3313: 不先去至少google一下 到底難在哪裡,講錯了會怎樣嗎.. 11/15 18:21
→ KrisNYC: 講到最後就是民法你要開告就是要跑民事 11/15 18:21
→ KrisNYC: 房租都繳不出來了 跑民事寫狀子你有錢嗎? 11/15 18:21
→ KrisNYC: 講得像租霸是滅霸戴無限手套一樣有意義嗎 11/15 18:22
推 aazz9988: M大 那您後來怎麼處理欠租 11/15 18:22
→ duriel3313: 還在凹,阿就是不合法阿,又要顧左右而言他?真的是,唉 11/15 18:23
→ budaixi: 其實被告也是罰錢緩刑而已,但對方自知理虧大多也不會做 11/15 18:23
→ budaixi: 這動作,我是沒處理過租房的,處理過車的,被告強制,但 11/15 18:23
→ budaixi: 房子是你的,我覺得不難處理。 11/15 18:23
→ KrisNYC: 房東跟你民事玩8個月開庭 你裡面東西都不要拿不要住8個月 11/15 18:23
→ KrisNYC: google有什麼用 你玩得起嗎? 11/15 18:23
→ duriel3313: 要滑坡的不合法那又怎樣你奈我何的話 還需要討論什麼 11/15 18:23
→ KrisNYC: google能讓你勝訴不走協商嗎 進協商你欠租講得過嗎 11/15 18:24
→ KrisNYC: 這不叫做滑坡 這叫實際執行狀況 分租狀況你可以說為了 11/15 18:24
→ MTKer5566: 跑民事是要取回房子就是至少八個月以上 11/15 18:24
→ KrisNYC: 其他房客權益 你還不一定輸 11/15 18:24
→ KrisNYC: 我剛說的 你頂加門口那一段如果是公設 也可以主張修水塔 11/15 18:25
→ KrisNYC: 或水表 家壓水塔維護 公設大門自由變更 都不會輸 11/15 18:25
→ KrisNYC: 你講的就是整層住家出租一個大門的問題 11/15 18:26
→ budaixi: 抓對方作息,不要人在房子裡產生衝突就好。 11/15 18:26
→ KrisNYC: 法理上好像有爭議 但實質也是看租約怎麼定的問題 11/15 18:26
→ KrisNYC: 拿公版的傻蛋全部都租給人家了才會有這種敗訴問題 11/15 18:26
→ KrisNYC: 從一開始大門使用權那一段 租約裡就不該租給對方 11/15 18:27
→ MTKer5566: 你今天敢不繳房租就是該死了還扯什麼房屋使用權 11/15 18:30
→ duriel3313: 講一大堆"自以為是"的,還什麼不一定輸?? 能不能找"一 11/15 18:30
→ MTKer5566: 法律在實務上就是一個很沒用的東西 11/15 18:31
噓 KrisNYC: 進協商的有判決可以查嗎 你可以稍微走出象牙塔? 11/15 18:31
→ MTKer5566: 都是事後的 11/15 18:31
→ KrisNYC: 你東西被鎖 你找個律師去開告民事 到判決下來 11/15 18:31
→ Anyotw: 你只能斷水斷電,幫他開冷氣開暖氣。或學前輩養牛。其他都 11/15 18:31
→ Anyotw: 容易倒賠 11/15 18:31
→ duriel3313: 個"房東換鎖,然後房客提告後敗訴的? 我還真找不到一 11/15 18:32
→ KrisNYC: 難道屋主不能上訴 不能拖 再搞你一次讓你去申請強制執行? 11/15 18:32
→ KrisNYC: 你電動打太多了以為什麼東西都是天上掉一個倒閉下來 11/15 18:32
→ KrisNYC: 就一定要照著做的? 11/15 18:32
→ duriel3313: 個. 請問進協商=該行為沒違法? 你講"不一定輸"阿 11/15 18:32
→ MTKer5566: K大,所以租霸租屋蟑螂就是這樣子這麼認為自己理所當 11/15 18:32
→ MTKer5566: 然可以繼續住 11/15 18:32
→ KrisNYC: 一審敗訴 屋主可以不理你 等你去搞強制執行再損失賠償阿 11/15 18:33
→ KrisNYC: 租霸可以無賴 你以為屋主不能無賴? 11/15 18:33
→ KrisNYC: 你就所有東西都鎖在那個屋子裡 懂的屋主看一看沒啥直錢的 11/15 18:34
→ KrisNYC: 包一包封存 直接出租繼續過日子了 你繼續跑民事 11/15 18:34
→ KrisNYC: 這個版一大堆智障在那說租霸多厲害 多厲害? 我疑惑 11/15 18:34
推 askey: 強制規定你怎麼訂都沒用 11/15 18:35
→ KrisNYC: 這麼厲害搞到賺不到錢 只能當租霸 也是蠻奇妙的 11/15 18:35
→ askey: 兄弟多是比法律實務強啦,啊你兄弟多嗎 11/15 18:35
→ duriel3313: 租霸本來就超厲害,不怕才是奇怪好嗎,你把租霸東西清走 11/15 18:36
→ KrisNYC: 你再找個腦包律師 把爭議金額寫大點 就可以拖進二審 11/15 18:36
→ KrisNYC: 再慢慢排 11/15 18:36
→ duriel3313: 還能租給別人,你以為會沒事才是詭異吧 11/15 18:36
→ KrisNYC: 隨便 你租霸全屋子什麼有證據的東西可以超過幾十萬的 11/15 18:36
→ KrisNYC: 你舉證看看 11/15 18:36
→ KrisNYC: 房東人太好才會有什麼租霸拿喬這種事 11/15 18:37
→ duriel3313: 你光侵入住宅就是刑事了 誰跟你民事... 11/15 18:37
→ KrisNYC: 當租霸的 我把你全屋子丟了 你要舉證求償多少你去舉證 11/15 18:37
→ KrisNYC: 你刑事成立的理由再哪 11/15 18:37
→ KrisNYC: 你說說? 11/15 18:38
→ KrisNYC: 房子誰的 租權成立的理由在哪 在法院 你怎麼成立刑事 11/15 18:38
→ KrisNYC: 你當檢察官都智障 11/15 18:38
→ KrisNYC: 檢察官來一看你租約糾紛 他還幫妳寫刑事? 你爸是誰這麼猛 11/15 18:39
推 juice3028: 稍微正常的租客都捏懶趴上車啦~ 租霸只會越來越多 11/15 18:39
推 askey: 侵入住居被判拘役的房東不是沒有哦 11/15 18:39
→ KrisNYC: 拘役就罰金阿 11/15 18:40
→ KrisNYC: 你也要看侵入怎麼侵入阿 11/15 18:40
→ KrisNYC: 赤腳對赤腳 穿鞋對穿鞋 你一堆屋主就是看到公文就怕 11/15 18:40
→ askey: 易科罰金就不是刑事責任喔 11/15 18:40
→ KrisNYC: 才會被吃死死啦 11/15 18:40
→ KrisNYC: 問題就是檢察官為什麼會幫他寫刑事嘛 11/15 18:41
→ KrisNYC: 你這麼惡劣 都沒有去跟檢察官溝通 也沒有欠租證據? 11/15 18:41
→ KrisNYC: 這題都3個月了耶 不是你欠租3天就鎖你門換你門鎖耶 11/15 18:42
推 askey: 拜託構成要件該當啊不然咧,也有起訴被判無罪的, 11/15 18:43
→ askey: 租個房子讓自己有前科才是搞笑 11/15 18:43
推 KrisNYC: 新青安這樣開下去啊 當房東的是真的要準備了啦 11/15 18:46
→ KrisNYC: 上面誰講的不錯 高素質跟低素質 就剩這兩個族群了 11/15 18:46
→ KrisNYC: 中間的租一租就上車了 租不久了 11/15 18:47
→ duriel3313: 立刑事,阿就成立這麼多案了啊 11/15 18:48
→ duriel3313: 你講的除了"看起來很有道理"以外,內容根本於法不符 11/15 18:49
→ duriel3313: 先前就講過了,不要自己用以為的覺得合法,這很危險 11/15 18:49
→ duriel3313: 侵入租客房間換鎖還把別人東西清掉,哪可能不犯刑法?? 11/15 18:50
推 KrisNYC: 貼一堆智障判決 你貼的一大串有幾個是欠租的 你自己過濾 11/15 18:51
→ duriel3313: 而且"檢察官為什麼會幫他寫刑事嘛"是哪國發言,檢察官 11/15 18:51
→ KrisNYC: 你要去告侵入刑事 首先你要去警察局報案 11/15 18:51
→ duriel3313: 處理的只有刑事.阿不然民事會有檢察官?? 11/15 18:51
→ KrisNYC: 你去警察局 警察第一件事難道不是打給房東 11/15 18:52
→ KrisNYC: 房東過來說他欠租阿 11/15 18:52
→ KrisNYC: 欠3個月阿 11/15 18:52
→ KrisNYC: 哪個你貼的案例是欠租3個月 還刑事入侵的 11/15 18:52
→ duriel3313: 欠租又不阻卻侵入住宅的違法事實,這也要教嗎? 11/15 18:52
→ KrisNYC: 你真的知道你在舉什麼例鼓勵租霸做蠢事? 11/15 18:53
→ KrisNYC: 租霸都社底快完蛋了 你還教這種有毛病的 確定嗎? 11/15 18:53
→ duriel3313: 為什麼你要用"你以為" 不貼個案例來看看? 11/15 18:53
→ KrisNYC: 我每個都點開看了啦 什麼裝熱水器的 跟換鎖無罪的 11/15 18:53
→ KrisNYC: 你貼的案例阿 不是你該舉例哪個符合本文 11/15 18:54
→ KrisNYC: 欠租三個月 被告刑事 還成案的? 11/15 18:54
→ duriel3313: 我講法律的觀念,你自己扭曲成"鼓勵租霸" 邏輯是有什 11/15 18:54
→ duriel3313: 麼問題? 11/15 18:54
→ KrisNYC: 真的都當房東檢察官跟警察通通都智障? 11/15 18:54
推 junior020486: 難怪我看不到,原來黑單了XD 11/15 18:54
→ KrisNYC: 你講的不叫法律觀念 11/15 18:54
→ junior020486: 沒事,你們繼續 11/15 18:54
→ KrisNYC: 叫扭曲社會現實 11/15 18:54
→ KrisNYC: 社會現實就是你去警察局試圖告刑事 11/15 18:55
→ KrisNYC: 房東接電話過去說你欠租三個月 就沒然後了 11/15 18:55
→ duriel3313: 你自己糾結吧,除了你自以為是的想法,啥都沒有,真心慘 11/15 18:56
→ KrisNYC: 你先貼一個你google出來的欠租三個月還刑事的案例來 11/15 18:56
→ KrisNYC: 再看看誰慘 11/15 18:56
→ duriel3313: 警察最好會因為房東打過去就不接受報案..誰脫離現實= 11/15 18:56
→ duriel3313: =... 是不是沒報過案阿.. 11/15 18:56
→ KrisNYC: 你是當過欠租的租客還是被欠的房東 11/15 18:57
→ KrisNYC: 問我有沒有被報過案 ? 11/15 18:57
→ duriel3313: 這一串就留給有智慧的鄉民公平惹 你保重 11/15 18:58
→ KrisNYC: 這句話我就當作你承認你只是 google鍵盤俠 11/15 18:58
推 lasara7890: M大 好奇你遇租霸蟑那次 租金收多少啊 11/15 18:58
→ KrisNYC: 保重 lol 11/15 18:58
→ lasara7890: 我的話 會盡量選女房客 11/15 18:59
推 KrisNYC: 欠租出問題 78成都是協商 你搬走 欠的租金算了 11/15 19:00
→ KrisNYC: 結案 扯一大堆可能房東性騷擾的不知道在幹嘛 11/15 19:01
→ duriel3313: 你再凹嗄 欠租侵入侵清空再不違法嘛 真的很丟臉= = 11/15 19:02
→ KrisNYC: 3萬 不划算嗎 要讓他繼續欠嗎? 11/15 19:02
→ KrisNYC: 另外阿 嘉義阿 呵呵 11/15 19:02
→ duriel3313: 你看 都找案例打你臉了 又可以凹別的 還有啥好說 11/15 19:03
→ KrisNYC: 你有沒有查這案他押金怎麼算 11/15 19:03
→ duriel3313: 整天自我勝利就飽了 11/15 19:03
→ KrisNYC: 這不叫凹 這叫做你不要怕租霸的教學 自始就這樣 11/15 19:03
→ KrisNYC: 我先當你是被租霸玩過的受害者 你就繼續抱著房子不敢租 11/15 19:04
→ duriel3313: 前面不違法講那麼大聲 被打臉了裝死 謂之凹阿 11/15 19:04
→ KrisNYC: 未來 房客一定兩極化 你碰到有問題的怎麼自保 11/15 19:05
→ KrisNYC: 我哪句話說不違法 11/15 19:05
→ duriel3313: 顧左右而言他 說實在 講錯了也沒什麼 扯成這樣何必 11/15 19:05
→ KrisNYC: 我說你租霸要提告 90%到警局就被打臉 11/15 19:05
→ duriel3313: 房子誰的 租權成立的理由在哪 在法院 你怎麼成立刑事 11/15 19:05
→ KrisNYC: 你好不容易找出了一個corner case法官看租客可憐的 11/15 19:06
→ KrisNYC: 很開心 11/15 19:06
推 hh800315: 三萬超划算XD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這麼善良 要玩陪你玩 11/15 19:06
→ hh800315: 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11/15 19:06
→ duriel3313: 這句話你講的阿 再扯一堆嘛 11/15 19:06
→ KrisNYC: 我告訴你租霸99%進警局連報案都寫不出來 11/15 19:06
→ duriel3313: 你除了自HIGH啥都沒有 更丟臉好嘛.. 11/15 19:06
→ KrisNYC: 你去當租霸 4個月後我在這等你報案刑事成立 真的 11/15 19:06
→ KrisNYC: 台灣租霸一年幾百幾千件 你找了這久找一件出來 11/15 19:07
→ KrisNYC: 誰精神勝利 ? 11/15 19:07
更新一下
版友說他是要通知租客要更新電子鎖
會安排租客也到場更換
如果他不到場就直接換再給他密碼避免他提告
但是後續的電子鎖就是房東也有遠端調整的權限
視情況可以讓他無法使用,需要他聯繫房東開門
※ 編輯: lasoon (125.229.111.90 臺灣), 11/15/2024 19:09:22
→ duriel3313: 那你租我啊 其他房東又不會像你這樣處理 11/15 19:07
→ KrisNYC: 至於你這件是2個月就不跟你吵了 11/15 19:08
→ duriel3313: 你把我換鎖 丟我東西 租給別人 我告你看看好了 11/15 19:08
→ KrisNYC: 來啊 你要繳我租金我當然開心 你喜歡便宜還貴的 11/15 19:08
→ KrisNYC: 記得放貴一點的東西還要拍照存證 11/15 19:08
→ KrisNYC: 我手上 現在能簽約的最便宜的是分租套房15k 11/15 19:09
→ KrisNYC: 貴的是比較貴一點 開24萬一個月 都在雙北 11/15 19:09
→ KrisNYC: 中間的暫時都有人租 要玩司法實驗可以 我找人拍影片紀錄 11/15 19:10
→ KrisNYC: 我也很好奇這種智障司法狀態要何時處理 拍個片成本我出 11/15 19:11
→ KrisNYC: 你想拍的話只要出你的人跟名字當租客就好 11/15 19:11
→ Arashi0731: 一開始用電子鎖設定訪客指紋就沒事了,不繳房租指紋就 11/15 19:13
→ Arashi0731: 遠端刪除,繳了才讓你重新設定 11/15 19:13
推 KrisNYC: 那個誰喜歡講不違法的 你就電子鎖設定成他要打給你才能開 11/15 19:23
→ KrisNYC: 房東當然要保持一兩小時內能接電話 靠北他一下繳租才開鎖 11/15 19:23
→ KrisNYC: 這樣就不違法啦 但我覺得跟社底拚臉皮厚不是辦法 11/15 19:24
→ KrisNYC: 不如翻桌啦 11/15 19:24
推 yousking: 樓上還有收個租帶斧頭的....現在房東也是高危職業了嗎XD 11/15 19:26
推 gtjs45: 把門拆掉 11/15 19:33
推 ChunD: 斷水電啊,前陣子新聞才播過 11/15 19:33
推 antigidu: 申請斷電 蠻有用的 11/15 19:35
推 KrisNYC: 他等等來跟你說他法律很懂 你因為斷電造成大門電子鎖失效 11/15 19:36
→ KrisNYC: 他進不去也是強制罪刑法 11/15 19:36
→ budaixi: 房東跟社底很多都是怪咖啊,不會正常處理事情,89有時都 11/15 19:37
→ budaixi: 比較好溝通。 11/15 19:37
推 VSshow: 他也沒錢搬,你乾脆押金還他,再幫他出一筆搬家費最省力,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趕快找下一個租客收租金比較實際,你覺得對方沒付房租我還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拿錢出來?對方現在爛命一條,你惹到他對方發瘋拿刀拿武器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打爆你,砍你,運氣好你沒死,運氣差一點你死了,至於他的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法律刑責絕對讓你失望,但你受傷了有可能有後遺症,出租房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屋本來就是有這風險,至於你為何無法走法律程序問自己是不 11/15 19:41
→ VSshow: 是當初貪小便宜省錢 11/15 19:41
推 RobertJrs: 曾經有房東被告過強制罪,但沒成立 11/15 19:43
推 shuichia: 提告,網路上找類似的書狀自己參考,判決費用由被告承 11/15 19:54
→ shuichia: 擔,再不搬就強制 11/15 19:54
推 darkdogoblin: 降點投報率讓專業的去做,賺差價,房租只是補現金流 11/15 19:54
→ darkdogoblin: 一些而已 11/15 19:54
推 roy0710: 之前不知道那裡看到有徵包手包腳去收租的 11/15 20:00
推 amgn997: 鎖門不行會違法,但你可以讓房客鎖不了門,這招很有效喔 11/15 20:11
→ cphe: 別聽一堆人出餿主意,又不是他們的事當然說得沒事一樣~ 要 11/15 20:20
→ cphe: 搞最好自己小心,除了違法問題,走投無路的人最像瘋子,社 11/15 20:20
→ cphe: 會新聞多看一點 11/15 20:20
推 ChikanDesu: 裝監視器 出門就遠端不定時改密碼再改回來阿 呵呵 等 11/15 20:20
→ ChikanDesu: 他叫警察突然又可以了 反覆幾次警察會不鳥他 11/15 20:20
→ cphe: 招租前就要好好過濾了,不過現在大家都上車 剩下的就… 11/15 20:21
推 kensmile: 房客賴著不走,只能走法律途徑 11/15 20:22
→ kensmile: 如果你們當初合約沒有公證,現在別無其他方法 11/15 20:22
→ kensmile: 屋主不能換鎖,也不能強行進入 11/15 20:23
→ kensmile: 走法律途徑,約耗時6~8個月 11/15 20:24
噓 zerobx: 違法 11/15 20:24
→ zerobx: 不爽不要出租 11/15 20:24
→ kensmile: 然後房客也不會付房租給你 11/15 20:24
→ kensmile: 台灣法律真的就是這樣 11/15 20:25
→ kensmile: 自認倒楣 11/15 20:25
推 KrisNYC: 其實不只6-8個月 上法院你勝訴後 再強制執行 時間更長 11/15 20:27
→ KrisNYC: 所以我直接說了 兩相權衡 屋主其實應該先發制人 11/15 20:28
→ KrisNYC: 正常的做法是先發存證 台端欠繳逾XX月 依約單方面終止 11/15 20:29
→ KrisNYC: 存證上寫的日期之後 你有鑰匙就去執行 不要怕打官司 11/15 20:29
推 kensmile: 我以前的經驗,就是簡易庭,法院會要雙方和解 11/15 20:30
→ KrisNYC: 50萬內 簡易庭 對 11/15 20:30
→ kensmile: 屋主只要收回房子,欠繳的房租就算了 11/15 20:31
→ kensmile: 法院通常就很快速結案 11/15 20:31
→ kensmile: 我個人是建議,你要找律師 11/15 20:31
→ KrisNYC: 押金通常也是算了 所以2個月是一個臨界點 11/15 20:32
→ kensmile: 專門打這種蟑螂房客 11/15 20:32
→ kensmile: 要收回房子最重要 11/15 20:32
→ kensmile: 至於房租就……算了 11/15 20:32
→ KrisNYC: 台灣的法官很奇怪 會說你不是有2個月押金可以扣之類的話 11/15 20:33
→ kensmile: 法官喜歡當救贖的聖人 11/15 20:33
→ kensmile: 偏袒沒錢的 11/15 20:33
推 UrFather: 我看克里斯你就租個房子給杜梨好了 雙方實操一下☺ 11/15 20:34
→ kensmile: 就算欠一堆房租,都會要你和解 11/15 20:34
→ kensmile: 我現在不喜歡買房收租,偶爾遇到爛咖,真的很浪費時間 11/15 20:35
→ kensmile: 最好什麼都要公證 11/15 20:35
→ kensmile: 住家遇到蟑螂房客,店面也會 11/15 20:37
→ kensmile: 尤其店面的租客拖延房租時,要謹慎,可能隨時不租,一 11/15 20:42
→ kensmile: 屁股的驚人電費 11/15 20:42
→ kensmile: 比房租還貴 11/15 20:42
→ toto123: 請問一下公證真的無敵嗎?還是說主要可以過濾一些543而已 11/15 20:44
→ toto123: 因為也不是大量囤房族,一間在收租而已 11/15 20:44
→ kensmile: 公證不是無敵,法院還是會看當初合約判決 11/15 20:46
→ kensmile: 只要我們當初合約都是合法合理,一般法院都快速結案 11/15 20:47
→ kensmile: 一般有公證合約,租客都不敢賴著不走 11/15 20:49
→ kensmile: 他們理虧,而且法院通常2個月左右,就會強制執行 11/15 20:49
→ chives465: 小心低端人口一命換一命 11/15 21:03
→ MTKer5566: L大,我那個租金是8000塊的套房 11/15 21:06
→ MTKer5566: 我訴訟經驗幾十案,我們這種社會高端人士,通常不會被 11/15 21:08
→ MTKer5566: 起訴 11/15 21:08
→ MTKer5566: 台灣的法官自由心證真的太嚴重 11/15 21:08
→ MTKer5566: 所以答辯狀內容不外乎情、理、法 11/15 21:09
→ MTKer5566: 以前我的智障律師跟我說叫我不要寫那堆無關的,只要講 11/15 21:10
→ MTKer5566: 構成要件有關的就好 11/15 21:10
→ MTKer5566: 結果我被起訴了,後來我才知道台灣的法官都超愛聽故事 11/15 21:11
→ MTKer5566: 的,看我寫的超長的來龍去脈、心路歷程 11/15 21:11
→ MTKer5566: 後來一審才變成無罪 11/15 21:11
→ MTKer5566: 法官還說叫我介紹我自己,有沒有公益事件,說都是量刑 11/15 21:12
→ MTKer5566: 科刑的刑度考量 11/15 21:12
→ MTKer5566: 不要怕上法院,背個前科又算什麼,背愈多愈有機會住進 11/15 21:13
→ MTKer5566: 帝寶 11/15 21:13
→ MTKer5566: 法官一看就知道是租霸v.s.高端正常人的爛事 11/15 21:13
→ MTKer5566: 應該說,在檢察官偵查庭階段就幾乎不會起訴了 11/15 21:14
推 KrisNYC: 真的 法官跟你共情 就沒事 法官政確不喜歡你 就多講多錯 11/15 21:15
→ MTKer5566: 不起訴處分書最後幾乎都會寫「尚屬情有可原」來結案 11/15 21:22
→ MTKer5566: 還有在偵查庭時,證據力非常重要,台灣嚴格說起來還是 11/15 21:23
→ MTKer5566: 屬於無罪推定論國家 11/15 21:23
→ MTKer5566: 所以不管你是要毀損租客的車啊,或是做各種奇怪的事情 11/15 21:25
→ MTKer5566: 時,最好不要留下證據,就幾乎會證據不足不起訴 11/15 21:25
推 mydove: 1不要侵入住宅 2換鎖時租客不在場,就不會有事 11/15 21:35
推 remember246: 把門拆掉拿去修理啊 11/15 21:36
→ MTKer5566: 出不去是強制,進不去不是強制,by實務經驗 11/15 21:38